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百,发小的婚礼终于结束了,我又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了。
将近三天的时间,都是在酒桌上度过的,还好没有喝醉,也不会喝醉的,不是我酒量大,而是我确实不太懂社交,所以喝的自然不会太多。我讨厌喝酒。
阿百,我猜你应该是那种能说会道,人见人爱的社交高手,无论是职场上或者情场上,你都能够左右逢源。你知道么,从小我就非常羡慕想你这样的高手,走到哪里都不会冷场都是焦点,而我一直都是那个孤零零的坐在角落里的人,只会听别人说,却从来不开口的怪人。我也看过那种教人说话,教人做事,教人谈恋爱的书,我也真的按照书中所说尝试过,遗憾的是几乎没有成功过。现在想想无所谓了,秉性难移,自己这样沉默着也挺好。
你是不是在嘲笑我,嘲笑我的懦弱,嘲笑我不够爷们,没关系的,能让你笑一笑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