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觉得班上一个女生的字写得很漂亮,读书笔记经常被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进行表扬。表扬过后,还要互相传看,这个特殊的荣誉,使那个女生很是得意。丫头片子,,瞧你那小人得志的劲儿,一定要超过你!于是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好字。在老师面前争宠的小心思,变成了一种动力。于是半年后,我也成了老师眼前的红人。后来字写的虽然不见得很好,也还拿得出手了,在有些场合,填写一些表格时或者写个什么报告之类的还是挺讨巧的。
再大一点,上初中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女生,模样一般,但是那小蹄子有一双巧手,画的一手好素描,于是成了整个年级那些毛头小子的抢手货。处于青春萌动期的少男少女,怎甘落后,于是整个周末,本来不多的闲暇时光便消耗在了学校里那个简陋的画室。那个时候还不是双休日,苦逼的心情可想而知。为了我心仪的那个他,咬牙坚持着。两年后,终于可以在男生面前装一装、心里有点底气地高冷一把了。画画也终于成了自已灰色学生时代的一点慰藉,上课无聊的时候,可以在下边开小差,画个讲台上装腔作势的小鬼,或者旁边某个心仪男生的剪影,或者教室玻璃窗外老槐树上打架的麻雀。总之,打发时光也还是不错的。
再后来参加工作了,同部门的一个同事盲打功夫着实厉害,开会的时候,一双手在笔记本的键盘上狂敲,噼里啪啦很是引人注目。那会儿办公的台式电脑已经普及,笔记本还比较稀罕。整个部门里就两台笔记本,谁可以用就意味着小小的特权。部门经常开会,要做一些会议纪要,落实会议精神,需要做一些统计表格,写写工作思路或总结等等。于是,买了一个练习盲打的软件,每天下班后,对着屏幕提示,记忆键盘上每一个字母的位置,苦练盲打。两个月以后,打字的时候终于不用看键盘,速度也相当可以了。
上学以前,一味的只知道疯玩,踏进校门开始,就慢慢学会了察言观色:研究老师的脸色,琢磨同学的目光,总之尽可能的讨好周围的人,因为大人们总是喜欢比较。
等到有一天自己变成了大人,自然而然地与自己周围的人进行着比较:开的车子不一样、住的房子有差别、孩子上的学校也有层次高低、就连休闲娱乐也似乎体现着阶级上的差异......
总是在意别人的眼光,顾忌他人的看法,总想要更好、更多,于是不停的追、不停的赶。
终于有一天,一场病痛,意识模糊地躺在急救室。二十四小时还魂之后,内心开始问自己:你到底需要什么?
是啊,无病无灾地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如果没有了健康,将全世界搂在怀里又怎样?
有人说,当你对现状不满意的时候,就到火葬场去转转。其实不用,就近医院的急诊室、抢救室,你蹲个半天就已经足够。
年近不惑,也终于体味到小女人的快乐与幸福,与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每天向前迈进一步,今天超越昨天的自己,哪怕一点点,便心满意足。
晨起云淡风轻,又是个好天气。蹬上一双轻便的鞋子,与自己赛跑才是一件惬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