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要正确把握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重要内涵。
加强学习,以学纪之风贯穿工作始终。立身百行,以学为基,学纪是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性的基本前提。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既是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纪律自觉的特殊安排,也是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的团结统一的有效举措。从学习中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能够进一步树牢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将党章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知纪明纪,以知纪之责规范自身言行。“知纪、明纪”是在“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弄清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为自身言行举止树立正确方向和指南,确保前行道路“不偏航”,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公私分明,使得做人做事不逾矩。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根本遵循,从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到老生常谈“无规矩不成方圆”,使全党形成知纪明纪的高度自觉。
恪守纪律,以守纪之明秉持干净担当。铁一般的纪律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属性,守纪“守”的是国法、家规、家风、廉洁。从古至今,廉洁自律始终是热门话题,明代理学家薛瑄认为清廉自守有三种境界:见理明而不妄取者,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者,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为下也。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教导党员干部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打虎”“拍蝇”“猎狐”等一系列举措,是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措施和手段。党员干部要自觉守纪,从自身做起,扣好第一粒扣子,努力做遵规守纪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