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看来是经常来这个地方吃饭,常听说聚贤楼的厨师曾是齐国的大厨,烧的一手好菜,且菜名也十分风雅,今天可算见识到了。”对面那人终于开口了,桌面的菜也已经吃的十分干净了。
“呃......”
“相逢即是有缘,我们下次再见。”趁着他俩迷糊的时候,他趁机迅速的溜了。
“喂,站住,把话说清楚。”他俩站起身就要追出去,结果可想而知。
“付了账再走吧。”小二说话了,同时那群打手堵在门前,手里拿着棍子,一下一下的打着手掌,看着都疼。
看着那么多人气势汹汹的样子,他们只好乖乖的坐了下来,红衣少年摸了摸口袋,不好意思地对他说:“我只有这么多了,你拿钱了吗?要不,先垫着。”
他无语的看着红衣少年,心想:“难道不是你请我吃饭吗?怎么能不带够钱......”
不过看着红衣少年窘迫的表情,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突然,他摸到了师傅给的玉佩,他咬咬牙,拿了出来,说:“掌柜的,你看这块玉佩怎么样?值不值这顿饭钱。”
掌柜的仔细一看,眼睛一亮,已知道这是块好玉,却还假装自己吃亏的样子说:“我也不占你便宜,这玉,不仅可以抵了他的饭钱,你们的饭钱也抵消了。”
“掌柜的,不用了,我们的饭钱有他给,”他指了指红衣少年,又说:“你帮我好好保管着这块玉,我一有钱就来换。”
“行,行,我先给你保管着。”掌柜的赞叹的看着玉佩,转身低喃着:“真是鬼斧天工啊。”一边频频点头,一边晃悠悠的走了。
一顿饭真是吃的不明不白,不清不楚,也没有开始的兴致了。但是他总会赎回来的,所以也不再难过了,收起心中的不舍,对红衣少年说:“如果我没听错,你在船上读的是《诗经》吧,不过如此美妙的文字,你怎么?”
红衣少年也不扭捏,爽快的就回答了他:“我从小就不喜欢咬文嚼字,看见书本就头疼。我爹也不强求,反而教我舞刀弄枪什么的,我也很喜欢练武,于是书本就放下了。已经好多年没碰了,可是现在......”想想坊间的传闻,和如夫人的怂恿,爹爹不得不逼他再次开始读书,他就十分头疼。“呃,我觉得还是应该多读点书才好,孔老夫子不是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所以君子。”嘛,所以我不能一直野下去,让我爹也受人嘲笑。”说完后看着他“嘿嘿”笑了两声,好似才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听到这一段话,他突然觉得红衣少年很是恣情恣意,且又十分重孝道,不免对他欣赏了几分,也有了一些结识的意思,就说:“你这个人,看着洒脱,又极重情分,难得难得。我本名文种,字子禽,你叫我的字便好。”
“子禽,这名字倒有些意思。我姓郑,字修明,今后我们便以兄弟相称,如何?”
“求之不得,求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