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茫的应届毕业生,让我们充分认识现代社会的职业,并对不同职业的价值持包容的态度,成为一个现代职场新人。
如果你是一个仍然在寻找工作,或者是刚刚步入岗位,忍受着与学校完全不同的组织的磨练,对未来充满迷茫的应届毕业生,建议你看看电影《The devil wears prada》(穿prada的女巫)。
Andy,一个曾经土得掉渣的乡下女孩,刚毕业的大学生,是如何得到一份无数女孩向往的工作?她都得到了哪些指点,让她快速成长?又是什么,让她能够面对女王,自信微笑?她周围的朋友,她所生存的社会,为她提供了什么,使她能够自由成长?
思考一:我为什么雇用你?
这是一身糟糕的装束,应聘的公司是引领时尚的杂志社,Andy的穿着却无比土气,拿着毫不般配的公文包,带着刺激性的洋葱味。这是一系列糟糕的回答,对应聘单位了解毫不知情:以前没看过《runway》杂志,也不知道Miranda就是杂志的主编,对时尚既不追求,也没有见解。Aady为了得到工作,说起了自己辉煌的过去,她非常自豪:西北日报的主编,获得过全国大学生记者竞赛的头名。她说,知道自己不适合这里,自己不够苗条也不漂亮,也不懂时尚,不过自己很聪明,学得很快,自己会努力工作的。主试者的眼神有了些变化,面试被打断了,当Andy失望的走出大厦时,被告知得到了录用。然而,在现实中的毕业生,在面试中表现的和Andy不相上下,而结果却有天壤之别,鲜有成功,原因何在?
笔者认为,勇敢自信,目标明确,着眼长远,是Andy成功的关键所在。正如Andy后来所讲,她想在这里工作一年,只是为了打好基础,为实现自己的记者梦而铺路搭桥。她知道自己的优势是学习快,工作努力。她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做过主编,参加过比赛并获得了奖励。正因如此,虽然临时准备不足,但仍在考官面前展示了自己的与众不同,使考官兴起了尝试使用不同类型员工的念头。
思考二:优秀助理是如何养成的?
虽然侥幸过关,但Andy作为职场新人,抱着为房租而工作的态度,在公司中备受煎熬。公司一般九点上班,但早上六点一刻,Andy就接到了任务。到单位后,先给老板挂衣服,检修刹车,取送文件,给双胞胎买冲浪板等寒假用得着的东西;取鞋,接狗狗,买圆桌,订晚餐……周末,还要在飓风到来之际,给老板联系飞机,联系不成,就会受到Miranda刻薄的指责:(电话)打给每个人,这是你的工作,你的职责。
可怜的Andy觉得委屈极了,去找同事Nigel诉苦。睿智的Nigel指出:Miranda只是做她的工作。而你,Andy却不知道这里员工的辛苦,更糟糕的是,你根本不在乎。在这里,更多的人是热爱这份工作。而你是被迫的,你还抱怨她为什么不亲吻你的额头,每天给你的作业批个金色五角星,醒醒吧。
Andy如醍醐灌顶般的领悟到了职业精神的含义,很快融入到了工作中。随着琐屑小事的完美完成,Andy很快获得了上司的认可,并接受了更重要的任务,接触到了时尚界的顶级认为:设计师、专栏作者、摄影师等,拓宽了自己的人脉。
很多毕业生都在抱怨自己学非所用,抱怨单位没有给自己施展才华的机会,抱怨自己做的都是一些小学生都能做的事情。可是,很少能展示出自己的专业素养。
什么是专业素养呢?看看Miranda的专业素养吧。在工作中,Andy不能理解为何准备两条腰带,感到可笑,不幸的是,被Miranda听到。于是,Miranda对Andy所穿的蓝绒线衫进行了专业评论:“你那蓝色松散的绒线衫,试着告诉世人你的人生重要到你无法关心自己的穿着,但你要知道那衣服不仅仅是蓝色,不是绿色,也不是青色,而是天蓝色,你还轻率的忽视很多事情,像Oscar de la Renta在2002年设计过一系列天蓝色的晚礼服,然后,我估计是saint Laurent,设计出天蓝色的军式夹克衫,之后天蓝色就成了其他八位不同设计师的最爱,然后放入其名下的商店,然后慢慢渗入可悲的Casual Corner(美国的中档品牌),才让你从他们的打折货中淘到。总之,那蓝色价值几千万,花费了数不尽的心血;滑稽的是,你以为你选择了这个颜色,让自己远离时尚界。”
专业是什么?见微知著,信手拈来, Miranda为我们树立了专业人士的标准。
很多毕业生,择业时执着的认为只能做本专业的工作。当用人单位表示不了解他的专业时,他最本能的反应是:我怎么会选择了这么一个烂专业,然后开始怨天尤人。好一点的,可能说出自己专业的几门主干课程加以解释,但并不清楚自己专业对应的岗位群,难以阐述所学专业对单位的作用与价值。其实,殊途同归,再冷僻的专业,归根到底都是与人相联系的,只不过,因学识不足,很难意识到。
思考三:真的别无选择?
正如Nigel所讲:你个人生活岌岌可危,这说明你的工作开始步入正轨了;当你的个人生活化为乌有的时候,那说明你要被提升了。凭着聪颖、勤奋与人脉,Andy升任了第一助理,原来的上司成为了她的手下。与此相应的,原来的同事对她怒目相向,曾经的朋友疏远了,男友也离她而去。一场巴黎之行使得Andy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
在巴黎,她见到了光彩照人的Miranda的另一面:苍老憔悴,充满着对女儿的无限愧疚。她经历了办公室政治的洗礼,所有这些,使得她不得不考虑:我希望得到什么,我所做的,能够得到我希望的么?
正如Miranda所讲,Andy和她一样,能看透别人的想法和需要,会为自己做出选择。然而,当Miranda认为Andy,以及所有人都“想过这种(万众瞩目,光彩时尚的)生活”时,她错了。诚然,Miranda的勤奋使她成为了穿prada的女王,可是,女王未必都穿prada。只要勤奋、机会适当,每个人都有成为其领域王者的可能性。正如Andy的男友想成为主厨,她的一个朋友想经营画廊,另一个朋友喜欢做财务研究分析员。同样,Andy的选择,也有机会成为女王,但未必会穿prada。
在经历了这些,Andy重新找回了自己所最珍视的:爱情、记者梦。
影片以面试开始,在接近结束时,也安排了一场面试。Andy在向男友真诚道歉,并得到谅解后,到纽约镜报去参加面试。此时的Andy,衣着朴素得体,从容淡定,坦诚的面对考官。考官问到:“你在那里干了不到一年,为什么待那么短的时间就走呢?”
Andy坦率的回答:“我在那里学到了很多,但后来,我搞砸了一些事情。”考官说,他收到了Miranda的传真,传真上说:“在她所有的助理里,你是到目前为止最让她失望的,而且,如果我不请你,我就是个傻瓜。”
考官的问题是每一个跳槽的人都可能面对的。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清楚考官的假设:你如何对待前一个单位,也会以同种方式对待我单位。影片中,Andy的离职,处理的非常艺术化:当Miranda走向镁光灯闪烁的记者丛中时,即将出人头地的Andy洒脱的扬长而去,并将响起Miranda电话的手机抛入水中(实际上,现实中的离职,需要履行一系列的手续,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其实,Andy离开Miranda,离开《runway》,并非不能胜任工作,深层次的原因是个人与公司的价值观不符。
记得程社明老师讲过,对待不喜欢的工作,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我不喜欢,所以我不想做好,赶快换个新的;另一种是,虽然我不喜欢,但我会尽力把它做好,并且做得相当出色。当面对下一个或许喜欢的工作时,第一个人能否被录取很难说,但采取第二种处理方式的人,很受欢迎。因为雇主可能会考虑,他对自己不喜欢的工作都可以做得很好,他喜欢的工作,应该可以做得更好。
影片结尾,Andy洒脱的穿过熙攘人群,预示着一位新的,比上一任女王更加幸福的女王的诞生。虽然,她没有穿着prada,但丝毫不影响其把握自己命运,追寻自己理想的王者气质。
美国,在短短几百年的时间内,成为当今世界经济、文化的中心,虽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人们对现代社会中职业的认识,高度职业化的表现,对不同职业价值观的包容态度无疑起着重要的作用。这部影片,以一种戏剧化的手段,展现了一个职场新人的成长经历,很值得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