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自我问题和心灵问题的关系
虽说以上关于自我的观点及其证明,完全可以在独立于有关心灵的观点得到叙述。但是明显的是,以上关于自我的观点,和心灵的一些观点具有更亲密的关系,而和另一些则关系甚远。比方说以上对自我本质的思考,和二元论、中立一元论以及泛心论都是相互吻合的。又比方该自我的观点和物理主义,特别是取消式物理主义互相矛盾。在有关心灵的观点上,持取消物理主义者,在有关自我的观点,则很容易持前面所言的B观点,也就是认为自我是不存在的。毕竟,连心灵都可以不存在,自我怎么可能存在呢?
心灵和自我似乎是相互成全的,很难设想不具有心灵的自我,也很难设想不具有自我的心灵。
实际上,泛心论为以上关于自我的观点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模型。(说泛心论是自我观点的一个“模型”,意思是泛心论为自我的抽象观点提供了一个相对具体的何以可能的解释,但不一定意味着现实中必然是按照泛心论的图景运作的)在泛心论的框架下,心灵是宇宙最基本的特征,和生物在进化链条中的位置无关。泛心论认为感受和有智能的表现是相互独立的,一个事物有感受并不代表其有智能,反过来,一个有智能的事物并非一定有感受。也就因此,我们无法通过一个事物的行为来推断它是否有感受。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推断和人类行为越相似的存在物,越有可能具有感受,是一种带偏差的人类视角所造成的。
在泛心论的框架下,生物体生成或毁灭,只会影响心灵具体表现的形式,而不影响心灵存在与否。在这个框架下,“我”并非随着生物体的生成和毁灭而生灭,而是改变了本身存在的形式。比方一个人死亡之后,他的“我”就终结了作为人类存在的形式,而回归到原初物质存在的形式。因为感受是宇宙基本而普遍的特征,所以“我”也会在这个感受的海洋中继续存在。
这个模型并非毫无问题的,特别是考虑到一些有关概率的问题(为何这一世的我恰好是人类,毕竟成为人类的概率非常低)。但是可疑之处完全可能是因为我们对这个模型的细节不够了解,更多的了解会发现有关概率的疑难可以被解决。
4.2 关于自我问题的历史
有关自我的问题,似乎向来都不是主流哲学讨论的课题,或者当人们讨论自我时,把它看成是多少有点不同的东西(比如看成认识的主体)。一个古老的问题是忒修斯之船的问题,在这个故事中,忒修斯之船在每次出海回来后都会修理一次,每次修理都会换掉其中一部分材料,问题就是,等到这艘船的所有部分都在某次修理时被替换之后,这艘船还是原来那艘船吗?
前边讲过,这不仅仅是一个虚构的场景,实际上,它就是我们的身体经历的事实。我现在身上的细胞,和十年前我身上的细胞,肯定是不相同的,但是某种奇怪的关联,依然决定了我就是十年前的我。尽管如此,这个古老的故事依然和自我同一性不同,实际上,在相当早期讨论之中,已经有这种观点:一般而言的同一性和自我同一性是本质上相当不同的问题。
关于自我问题,总的来说有四种观点,分别是:物质持存论、心理持存论、知觉束理论以及简单理论。似乎没有一个知名的哲学家是持第一种观点的,第二种观点则通常被认为源自英国哲学家洛克(Locke),知觉束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国哲学家休谟(Hume),在当代似乎也有不少追随者。而我所持的观点实际上就是第四种观点,也就是简单理论。这种观点的早期代表是英国哲学家Reid,当代的追随者则包括了G. Strawson、Swinburne等人。因为Barry Dainton是持现象持存论,所以很难说明他是属于第二种还是第四种,可以认为介于两者之间。
简单理论认为,自我的持存和任何非自我的事物都没有关系。自我持存既不是物质持存,也不是心理持存,实际上,自我只在它自己持存时持存。反对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自我的简单观点必须预设某种类似于灵魂的实体。情况似乎是这样,但是有两点不同之处:1. 传统意义上的灵魂包含了许多令其看起来不大可能存在的特征,比如它是性格和偏好,甚至业力的承载体,另外,人们倾向于认为灵魂会和物理世界积极的互动,但是在简单观点中,如果把这个独立持存的“我”称为灵魂,就它是一个实体而言,也多少只是一个概念实体。正因为这个“我”和传统意义上的灵魂相差颇远,所以这里也不宜称之为灵魂;2. 实际上,并非是简单观点需要预设一个类似灵魂的实体,反而,一个类似灵魂的实体是简单观点逻辑上的结果。相当于我们并非在假定了类似灵魂的实体存在的前提下,才得出简单观点的。简单观点在无任何预设情况下就可以得到,只不过一旦它得到,就必须承认,“我”至少是一个概念实体。
4.3 关于概率证明的一些补充
在3.1和3.3节中,关键之处在于解决“为何有些事件发生概率为0,却依然发生”这个问题。设在[0,1]区间上任取一个实数,则取到的概率为0,因为这个集合的测度为0,同样,取到有理数的概率也为0,因为有理数集合的测度也为0. 所有测度为0的集合被取到的概率都为0,比如其中e为自然对数的底。在这种情况下,概率为0就表示在有限次,甚至可数无穷多次取一个数,都不会取到这个集合的数。
但是,如果从[0,1]区间中取出一个数,设为r,那么集合的测度也是0,意味着它被取到的概率为0,这里的问题就在于,为何它可以概率为0同时又被取到。这样的问题和自我不朽的第三个证明有关,但本质上也是一个独立的问题。
解决的方法就是,“概率为0意味着不可能发生”这件事只对规范集合有效。所谓规范集合,定义为不是在该集合事件发生时或之后才被赋予定义的事件。比如有理数,或者等。但是,若一个事件是由一个随机事件发生之后才被定义的,它就有可能在发生概率为0的情况下依然发生。比如前面所说的r,r的定义来源于它被取出,所以虽然它发生的概率为0,却依然发生了。
同样的,虽然拿破仑出生的概率接近于0,但是它依然发生了,因为{拿破仑出生}就是一个在该随机事件发生之后才能够被指出的概念。这里依然需要解释下为什么拿破仑出生的概率接近于0,其实道理和肉身我出生的概率接近于0是一样的。假设当初进入拿破仑最终生成的那颗受精卵的精子是数亿个精子中的另一个,那么这时的拿破仑,虽然依然名为”拿破仑“,但严格意义上已经不是原来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