倾慕不得的事和人,是一种天性。

1)

“我要自首。”

“你做了什么?”

“我是混血种,和人类都不一样,我时常会觉得自己很孤独。”

“混血种是什么?”

“几千年前,龙族统治人类世界,分别是青铜与火之王, 大地与山之王,天空与风之王,海洋和水之王,我们现在的灿烂文明其实都是龙族创造的,人类臣服于他们。

后来,龙王们被人类打败,人类不希望这么优秀的血统消失,于是让妇女与龙族的人通婚,分娩出混血种,这些混血种身上有人和龙的血液,具有言灵,比如言灵·君阎,这个言灵所到之处,灰飞烟灭。

虽然他们有超能力,但是他们很孤独,这种孤独叫做“血之哀”,他们时常觉得龙的血统在召唤,因而在人类的世界显得格格不入,可是他们的外表却与人一个样。

人类的贪婪创造了一群内心孤独的混血种,混血种遍布世界,他们的梦想是改变世界,但他们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被这个世界接纳。

我的血液里有一半是龙族的,经常感到强烈的孤独,不想靠近人类,又害怕孤独,这一年中,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我现在和你们说的话。我是一个快要绝望的死小孩,把我关起来…”

“停……姑娘,你多大了,在哪上学呢,爸妈在哪,我先联系你爸妈。”他转过身对另一个警察悄悄说:“精分。”

“我还没说完,请你把我关起来,给我一个小屋子,在人群里我感觉很孤独,我不是精分,我只是害怕孤独。”

局里十分安静,小老鼠在角落窸窸窣窣,我听到十里之外有个老人拿起一本厚重的书,翻了若干页,发出一声很长的叹息声,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电话旁。

房间里传来一阵讨论的声音:老先生说这么大的女孩已经有基本的判断意识,不会像小孩一样沉溺在虚拟的世界里,傻子也不能说出这么丰富的语言。唉,又疯了一个,明天去写一封信给教育局,现在学生的作业太多了,教育需要改革。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第九十九次,我被当成疯子,于是我拿出一张白纸,认真的写下一段话,唱呀跳呀的走了。

“我刚才说的都是骗你们的,我呀是祖国的花朵,一个正值青春的女孩怎么会觉得孤独呢,你们还听我说了那么久龙族的故事,其实都是别人编的故事,真傻。

我要回家啦,再见。还有我们国家的教育挺好的,不过我确实不喜欢上课,成绩也很差。如果你要写信给教育局,那就告诉他们我其实很优秀,就是不爱学习,我的梦想是改变世界,我的名字叫做001号。

如果可以,我想当人民日报的主编,因为我觉得我讲的故事还挺好玩的。”

2)

让我来讲个故事,关于九十九次验证我的身份的故事。

第一次,我和妈妈说为什么我不像其他女孩那样可爱,没有人和我亲昵。我是不是捡来的小孩?

妈妈说不是。

……

第三十六次,我和朋友说我好孤独,大家都活在现实中,而我活在意识里,就像渴望用天体运行的规律来解释一个人将来要走的路。我是不是一个奇怪的人?

朋友说不是。

……

第六十五次,我和喜欢的男生说,我反应迟钝,天生与人有一种距离感,但是我特别喜欢你,我是不是你不会喜欢的女孩?

他说是。

……

第九十九次,我终于明白了,“血之哀”是我的宿命,我决定接受它,于是去警察局揭发了自己的血统。

前九十八次,他们都安慰我,告诉我,我是他们的小孩,却不问我为什么问他们这个问题,理解我,接受我,而且他们的回答还很无聊。

我最喜欢的是第九十九次的回答,虽然没有被理解,但是他们的反应让我觉得很好玩。

我最痛心的是第六十五次回答,他回答完之后,我就开始睡觉,我想睡到天昏地暗,睡到宇宙毁灭,可是两个小时之后我就醒了,灯还亮着,大家还没有开始入睡,小A在和男朋友聊天,小B在打游戏,小C和我一样在睡觉,不过她睡得比我香,小D和小E还没回来呢。

而我已经做了一个漫长又可怕的梦,梦里我站在你的后方偷看你,看着你大步流星,姿势桀骜不驯,可是眼神里却透露着忧郁。

我想抱抱你,告诉你:你治好了我的孤独,可不可以让我治好你的忧郁,可是你转过来对我说,不要再跟着我了,我不想见到你。

我哭着醒了,枕巾湿了一大片,我动也不能动,觉得自己坠入深海,与最孤独的鱼种一起没有意识的游啊游。

夜,刚刚开始,我希望我能继续那一个梦,因为还有话没有说完。

“我其实没有跟着你,和你说哦,我是混血种,身上流着龙族和人类的血液,混血种有一种技能叫做言灵,我的言灵是《言灵·预言家》。

我可以预言我们什么时候遇见,这段时间我遇见了你三次,在前几分钟我都有想到,厉害吧。前两次你应该还记得,我在很远的地方就对你笑开了花。

这是第四次,昨天你说你不喜欢我,所以今天我不敢对你笑了,只敢躲在我们要相遇的地方,等你走了,偷偷的跟在背后。你看,我是不是挺识相的?”

而我辗转难眠,泪流不止,排山倒海,看来没说完的话再不能对你说了,如果说了,也不能改变什么,我们不是一路人。

有人和我说过:“主动才有故事,别怂,去争取。”

我掂了掂自己几斤几两,然后走开了,仙女还是和仙女一起玩比较好。

我听说你的故事,听完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心碎,却知道了你为什么表面乐观开朗,眼神里却散发着忧郁的气息,真特么让人心疼。

可你在对我表示出冷漠的时候,我也不恨你,不讨厌你,就是希望你能找到一个明媚的女子,治愈你的忧郁。

但是有时候,我也希望我是一个接地气的女孩,长相甜美,会讲笑话。如果你还不喜欢,我至少可以逗你笑。

而我太孤独了,没有办法逗你笑。水太凉,火太热,水火虽不容,但人会倾向爱上有危险性的对方,所以水水不容,火火不容。

3)

故事还没有完,前九十九次,身份验证失败,不过生活大都以喜剧收场,所以还有第一百次。

一天,我在看着一本关于龙谱的书,坐在书架与书架的中间,左手扣着我的膝盖,右手盘着我的书。

林生走过来对我说:“你也喜欢看这个?”

我说:“嗯,我的爱好一直很无趣,不仅喜欢龙谱,还喜欢一切宏大的知识,比如宇宙。通过这些东西来使自己保持冷静,化身为书本里的一个很小的字。”

他说:“宇宙即道。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这天地有无数的人,无数的木、火、土、金、水,我们都只是一个渺小的点,生而如此,为什么要用宏大的知识来按耐自己。”

我说:“可我在这天地之间,总觉得一个人在行走,手持青龙偃月刀,生性冲动跋扈,在通往外面的世界砍杀沿途黑影重重,不见尸体。外面时而闪现豆大烟火,我上去将它夺来照明人的内心,因而觉得自己不渺小,我借宏大的知识来控制内心拯救世界的渴望。”

他说:“你很特别。”

我:“嗯,特别孤独。”

他说:“我们很像,或者一模一样。”

我说:“嗯?”

他说:“就是童年的时候许下改变世界的梦想,幻想着一直走在改变世界的路上。

就是青年的时候开始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压抑人性中最基础的感性需求,习惯保持冷静。

喜欢在很多地方表现的和别人不一样,穿汉朝的鞋子,戴70年代的头巾,背两个包。

喜欢和人保持刻意的距离,怕他们知道我原本的冷漠之后逃之夭夭。

经常觉得自己的使命是拯救世界,所以总学点关于世界的世界观,关于世界的方法论。”

我:“嗯,我们真的很像,两个特殊的同类。

从前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好,因为特殊,所以难得。我将自己置身于一个人的世界里,左边是十里桃花,右边是情真意切,后面是俗不可耐的诱惑,我一直向前奔跑,从不回头。

只是我忘了,因为特殊,能理解我的人也很少,物以稀为贵,情感却因为特殊所以难懂。

我喜欢的人,恰巧和我不一样。不过他也很特殊,眼神里有一种忧郁让我想要温暖他。

不想和他讲这样沉重的话题,于是我努力的编一些烂话,提高语调。

现实总是事与愿违,结果总是适得其反。我因为装的太假,显得不真诚,反而伤害了他。

我本可以继续装下去,可是我害怕继续伤害他,于是选择了远离,只是时常还想有所挽留。

该给的快乐我给不了,只是这么点理由,我否定了我的性格,生活,诗和远方。”

他说:“这一点我不赞同你,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最愚蠢的事情就是:因为追随别人而否定自己。

我一直在寻觅高雅的灵魂,不断拒绝外表浮夸,内心空洞的女孩,即使我承认他们蛮可爱,但是太妖腻。”

我说:“林生。人这一生总会遇到一个让你奋不顾身的人,她也许在你的标准之外,但是不要试图用意识来捆绑自己,错过便是一生。傻是人生的常态。”

他说:“也许吧。我们两之间有独特的吸引力。”

我说:“其实我的身上流淌着龙族与人类的血液,我是混血种001号。”

他说:“嗯,我也是混血种。孤独常伴我左右。”

我惊讶于他的反应,第一百次,身份验证成功。

林生说:“我也看过《龙族》,我从来觉得它不止是小说,更是现实。我还试图去找过龙迹,只是后来因为害怕一个人而不了了之。”

我说:“那我们一起去找好了,现在。”

那天,晚上二十一点四十二分,我们狂奔而去,手脚并用的扒开通往外面的门。我们来到地铁站,传说到最后一站不下车就能到达死人之国,那里有一个龙王正在长眠。

可是等我们到了,地铁已经停止了一天的工作。我对他会心一笑,于是飞奔到地下通道,里面有稀稀疏疏的人正准备出站。我们从这头出发,他往左,我往右,逮着人就问:你知道吗?遥远的东方有一条龙,我们都是龙的传人。

只记得那天,地铁里的老人、小孩、大叔、大妈都被我们吓的不轻。一个惶恐的女孩掏出手机拨打了120,我们脸色大变,于是扬长而去,留下一句哈哈哈。

我们在大马路上奔跑,不顾行人,行车的谩骂鄙视,只是大叫着,啊,今天很开心。

我在林生的身后,听到一句遥远的,漫长的告白。

林生说:“001号,我 喜 欢 你,你呢?”

我说:“那等天亮了再说吧。”

凌晨,我给他发了一条消息。

“林生。理解与爱有时候不是一回事,当你突然遇到一个可以相互理解的人,你以为这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其实你并没有心动。所以林生,我和你说过,不要克制自己的心动,也不要迫使自己接受哪种人。

‘是日,春光乍泄,你坐在窗台上,试图排解今日的孤独。一个身穿粉色卫衣,浅蓝牛仔裤,脚踩白色运动鞋,扎着高马尾的女孩转过来对你轻轻一笑,随后将视线转移到后方,小狗蹦呀跳呀的追着它的主人。你内心五味杂陈且不再孤独,恨不得把她的小狗抱走,好让她来追你,这个瞬间你就心动了。’

混血种是不害怕一个人的,他们一样是这个世界的小孩,你的孤独来自于你的骄傲。去找一个让你心动的女孩,那个女孩有炽热的心将你的孤单烤熟。爱,可以治愈一切。

我走了,此去经年。”

后来,我关闭了所有可以联系到的社交账号。一路北上,在安河桥扎根。

从那以后,我开始放下自己的孤独与骄傲,学会与现实打交道,掉进一次美丽的诱惑,挣足一碗明天的米饭。

4)

十年之后,当女孩拿着通往南边的车票时,她便想起那个第六十五次加上第一百次的问答。

那一天,风很大,天空一望无际,阳光灿烂。远方有白鸽,杜鹃,喜鹊经不住风的袭击,逃往树林。行人匆匆赶回家,阳光埋葬在风里。她一个人站在安河桥上,穿着十年前为自己定制的碎花裙,花儿从肩膀狂泻到脚踝,在桥上写下两张明信片,然后逆风而去。

“十七岁没能送你花,希望二十七岁能请你喝酒。”

                                                  -他收

“当年我想说的是,两个孤独的人在一起会更加孤独。有机会一起喝酒?”

                                                  -林生收

那一天,风很大,天空一望无际,月明星稀。远方有白鸽,杜鹃,喜鹊经不住风的袭击,逃往树林。有三人相聚在月色下,月色埋葬在酒里,故事里。

他们笑着讲出已经变老的故事,青春的记忆随风而去。空气微醺,他们放肆的笑着,夹杂一点泪。

女孩讲起去警察局的故事,他说:你当时可真有趣。

女孩想:“可你当时怎么没发现呢。”

林生转过来悄悄对女孩说:“其实在你说我们一起去找龙时,我心动了,也不孤独了。我喜欢你义无反顾的冲动。”

酒喝足,故事讲完,便各奔东西。我们的生活里不止年轻时的懵懂感情,放荡不羁,还有明天要遇见的人,明天要挣的粮票。

有些事情过去了很多很多年,再次提起还是心里的伤疤;有些人淡忘了很多很多年,再次见面还是会想拥有。

所以,我们以后再也没见,往事就随着岁月慢慢咽下去。

5)

【尾声】

多年之前,我走出警察局之后,又想起有一句话忘记写了,于是回去添了一句。

“我不是混血种,也没有言灵。

孤独,是因为喜欢的人不喜欢我,而我毫无办法;言灵,是因为我时刻都在想着遇见他,当遇见之后,还以为这是我提前知道的。

警察叔叔,你结婚了吗,如果有,她是不是你年轻时候最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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