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的颜色-第三章 那年的情书(上)

手上青春还剩多少/思念还有多少煎熬/偶尔清洁用过的梳子/留下了时光的线条/你的世界但愿都好/当我想起你的微笑/无意重读那年的情书/时光悠悠青春渐老/回不去的那段相知相许美好/都在发黄的信纸上闪耀/那是青春失去记号/莫怪读了心还会跳/你是否也还记得那一段美好/也许写给你的信早扔掉/这样才好曾少你的/你已在别处都得到

——江美琪《那年的情书》

顾盼做好了最后一道菜,坐下来说:“四处乱看什么啊,你不是要吃饭吗?”

洛笛看看桌上的饭菜,说:“你还记得我爱吃什么啊?”

“碰巧而已。”顾盼白了他一眼,说。

洛笛只好坐下来吃饭,菜的味道比当年更多了一份细致,想来这几年顾盼的厨艺精进了不少。

“你老公把你自己放在家里,他也放心。”洛笛边吃边说。

“你哪来的那么多废话啊?”

“还有,你也得防着点,好好看着你老公别让人给抢走了。”

顾盼低下头吃饭不再理他,很快洛笛就自动服软,忙举手投降,说:“你别生气别生气,我不逗你了。快吃饭吧。”

吃完饭,顾盼把碗洗了出来,拿了瓶水给洛笛,洛笛问:“我侄子呢?”

“嗯?”顾盼别过头表示不解。

“我侄子,你的儿子。”

“哦,在屋里睡着呢,有点中暑。”

“我去看看好吗?”

“好吧。”

走进卧室,白色和粉色相间的墙,修饰出一派浪漫,米黄色的窗帘,干净朴素。

床边有个小摇篮,里边睡着个婴儿,肥嘟嘟的脸,鼻子和嘴像极了顾盼。洛笛忍不住要用手去摸他的脸,被顾盼一把拉住,说:“你别把他弄醒了,弄醒了他睡不着老哭。”

“这胖小子真可爱,呵呵,盼盼,我认他当干儿子行吗?”

“凭什么给你当干儿子啊?”顾盼说。

“我倒是想他是我亲儿子。”洛笛叹口气说。

“我说尹大少爷你能不能不开玩笑啊,多大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顾盼脸色一沉,跺了下脚走出卧室。

洛笛跟着她走出去,轻轻关上卧室门。顾盼站在阳台上看着远处的楼宇,洛笛把背倚在栏杆上,看着她的脸说:“生气了?”

“没有。”顾盼不承认。

“还说没有,你一生气就好跑到窗户边还不搭理人,我错了还不行吗,你别生气了。”

“真没有生气,又不是小姑娘了,哪有那么容易生气,对了,这几年你过得怎么样啊?”

“多承关心,这几年混的还算不错啦,当年离开之后就去了广州,在一家酒店工作,德国世界杯之后调去了南非,在那里摸爬滚打了四年,总算当上了一个分店的经理,所以,在经济上还算过得去。”

“没有,再找一个女朋友?”

“唉,可怜我人老珠黄没人要啊!”洛笛佯叹,“你呢?过得怎么样,怎么和江皓分的手?”

“啊?”顾盼刚开始表示诧异,想了一下才说,“老闹别扭,待不下去自然就分了呗。”

“他有没有很伤心啊,人家那么爱你。”

“不知道,毕业没有多久我们就分了,然后他就离开了,现在也没有他的消息,倒是他的妹妹挺可怜的。”

“小江月吗,她怎么了?”

“去世了,说来还挺悲剧的一个故事,我弟弟一直暗恋这小姑娘,她却正好喜欢班里的一个同学林树,这林树,巧的很他是我老公的弟弟,林树呢,他喜欢的是一个叫赵娜的女孩,林树和赵娜一直在恋爱,他俩其实很般配。这赵娜,也有一个男生暗恋她,有一天林树闹着拍电影,情节忘记了,反正挺煽情了,有一个情节好像是林树被人拿刀捅,这个饰演捅人的角色的正是暗恋赵娜的那个男的,本来这男生要用假刀去捅的,没想到最后他丧心病狂的换成了真刀,狠狠地就朝林树捅过去,而这时候江月冲进来替林树挡了那一刀,结果江月就去世了,我弟弟当时差点就疯了,这电影他当时是摄影,这一切他都在旁边看着,可就是没能救得了江月,林树后来就和赵娜分手了,然后就出国了,杀人的男生当场自杀,唉,一下死了两个人,真是不幸。”顾盼很久没有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说的都有点气喘了。

“唉,问世间情为何物啊,”洛笛拍着栏杆叹息,“你弟弟现在怎么样了?”

“一边旅游一边给报纸杂志拍照片,行踪不定。”

这时候卧室里传来一阵婴儿的哭声,是顾盼的儿子睡醒了,现在的时间已经是中午了。

顾盼忙跑出卧室抱出儿子,一边哄着他一边手忙脚乱的找奶粉奶瓶和水,急出了一身汗。

“我来哄着他,你去弄奶粉。”洛笛向顾盼伸出援手,顾盼也不多言,把孩子递给洛笛,自己去弄奶粉奶瓶。

“现在的奶粉市场都这样了,你还敢给他喝这个啊,你不知道现在又重新流行母乳了吗?”洛笛边捏孩子的脸边说。

“你以为我不想啊,我不是没有乳汁吗。”顾盼弄好了奶,抱过孩子。

小胖子张开小嘴吃着奶,眼睛还骨溜溜的转,看见生人他显得很兴奋,在顾盼怀里手舞足蹈,奶水不断从口中溢出来,洛笛就拿纸巾给他擦。吃完奶小胖子昏昏然又睡了,果然是感冒的样子。

“我认识个搞奶粉的朋友,过几天给你弄点好奶粉来。”

“好啊。”

“这小子还挺乖的,吃完就睡了。”

“平时也挺淘气,只不过今天感冒。”

“你今天没上课?”

“星期天哪有课啊?”

“那我带你出去转转?”

“我怎么去啊,儿子还在家呢,要去你自己去好了。”

“那我也不去了。”

“随你便,饿了告诉我,我再做饭。”

顾盼摁开了电视看,没有好节目,一个个的换频道。洛笛撑着下巴看她坐在沙发上的样子。顾盼这种时候特别好看,她的姿势不算什么特别,松松垮垮的十分淡雅,犹如一朵静静开放的花。

“有什么好看的?”顾盼笑了一下,问。

洛笛靠近她身边,说:“人家都说女人生孩子之后体型会变的臃肿,但我看你的身材并没有多少变化啊。”

“是吗,谢谢夸奖。”

“不是夸奖啊,是真的,你年轻时身材就和人家生了孩子的一样。”洛笛忍不住又想逗她。

顾盼先是愣了一下,接着拿遥控器使劲打洛笛的头,口中喊道:“你这人嘴怎么变得这么臭呢,怎么就不会说点好听的了呢?”

洛笛一把抓住她的手,盯着她的眼睛,说:“说真的,你还和当年一样漂亮。”

顾盼被他盯得脸一阵发烧,忙把手抽回来,把视线挪到电视上。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两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阵敲门声响了起来,顾盼一惊,低声说:“你先去厨房躲一下,我怕别人看见说闲话。”

洛笛没有多问,躲进了厨房里,把耳朵贴到门上听动静。

顾盼整了下衣服和头发,把门打开,走进来一个女人,原来是自己的婆婆来了。

“妈,您来了,你快坐,我去给你冲茶。”

“我不喝茶,林晰呢?”

“他去广州了。”

“哦,不在更好。”

“妈您坐。”

“我不坐了,我来看看孙子,知道你今天有空就过来了。”

顾盼走进卧室把孩子抱出来,小胖子一见奶奶,咿咿唔唔的乱动。

“奶奶抱奶奶抱,奶奶的乖孙,奶奶可想死你了。”婆婆几乎是把孩子从顾盼手中抢过去的,她把孩子紧紧搂在自己的怀中。

“妈您坐下吧。”顾盼拉过椅子。

“这孩子脸怎么这么热,这是怎么了?”

“哦,他有点中暑。”

“中暑了,那怎么行,你怎么看的孩子,这么小的孩子,多么娇嫩,怎么能中暑呢,这可是我们林家的独苗,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啊。”婆婆急的跳起脚来。

“我也不想这样啊。”顾盼小声嘀咕。

“这不是想不想的问题,事实已经摆在这里了,你看你这个屋子,空调都这么旧了,这怎么能行,让你们回家住你们还不同意,而且你又年轻不会看孩子,要不这样吧,孙子我先抱回家看两天,待病好了再还回来给你。”婆婆的真面目露了出来,她此来就是为了孙子。

“啊?”顾盼惊讶的不知道说什么。

“怎么,你不愿意?”婆婆眼一瞪。

“不是,不是——”

“不是就行了,那就先这样,我还有事先走了,你好生在家里呆着吧。”婆婆说着抱着孩子趾高气昂的走了。

顾盼被她一顿抢白,心里是有苦说不出来,一下子坐到沙发上生闷气。

“我妈可比她好多了。”洛笛从厨房出来,大声的自言自语。

“孩子都被她抱走了,你还在这说风凉话。”顾盼生气道。

“谁让你不拦住她啊?”

“我怎么拦啊?”

“你是孩子的妈啊。”

“那还是她儿子的儿子呢,郁闷死了。”

顾盼关上电视,别着嘴低着头。

“看来他们家人对你不大友好啊,你看你婆婆,话都不愿和你多说似的,莫非你做错了什么事?”洛笛好奇心起。

“像这种终于媳妇熬成婆的人当然都很变态,拿别人当年整她的那一套来整我,她不是在跟我生气,她是在找乐子。”顾盼恨恨的说。

“听你婆婆的口气,你老公家里很有钱啊。”

“对啊,财大气粗盛气凌人。”

“怎么个有钱法。”

“我老公说,他弟弟上高中时曾贴了一张广告,说是如果有他中意的女生做他的女朋友,那么他就送她一套高级的雅诗兰黛化妆品,后来果真和一个女生好了,那女生却看不惯他用钱压人的样子,林树一生气,当着那个女孩的面,就把那套价值几万块的化妆品给摔了,连眼睛都没有眨。”

“那确实挺有钱的哈,以前我都没有给你买过Estee Lauder,”洛笛不禁暗暗称奇,他趴到顾盼的耳边:“你现在想不想要啊,想的话我送你一套更好的。”

“你看我的皮肤还用得着吗?”顾盼回过脸来冲他一笑。

“你看你这人没良心,儿子被人抱走了还笑呢。”洛笛反讽。

“我儿子又不是被人绑架了,我不笑还哭啊。”

“这倒也是,哎,以前我们班里的那些人现在都干什么去了,你知道吗?”

“这我倒没大关注过,反正东一个西一个的跑的都没了影,怎么,你想搞同学聚会?”

“有这想法,哎,你知道吗,我真没想到,王卓和L竟然真的走在了一起。”

“是啊,我去喝喜酒的时候,还老想问问他们的情感历程呢。”

“那你有没有问啊?”

“我没敢。”

“哈哈,盼盼,这下你可没有理由拒绝我了吧?”洛笛忽然转移话题。

“什么?”

“出去兜风啊。”

“去就去,你等我去换身衣服。”

洛笛在客厅里随便看着墙上挂的东西,来到电视柜上边的一个相框旁边,一张张的看着那些陌生熟悉的面孔。一张梁静和蒋磊结婚时的大合照映入他的眼帘,照片是用超广角拍出来的,把几十张面孔都容纳了进去。洛笛伸出手,想把那照片拿出来细看,却一不小心没拿结实,照片一头栽下去了。洛笛俯下身想捡起照片,被一扇打开的矮橱门给撞了一下头,他很诧异这电视柜怎么会打开着。正想关上橱门,看见里面有一个很旧的盒子,好奇心一下子滋长出来,身不由己的伸出手去,把盒子拿了出来。

里面是几封泛黄的信,但是保存的却很完好。

那是洛笛曾经写给顾盼的情书。

这时候顾盼换好衣服出来了,一身粉红的运动装。

“你还留着啊。”洛笛扬了扬手中的信。

“是啊。”顾盼微怔了一下,看着那个盒子,脸有点泛红。

“不在一起了,还是归还给我吧,”洛笛把信收起来,“正好十年了。”

车子潇洒的开出学校,奔驰在拥挤的经十路上。洛笛开足了冷气,把窗外的燥热隔在车外,边开车边看顾盼两眼。

“我们去哪里啊?”顾盼看着两边的街。

“去省体必胜客吃点东西去,今天周末,有可能搞活动呢。”

“这么热的天,人会不会很多啊?”

“这个点,不会吧。”

“这辆车子是你的?”

“是我老爸的,他刚换的,怎么样,还不错吧?”

“还行。”

“喜欢吗,喜欢卖给你了。”洛笛半开玩笑似的。

必胜客里面人果然不多,懒洋洋的洒进来一片的夏日阳光。两人捡一个靠窗的窗户坐下,点了一份普通装的披萨,一份分享装的水果沙拉,两杯冰拿铁。

顾盼用纸巾擦着杯口,服务员走过来说今天店里搞活动,顾客可以自己去做沙拉,顾客能在盘子里放下多少沙拉,那些沙拉就属于他,而价格不变。

“那咱们去做沙拉去?”洛笛说。

“好啊。”

顾盼看着这间熟悉的必胜客,心中也是感慨良多,在很多年前,在她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洛笛就经常带她来这里吃饭。那时候的必胜客对于学生来说是贵的要命,可那时候他们几乎吃遍了店里所有的美食。而今故地重游,而陪在身边的,又是这个自己有负于他的人,故地、故人、故事,一起涌上心头。这些年来,她一直在等待洛笛回来,虽然她也不知道他回来后自己要怎么去面对,但也还是希望能对当年的事情有一个了结,她一直期待这一天。

沙拉被贪得无厌的在盘子里做的高高的,就好像一顶帽子一样,两个人花费了很多心思,也换来了周围客人很多的笑声,不知道怎么的沙拉酱还被抹到洛笛脸上去了。

“这沙拉还行吧,你看旁白的人都在笑我们呢。”洛笛笑道。

“快走吧,要不待会老板该撵咱们了。”顾盼催促道。

开吃的时候却发现这沙拉味道诡异,根本不能入口,大概是因为各种味道混在一起冲突了,产生了不良反应。

“看来沙拉这么简单的食物,要做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洛笛感叹说。

两个人都没再说话,洛笛边吃披萨边偷眼瞧着顾盼。她吃饭的样子很恬静,缓缓蠕动的小嘴让人忍不住就想亲一下。洛笛克制着自己这种由来已久的冲动,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想在顾盼吃东西的时候深深吻着她,甚至帮她一起咀嚼和搅拌口中的食物,有时候甚至连自己都觉得恶心。当然这种想法他从来也没有告诉顾盼。

吃完饭和顾盼一起走出门去,洛笛说:“多年不吃必胜客了,没想到这里的东西便宜了不少,我们两个人也只不过花了一百块钱。”

“可是你给了他一百五十块。”

“我还是喜欢以前那个价格。”洛笛摇摇头。

“为什么?”顾盼一脸惊讶。

洛笛暧昧的抚摸了一下她的头发,想了想说:“在我心中,以往的事物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减价,也不能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减价,这间必胜客对于我很重要,可以说,我在这里吃的不只是披萨而已,我喜欢一如既往。”

顾盼没有说话,她明白洛笛的意思。

开车转了一会,顾盼问:“那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开车兜兜风,到下午的时候我想让你再陪我爬一下南边的小山,看一下山景。”

“这么热的天要爬山?”顾盼一听就浑身冒汗。

“放心,我会多带点饮料的。”

济南从经十路以南的南部遍布着一座座低矮的山,虽然是二环以内的市区,但经济相对来说不是很发达,人也不像北部那么多。不过这儿却十分寂静,空气也很清新,通常会有一幢幢的公寓楼隐藏在山间,成为城市的一种特色。

泉城的山是泰山的余脉,山多且矮,多生长着松柏等植物,有的还裸露着黄土,黄绿亮色互相交错,构成一幅别致的图画。

洛笛把车停在一条马路边,在路边闲聊的小贩那里买了点零食和冰镇饮料放在包里,对顾盼说:“还是这座山吧,再和我爬一次,今天再看起来,我还是觉得这座山最好。”他俩大学时代曾经多次爬过这座山。

顾盼点点头,拿过一个装零食的小包自己背着。

“几年不见,这山和以前几乎一模一样,一点也没有改变啊。”洛笛笑着往山上爬。

“山当然不会变了,几千年前的济南,这座山也是这个样子的。”顾盼说。

“是啊,辛弃疾,李清照,他们曾经见到过的这座山,也是这样的。”洛笛看了看手表,“现在是下午三点,我们慢慢走,爬到山顶等一会刚好能看到山上的夕阳斜照。”

山不高,需要慢慢爬来体会意境。山脊上有一条浅浅的羊肠小道,是被爬山的情侣踩出来的。路绕过山上的松柏专挑长着稀疏小草的土地蜿蜒到山顶。这座小山在市区内,如果爬的够高,可以看到四周起伏的山丘和城北隐约高耸的楼宇,同在一座城里,却分成了阴阳两种境界,一边喧闹,一边宁静,这种调和,体现着这座古城独特的魅力。

两人边说笑边往上爬。爬这山的很多都是无所事事乱寻浪漫的情侣,他们把山路走的歪七扭八的以增加爬山的用时,那些承载着浪漫的小路就像被手指拉扯过的头发丝一样,扭曲而没有规律。情侣们总是希望爬山的路走的越远越长越好,就好像爱情的保质期与路程的远近成正比一样。

夏季的午后,本来就静寂的山上在片片蝉鸣的映衬下显得愈发安静,蝉鸣和着风声迎面而来,风吹在脸上不是很热甚至可以说是凉爽的。山风像在做游戏的小姑娘一样从林间欢快的吹来,让人非常舒服,阳光也显得不那么焦燥了,便真有些热了可以走到旁边的林子里休息一下。柏树林中更有一种廖远的清凉,那些柏树都有些年代了,这种树刮起的风让人从心底到皮肤都很舒爽。如果你足够细心地话,还可以看见树干上某对情侣留下的爱的宣言或者情诗什么的,这么得天独厚的环境,如果不细细的浪漫一把,岂不是太对不起老天了?

这样不紧不慢悠闲地爬了两个多小时后,终于爬到了山顶,山顶大部分还是树木,但是靠北的部分有一片几十平方米的平地,平地往下便是向下延伸的山坡了,这里躺着几块奇形怪状的石头,一块平整点的大石头朝上的一面被磨得很光滑,想来它见证过很多情侣在自己身上消磨时光。

站在山顶往下看,可以看到周围公路像黑色的缎带一样缠绕在山脚,路面在阳光下闪着亮,远处一条主干马路上还频繁地过着汽车。抬头往前看,便可以看到灰蒙蒙的薄雾笼罩下的城市,今天天气不错,可以清晰的看到北部高楼的轮廓。

把视线收近往山坡上看,立刻会看到一种不一样的美景,此时是下午五点多,西下的太阳照在舒缓的山坡上,那些柏树林暗成一片,其间交错着的裸露土地则闪烁着厚重而耀眼的光线,这些光线被土地染成亮黄色折射进眼睛里,虽然耀眼但不令人生厌,反而会让人产生一种浓烈的依赖感和向往感,好像那是一处极具诱惑力的仙境,在阳光的斜照下一切变得更加有魅力,这种魅力融合成了一种气氛,浪漫的气氛。夕阳西下是浪漫的,而夕阳西下时的小山坡,无疑是最最浪漫的地方之一,它带着神秘的色彩,让人捉摸不到边际却能真切的感受,它就充盈在你的呼吸间,游移在你的视线里,跳跃在你的手心上,深刻而迷幻。

洛笛和顾盼向西并肩站着,迎着夕阳看着这浪漫的天与地。顾盼的长发被风吹着飘逸起来,她时不时用手把它们拢顺。洛笛看着夕阳下她美丽的脸,她的眼瞳在阳光下呈现出一种透明的褐色,发出钻石般晶莹而柔和的光,让人心醉神迷。

“盼盼。”洛笛喊她。

“恩。”顾盼转过头看着他。

“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

“你知道为什么男人都负心薄幸吗?”

“你知道?”顾盼好奇。

“这是当年陈波告诉过我的,”他把手放进裤子口袋里,“他说,一个男人这一辈子只会真正爱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也许是她的初恋,也许不是,但这男人一生最爱的人注定是她,而最令人悲哀的是,男人通常都不会和他最爱的女人最终走到一起,当他失去最爱后,他就不会再用最真的心去对待其他的女人,这就是女人们为什么都说男人凉薄的原因。”

顾盼不说话。

“我就是这样,”他长叹一声,“如果我说,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是你,你相信吗?”

“我相信,”顾盼毫不犹豫的说,“所以,洛笛,我希望你能幸福。”

洛笛沉吟间调整了下眼神和语气,说:“那,我在你心中,到底是什么地位呢?”

顾盼低下头想了一会,迎上洛笛炽热的目光,说:“洛笛,那如果我说,我这辈子最爱的人是你,你会相信吗?”

“我相信,”洛笛的眼神仍然热烈坚定,“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会离开我?”

顾盼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在问,便没有回答。

“我想过很多种可能,我把我所能想到的可能导致分手的原因想了一个遍,可是没一个能成立,我们有三年亲密无间的日子,可是现在我发现,我还是有些不了解你,就好像一个最会造电脑的厂家,他却不知道最核心的技术,CPU的内核架构一样。”

顾盼在思考该怎么开口。

“对了,我最近学会了一首歌,唱给你听吧。”

“什么歌?”

“高晓松的,《一叶知秋》,”洛笛清了清嗓子,在这个夏日黄昏里唱起这首与季节不符的悲伤的歌。

“潮升月落/雨淋湿传说/一张信纸写不下许多/你想起的我/在望着什么/你张开的双手/在等什么/你想我吧/在某一个刹那/你正面对/一杯青涩的茶/你已老去了吧/不再为梦疯狂/你平静了吧/像海上的花/曾经牵着手说的以后那个普通路口/如今月如钩海棠消瘦一叶知秋/流星只听见一句誓愿就落在你背后/下雪的冬天树梢上挂满流年——”长长的余音伴着斜阳在风中颤抖到消失。“这是高晓松今年的新作,却是他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的,超过《同桌的你》。”

“树梢上挂满流年。”顾盼回味着歌词。

“你想好怎么回答我了吗?为什么离开?”洛笛轻轻问。

“我该怎么告诉你呢?”顾盼想了很长时间,“你还记得王重阳和林朝英的故事吗,他们那么相爱,可是还是要分开,明明爱着,却宁愿一直天涯咫尺,直到去世,当然这个故事是金庸先生的杜撰,可是他传达的感情却是真的。洛笛我爱你,直到现在也是,当年我并没有和江皓在一起,我没有对不起你。”

“洛笛你知道吗,你给了我一个最美好,最纯真,最幸福的爱情和一段最好的时光,你曾经满足了我作为一个女生梦寐以求的梦想,我们轰轰烈烈的爱过一场,那样的幸福甜蜜的让人心疼。”

“可是洛笛啊,你说你不了解我,其实就连我自己,又何尝了解自己呢?”她心里忽然有点激动,后退几步坐到身后大石头上。

“我离开你,不是因为江皓,不是一时冲动,当初我考虑过很久,我也想过跟你说我的那些心事,但是我太了解你了,所以也没有说。洛笛你是一个对待感情特别像个小孩一样的人,很专一很坚持,很有热情,你对我好,那种好几乎是完美无缺的,我们在一起三年,从来都没有吵过架,在一起像鱼和水一样自然融洽,”说到深处,顾盼眼角流出泪来,“可是就是这种完美,让我感觉不真实,让我感觉像一场梦,真的洛笛,就像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梦,我害怕梦醒的那一天。你的爱就像一团火,在寒冷的时候温暖了我,可是,它也会把我燃尽的啊,我是一个遇事很冷静的人,你需要的那种热烈的爱情我可以给你一次两次,一年两年,但是终会有到头的一天的啊!”

“那部电视剧叫什么来着,对,叫《半路夫妻》,里面形容男女主角像两只刺猬,离远了会冷,离近了会扎——”

“可是我也愿意为你削去一半的刺啊!”洛笛也看过《半路夫妻》。

顾盼摇摇头,“你做不到,洛笛,你心里清楚你做不到。”

如果是在几年前,洛笛肯定会和顾盼再争执辩解,说自己一定会为她而变,像杨过和小龙女隐居古墓一样。但如今饱经世故的他怎么也不会这么说了,因为顾盼说的对,他和她都改变不了自己,这是现实,杨过和小龙女的故事,只是神话。

“其实,你知道最和你个性相投的是谁吗?是你的妹妹沈静月,如果你们两个在一起,肯定可以白头偕老,而我和你只是短暂相交的流星,曾经绚烂,却各自奔离,只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而已。”

“洛笛,我的人生已经沉淀下来了,沉淀成那片我最需要的土壤了,你给我的片片白云,我都会永远记住的。”

“洛笛,放下吧,我已经不是那个你爱的顾盼了。”

夕阳渐渐沉入西天的云中去了,天空一层层的暗下来,蓝幕上被染上了黑色,由纯蓝变成了深蓝。

“盼盼,我还能这样叫你吗?”洛笛看着顾盼泪流满面的脸庞。

顾盼轻轻握起余晖里他微颤的手,浅浅一笑,说:“你永远都可以这样叫我。”

洛笛转过身子,伸出手轻轻搂住她,将嘴唇移上去,深深地吻住她的唇,她的唇一如从前一样柔软。

顾盼没有拒绝他,而是用手环抱住他的腰。

太阳终于一头栽进云堆里去了,天色全黑了下来,几颗星星开始闪烁光芒。洛笛放开顾盼,然后在最后一点天光里伸开双臂,仰起脸呼出一口气。

“天黑了,终会再亮,是吗?”

顾盼微笑点头。

“那我们下山吧。”洛笛起身先行,小路和树林在夜色里静静等候着,“盼盼?”他回过头,想说什么。

“嗯?”顾盼歪起头等他说话,等了一会不见他开口,却见他眼睛里的光,她知道他的意思,看着他欲言又止的眼睛说:“我知道,你放心吧。”

洛笛的眼神一下子释然了,脸在黑暗中灿烂的笑了,转身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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