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旧文字,记于09年8月27日,教师有权批评学生这个问题,确实需要解决好】
感觉最近一段时间,教育部门经常处于舆论的中心,从“被就业”到“汉字美容”,近几天网上又开始热评“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的规定。
足以说明全国人民高度重视教育工作。
在教育部最近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和大部分人一样,一直认为教师批评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需要特别授权。如果这样的权利也要授权,以此类推,国家要出台多少类似规定,浪费很多纸。
有网友参照此规定COPY了一下,延伸出很多诸如“父母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孩子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连长在日常军事训练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战士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教练在日常体育比赛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运动员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老板在日常企业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警察在日常交通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违规行人车辆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等等东西,感觉人民群众挺逗。
其实,教育部也有教育部的苦衷。近年来,老师不敢批评学生,已经不是个别问题,而是一个社会普遍现象了。老师批评一下,有的学生就想不开,就跳楼,就上吊,就割脉,就出走,家长就吵上门来,亲朋好友就打到学校,学校就处理老师,社会就群起攻之。虽属个别极端情况,但也足以让很多老师胆战心惊。由此一来,学生和家长哪个都不惹,就成了大中小学乃至幼儿园很多教师们自卫的本能。教书有余,育人不再,或者准确点儿说是带批评的育人不再,捧着哄着所谓快乐教育着,已是教育圈里部分老师奉若天条的潜规则。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也确实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个问题估计很难单靠教育部的规定来解决,《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这么个文件就很难让班主任的腰杆挺起来。怕挨打的还是怕挨打,并不是有了这个《规定》打在身上就不疼了;不负责任的还是不负责任,并不是有了这个规定就立马认真负责,对学生严格管理起来。有个不是班主任的任课教师看完规定,有些疑惑地说,文件规定班主任有权,我们有没有这个权力啊。
调侃归调侃,闲话归闲话,班主任教师及一般教师对犯错误的孩子适当批评,甚至对错误性质严重的孩子给予适当惩戒,是办好教育所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除了调侃闲话,家长们还应该从自身做起,正确认识教师批评孩子问题,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配合好老师们的工作,对老师们宽容一些,教育毕竟不是学校一家的事情,教育好孩子,最直接的受益者,还是孩子和家长,不是老师。
当然,体罚虐待孩子,是决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