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沈欢带着他的新女朋友来我面前炫耀时,我就知道我又失恋了,其实压根儿没恋过,我把这份隐晦的心思隐藏的很好,就像《暗恋是一个人的事》那首歌一样,这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喂,想啥呢”,沈欢的手在我眼前晃了晃,“你魔怔啦”,我回过神,装作不在意的打他,“去你的,我就是在想你这吊儿郎当的模样,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真是瞎了眼。”果不其然,我的头上挨了个暴栗,“你沈爷我风流倜傥,善解人意,招人喜欢不是应该的嘛~”我不以为然,这已经是他的第六任了,可能这个也会像之前五个一样,谈不了多久,我默默安慰自己,比爱情陪伴更久的是友情。
我和沈欢是发小,一块儿长大,从小我俩互相捣蛋互相背锅,每次我要挨打的时候就往他家里躲,会做他的挡箭牌去网吧上网,偷偷看他给的玄幻小说。不过那个时候总觉得他克我,每次跟他在一块儿玩耍的时候都会倒霉,跟他一起逗别人家的狼狗,被咬的是我;跟他一起抬桌子,指甲盖被压掉的还是我;跟他一起偷鸭蛋被主人逮住的也是我,像这样的事数不胜数,那个时候我就觉得他真的是我克星。但是我也看过他挨父母打的样子,那叫一个惨烈,也看过他痛哭流涕的样子,想起来都瘆得慌。
原本以为我跟他就是一辈子好哥们儿,直到高一那次,我惹到了高三所谓的“大姐”,周末放学,一群人在小巷子堵我,有男有女,很俗套的英雄救美,虽然我长的很普通,他被揍得像“狗熊”,但是我依然清楚记得当时他拉着我逃跑时身上清冽的味道,阳光洒在校服上,为他铎上一层金光,而我的心也开始悸动。
从那以后我就知道我对沈欢有着不一样的情愫,我开始偷偷看他,记住他的喜好,奶茶少冰三分糖,爱喝冰可乐,爱吃香辣鸡腿堡。 比起他的脸,我总是更能先认出他的背影和鞋子,但是我不想也不敢表白。我怕说了就不能陪在他身边,朋友至少比恋人永恒,我安慰着自己。
在他毕业这几年里,谈了好几个女朋友,每谈一个我就失恋一次,我都习惯了做一个好朋友,他恋爱时绝对不主动发消息,他分手了难过了我就会出现,我就扮演着“好朋友”的角色,陪喝酒,陪聊天,果不其然,这第六个女朋友很快就分手了,需要我的时候又到了。
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南河边上,旁边好几个空的啤酒瓶,“兄弟,来啦,快陪我喝酒”,我装作很嫌弃的靠近他,其实内心已经欢喜雀跃,有时候我都感觉自己这样很无耻。“我,我真的好喜欢她,她是我所有女朋友里最喜欢的一个,我…我是真的想跟她结婚…我连戒指都买好了,怎么求婚也想好了,怎么…嗝…她还是要离开我呢”,听到他这断断续续的话语,我心脏抽抽的疼,“你就真的那么喜欢她吗?”,说完这句话,我也喝了瓶酒,为了安慰他,也为了劝我自己,“我怎么就这么喜欢你呢?你为什么不能回头看看我。”“你说什么?什么喜欢?”我赶紧回答没有,“我是说你这么好,不喜欢你是她的损失。”看着醉成一摊烂泥的他,我认命的叫了个车,送他回去。
那天他睡在我肩上我盯着他看了好久,我想记住他眉眼的样子,我想记住他的鼻梁有多高,我知道他和我永远是朋友的关系,不能逾矩。没说出口的话是你如果真的很爱我就好了,我们明明靠的那么近,可我却从未拥有过你,是我允许你这束光照进我的世界,可是光是抓不住的。
那天过后,他又恢复了吊儿郎当的样子,又交了个女朋友,我也还是他的朋友,我已经可以逐渐忘记和放下以前的事,但是有些伤口好像永远不会结痂,而被剜去的那些活生生的血肉好像也永远不会再重新生长出来。我已经不再悲伤难过,只是惋惜,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下辈子,我不想和你做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