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忘了,我现在的生活宗旨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树倒猢狲散!
大毛跳楼自杀后,我精神恍惚,有那么一段时间不能正常上班,更甭提出差了。部门大领导鼓励安慰我:“现在正忙,部门需要你,你不能这样啊,这算什么?朋友没了就没了,工作没了你就饿死了!你得振作起来,你朋友要是没死,他希望看见你这样吗?”
我看看他没说话,心里纳闷:“就他这破嘴是怎么当上领导的。”
我们一个班都因为大毛的意外自杀而死气沉沉,谁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班长有时候回忆得多了,还一脸怒其不争的说:“他妈的,屁大的事儿,也他妈值得跳楼。钱重要命重要,这个傻X!”骂完,又痛惜的叹口气。
我说过,我是个念旧的人,也是个重友情的人。大毛死了之后,我很想他。我也开始思考,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想了很久,介于我的孤陋寡闻,才疏学浅,直到今天这个问题我也没想通。
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上班无法专心工作,常常睹物思人。再加上很多朋友渐渐的都离职了,或是回了老家,或是结了婚。我心里感慨,相识一场,最后也难免各奔东西。
是啊,已经两年了,该来的还是前赴后继,义无反顾的来了。想走的,却悄无声息,轻飘飘的就走了。
我也决定辞职了,我怕我哪天想得太多,趁着夜色也从楼顶跳下去。
有很多细节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我认为我当时突然离职就是命中注定,如果没有大毛的这档子事,我可能会在那个地方一直干下去,也就不会有后来遇见大花。
我不止一次的跟大花说过,那两年真的很累,工作很忙碌。可我真的很快乐,是那种发自灵魂的快乐。尽管我没有钱,没有女朋友,也没有未来。
我当时想,没有就没有吧,生活不就是活好当下么。
大毛来到我们班支援的那些天,就一直是我带着他干活。大毛来自贵州偏远山区,从小就干活,手脚很麻利,工作起来非常有效率。人也很老实,从来不调皮捣蛋,一看就是个乖孩子。
大毛家境贫寒,下面还有一个六七岁的妹妹,大毛跟妹妹的感情很好,经常能在中午吃饭的间隙,看见大毛拿着手机跟妹妹打语音电话,说着我听不懂的方言,慈祥的笑容挂在脸上,像个风烛残年的老父亲。
大毛懂事又上进,只不过跟我一样,没什么文化,学历限制了他的发展。而且大毛还很能吃苦,无论多累的工作也能咬着牙坚持,一贯秉承着别人能做,我就能做的原则。因此凡是认识他的人,带过他的班长都很喜欢他。
我记得那是我去的第二年夏天,7月份开始,整整三个月。工厂的生产任务突然紧迫,每个人都加班加点,我甚至最高纪录是一天上班17个小时。下班之后整个人都傻了,满脑子都是机器的轰鸣声,和同事们打瞌睡的声音。
任务紧急,所有假期取消,事假不给,病假酌情。只要人还能走,病假也得来上班。真正的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骡子用。7月份开始,人们毫无防备,生产就达到高潮,毫无缓冲时间。那个时期,累跑的员工数不胜数。可跑得多,来的新人也多。没办法,工厂的招牌太大,太吸引人。
没被累跑的员工倒不是不觉得累,只是每天基本也就剩一口气了,没心思想累不累,就是咬着牙坚持。可祸不单行,7月份是山东最热的时候,热得人心惶惶,动一下就能流出一滩的脂肪。这也还算了,偏偏这么热的天,还爆发了大规模的流感,以及餐厅一个批次的菜品不新鲜,吃完就拉肚子的问题。
知道那时我们去医院打点滴是什么景象吗?一公交车一公交车的去医院,医院里到处都是穿着我们工服的员工,冷不丁进去个人都吓一跳,还以为医院被我们打劫了。
每天工作时间长、天气酷热、流感,拉肚子。四管齐下,就是头牛也经不住这么折腾,一个个的都死去活来。最严重的时候,我们班几乎一多半人都同时去医院挂水。生产线那边还有更生猛的,一条20人的生产线,头一天下班还好好的,第二天全拉虚脱不来了,给班长吓的一个一个打电话,还以为集体罢工了。
持续到9月份的时候,我整整瘦了十斤,比一般的姑娘还轻,还苗条,还性感,还婀娜。
我从小体弱,流感和拉肚子我是一样都没幸免。严重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敢吃,吃什么肚子都疼,像痛经了似的。更要命的是根本离不开厕所,蹲下还好,只要起来,就必然又想拉,我愤怒的捶着墙壁,留下了弱者的眼泪。我一个人在宿舍躺了两天,基本是没吃什么东西,就喝了点热水。
那时我认识的人中,唯一坚挺的就是大毛。别看大毛长得瘦,身体素质是真不错,魔鬼三个月中,没有一天请假旷工,月月满勤。放到过去,那就是妥妥的劳模。我们俩的宿舍挨着,知道我拉肚子两天没上班,大毛就每天晚上都给我买一份小米粥和鸡蛋,就怕我一不留神再饿死。
第三天,我恢复了一些力气,晚上等大毛下班,大毛带我挣扎着去医院挂了吊瓶。挂水的时候,我一脸死相的瘫在靠椅上,正要打瞌睡。大毛把我拎起来问我:“猴儿哥,快中秋节了,我想给我妹妹买个礼物,不知道买什么,你帮我想个主意呗。”
我看看淘宝:“要不买个电动玩具狗吧,不错。”
大毛认真的点了点头,拍了拍有些灰尘的工服道:“嗯~~,挺好,我妹喜欢狗!”
我又想瘫下去,大毛又把我拎高了一些,有点脸红的又问我:“哎?猴儿哥,我喜欢上一个女生,我应该怎么跟她表白?”
我忍不住翻白眼,有气无力没好气道:“我哪知道,我又没表白过。”
大毛脸更红,我一看他那样儿,我觉得挺搞笑的,我跟他说:“要不你给写个情书看看反应吧!”
大毛有些茫然:“我不会啊!”
我张嘴就来:“没事儿,我会,我教你,等我病好的!”
大毛红着脸把头转了过去,像个小媳妇儿!我心里暗笑。
我没骗他,我真会写情书。不过就是没来得及教,大毛就走了。
我人生第一次写情书是给大花,我这个人不擅长直截了当的表白,那也太鲁莽。但是喜欢的人就在眼前,不上又不行。我没办法,只能写了情书,洋洋洒洒的好几页。
我后来问大花,你会不会觉得写情书表白很土?巧了,大花的回答是很喜欢这种表白。我窃喜,这就是缘分啊。你看看,你会啥人家就喜欢啥。
虽然后来我和大花发展的并不顺利,也有很多硬性因素阻碍。可我至今都想再给她写一封情书,不用花哨,朴实无华就好。每一行,每一个字里面都有她的影子。哪怕是标点符号,她在看的时候,也会感受到我对她的情意和爱慕。
说真的,有些人一旦在你的生命力出现过,哪怕走得匆匆,对你而言也是一辈子。
这句话适用友情和爱情,适用大毛和大花。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