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的下午,我坐在办公室,电脑里就放着这首歌,忽然我就很有感触了。我当然已经过了随随便便就矫情的年纪,但我总归是敏感的。于是,我就盗用了这个标题,写一点东西,当做给你的礼物吧——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你是我的第一个读者!
有时候人并不是有意识的想回忆过去,毕竟过去的就永远都回不来,但总会有那么一个场景,或者那么一个人,或者一首歌,一句话,能轻而易举的打开回忆的闸,我试图抵抗,结果枉然,于是作罢。就像音响里放的这首歌的作者都是你介绍给我的。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很显然,第一次你就成功的吸引了我的注意,长发,微胖,黑框眼睛,淡黄色的麻布裙子,说起话来慢声慢语,标准的文艺女生的模样。但喝起酒来却丝毫不逊色于在座的每一位东北爷们。席间灯光正好,酒菜微醺,香烟缭绕,我都记不得从开始到最后都说了什么,反正也没人注意,我只记得我偷偷的瞄对面的你——左手酒杯右手香烟的文艺女子——我的额尔蒙蠢蠢欲动!动他妈的!
我想睡她!这是我第一次见面一直贯彻我内心的想法。
我不会让别人看出我的想法,深夜酒散之时,一众人等快乐分别,我在饭店的门口轻轻的和你拥抱,耳语:“真高兴认识你,你和她们不一样。”
你略一愣:“怎么不一样?”
“你比她们多了一种有质感的淡定。”我心口胡诌,因为离得近,所以一不小心就开始胡说八道:“还有,你头发上的味道真香。”
说完我就走了,我怕我会忍不住的亲她,因为她头发上的味道真的太他妈勾魂。
两个月零七天的时候她跟我说,那晚上我身上的味道也很好闻,那种混杂着汗味烟味的雄性荷尔蒙味道也让她在当时沉醉不已。
我相信是我的才华吸引了她。(别笑,长的丑的人大都有异于常人的才华。根据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广坤的理论,人类的相貌和才华是成反比的。)
再后来几个月后,我们开始同居。很多时候我都忘记了我是一个浪子,这个词有点装叉。浪子是不配有家庭的。
但我很向往有家庭。我的骨子里就是一个传统的人,我想要那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踏实生活,现实却是我终年奔波在异乡,身边的人换了又换,大多数的时候我都是晚上一个人数星星。孤独,是我生活的主旋律。
我是生活在北方孤独的鬼。
我是那么的渴望安定,那么的害怕孤独,尽管孤独了几十年,但终究不习惯,于是我尽可能多的参加聚会,参加各种活动,我在热闹的人群中演着自己的生旦净末,我在各种夜店练习着自己的云山水墨,越热闹就越害怕,怕人群散去的孤独。
但是有了你以后,这一切就变了。
我把我们同居的那个地方叫做家。
每天傍晚下班的时候,我都想快点回去。
我会煮饭,做菜。
会去超市买零食,或者采购家居。
我不再数星星,不再一个人。
很多时候我甚至以为我和你已经结婚好久了。但这一切都是错觉。因为你和我一样。你也是一个浪子,我在飘着,你也在飘着。
我们就像两朵云,飘啊飘啊,飘到一起变成了一朵,然后缠绵,最后终于还是要分开。然后一阵风吹过,这两多云就越飘越远,直到谁也看不见谁。
一朵云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是注定的。会随着风一直四处瞎逛,终其一生的时间在不停的瞎逛,从南到北,从北到南。直到死了,才会变成雨落到地面,才会踏实。
我会怀念你,但不会试图去找寻你的消息。我是孤独的患者,你也是流浪的鬼,我们终究会落地,会生根发芽,只是再无瓜葛。
从此各安天命。
后来我写了一篇日记,可惜你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