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友情是各自忙乱
2016-10-23 浩云
——我们想要的友谊,不是陪伴,依靠和慰藉。
01
第一次认识刺头
人生就像一场“超级马里奥”。
虽然你未必有一个双胞胎弟弟,最后通关的也只有你自己,但请不要忘记那个曾经和你一起并肩作战的“路易基”。
高一那年,刚开学。
“嘿,哥们,刚刚多谢你,我叫刺头。你呢?”
“我叫浩云。”
那是我们俩第一次的对话。
我们坐在食堂外,操场边上的水泥台上,我的脑海里还在回想着,刚刚我竟然帮着这个素未平生的少年和食堂大妈吵了一架。原因是从他吃过的菜里检出了一只黑色的苍蝇尸体。
我们坐在那,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像多年的朋友一样,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着。
02
互吹牛逼
刺头说,他根本就不想来这个学校读书,他一点都不喜欢念书,是家人非要逼着他来的。
我鄙视了他一眼。
我们高中可是“远近闻名”全市里最好的高中了。虽然一共就只有两所高中,另外一所是职高。
可十里八乡的多少莘莘学子挤破了头皮都想进我们高中的,差一分你都别想不拿钱就进来。当然,刺头差了200多分,还是拿钱进来了。
刺头说,这个学校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黑社会。别人欺负你,你不还手,别人就会永远骑在你的头上。所以他想“立棍”。
解释一下“立棍”,是我们那的方言。其实就是要当大哥的意思。
在我们那个年纪,多少男生心里都有过这个想法,不过能亲口说出来甚至真的敢去做的却是少之又少。
我当时着实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刺头另眼相看。深深佩服于他的远大理想。
当然,后来高中三年他始终没有去“立棍”,后来他说让我立,他挺我。我说好。
然而我也没立。
多年以后,我们还会常常大笑于对方当年深不可测的吹牛逼功底。
03
第一次暗恋
高一下学期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女生。女生一头短发右脸有颗痣,像极了杨丞琳。
认识这个女生还是从刺头跟她无缘无故大吵一架开始。总之那时候,大家脾气多少都有点暴躁。
后来,我硬是拉着刺头和女生一起吃了一顿饭化解彼此恩怨。于是,我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女生为数不多的男性朋友之一。
长相清纯的女生,在学校里吸引了不少的追求者。
而我也是众多仰慕者之一。
虽然向她表白的人像是导演视镜一般一波接着一波,但她却始终保持着高傲的姿态,愣是来者皆拒绝,谁都没有答应。这便让我更喜欢她那桀骜不驯的性格了。
04
第一次表白
有一天,女生主动来找我问我有没有多余的手机,因为她的手机被老师没收了。
对于女神的求助,硬着头皮也得扛下来啊,所以我答应帮她想想办法。
跟刺头说过以后,这货竟然说他有个手机,word天啊,还正巧是女款手机。
刺头说手机是她妈买的不常用,所以让我借给女生用。这货简直就是我的“救命恩人”。
几个月后,在刺头的怂恿下,我终于在一个晚自习课间休息的时候鼓足勇气找了女生向她表白了。
结果,“导演”跟我说“这场戏不适合我,让我别在这白费心机了。”
可不久后,女生却找了个总是一脸奸笑的男友。
后来听说男生家里富得流油。
05
第一次打架
那段日子,我每天浑浑噩噩,总是觉得气不过。
晚上经常拉着刺头陪我喝酒聊天到很晚。
我们走在凌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我发疯一般地踢翻了一路的垃圾桶。(希望当年扫地阿姨看到不会过来打我)
后来,在KTV里,几个中年男人突然走过来问我俩身上有没有钱,借来花花。我随口就一句“滚犊子”。
接着,我被说话的男人一脚提到踢倒,我酒醉的爬不起身,朦胧地见到刺头的一次次被打倒在地,然后起身继续挥舞着拳头。
后来,警察来了,他们一哄而散。我俩也被送去了医院。
医生的诊断结果,我是饮酒过度。而刺头,被判定为二级轻伤,有两处骨折,并且有轻微脑震荡。
我请了假,一脸愧疚的在医院陪他,他却满嘴的段子,嘻嘻哈哈的说着没事。
那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打架,可受伤的却是刺头。
06
刺头辍学
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前。
他选择了辍学回家了。
我问他为什么不念书了。
他说,每一个人可能都有适合自己的事情吧。他天生就脑子笨不适合读书,所以想早点回家,也好帮家里赚点钱。
那会,我才突然意识到,那个每天跟自己一起打闹、调侃、打架甚至一起偷偷去网吧看黄片的刺头开始离自己越来越远了。
虽然,我在学校已经见不到刺头了。
但是每天放学后,我还是会去他家里跟他吹灰牛逼,感觉特别痛快。
高三的时候,我又喜欢一个女生。(在之前我的文章《喜欢一个人是犯贱的开始》里提到过)
我的大部分时间和经历放在了她和帮她补习事情上。
渐渐地,我从隔三差五的去刺头家到一个月没有时间去一次。
07
高中毕业后
高考中,我超长发挥考到了大连的一所大学。
临走前,刺头约着吃了顿饭。
我们两人东一句西一句的闲扯。
后来,我们就只顾着碰杯、喝酒。谁也没有再说话。
直到最后,他抬起似乎有些梗咽得说:
“浩云,你读书好,在外面混出个样子给兄弟看看。”
“好!”
我们碰了最后一杯,接着昏暗的灯光,我似乎看到他的眼圈有些泛红。
我看不清,因为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我想我和刺头再也回不到从前的那段日子了,而未来我们似乎也在朝着自己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08
后记
大一暑假,我回去看了刺头。他去了理发店,学了理发。
大二暑假,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的手臂上多了一个纹身,他说是他自己刻的。
大三某天,我突然通过“可能认识的人”功能加到了那个很像杨丞琳的女生。本来只是和她闲聊几句。
后来她说,她在刺头的手机里发现了她的照片还有她的生日日期。
那会我才明白,原来刺头一直喜欢她,而手机其实也是准备送给她的,只是他从来没有说过。
大四暑假,我看到刺头,是在他新开张的纹身工作室里。他正在为一个头发鲜红的女生纹身。
后来的几年,我毕业忙于工作断了联系。
几个月前,我看到他朋友圈标记的地点是广东,他在那开了一家摄影馆。
09
最好的友情
“从来都不会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陈佩斯这样评价自己和朱时茂的友谊。
你们有没有这样的朋友?
即使你们平时都彼此忙碌,绝少联系,但知道你过得好,也就足够。有事了,一个电话,不必担心对方介意“有事才找我”,二话不说帮你解决燃眉之急。
我们想要的友谊,不是陪伴,依靠和慰藉。
是一种不必刻意逞强也不心虚,不时常维系也不歉疚,不必相濡以沫,却随时虚位以待的感情。
我们为了梦想、爱情、家庭、生活各自为战,有事联系,没事各自忙乱。
作者简介:浩云,一个有故事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