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篇,连载的第一部就此完结。
我自己的连载还在写,但没有必要在公众号上整理公布了,因为之后的事情不外乎众所周知的结婚生孩子。
还是十几年后或者几十年后再整理成篇比较好,我总觉得,回忆旧时比实况直播更耐人寻味。
连载里,我下意识地保留了大篇幅美好的片段,对于不快乐的记忆,总是一带而过,选择性失忆。但这并不代表生活中每天都如甘似蜜。
我们的性格并非相似,他乐观开朗,而我偏向清静;他风趣幽默,而我后知后觉;他善于交友,而我有点封闭。
我们的志趣并非相投。
我喜欢安静地看书追剧觉得一个人暗爽足矣,而他热爱一群人踢球喝酒觉得必须实实在在地尽兴。
我在学习上总能投入进去,而他却有一看书就犯困的细胞。
我觉得有周末假期就应该出去走走换个环境换个心情,而他却顾虑假期走哪都是人山人海车来车往。
我们的个性也并非一致。
他的性格我的脾气,犹如针尖对麦芒,吵过,闹过,砸杯子摔手机,离家出走,惊动家人,各种电视剧版的狗血情节一个也没逃脱,多少次剑拔弩张之时恨不得与对方同归于尽,却在隔天被一个温柔的注视扭转局面。
好在我们三观一致。
我们都爱憎分明,不太喜欢圆滑世故,对于触犯者,宁可光明正大地鄙视,也不假惺惺地表面友好背地插刀。
我们都喜欢简单的生活,他曾经说希望他生活的地方有个的足球场,每周末可以踢球,我曾经说希望我生活的地方有个图书馆,每周末都可以看书,末了他说其实咱们的愿望都不难实现。而现在,他仍然每周踢球,我虽然不去图书馆,但也从网上买书。
我们都喜欢不加修饰的东西,比如基本款的衣服,简单图案的手机壳,不烫不染的头发,不复杂的一切事物。
年轻时的喜欢与迷恋,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般的美轮美奂,而生活中的柴米油盐耳厮鬓摩,才让我们踏实而有分量地踩在大地上。
在一次不快之后我猛然醒悟,我们对于彼此的认知仍停留在微时,对于彼此的印象仍定格在人生若只如初见,年少时的爱恋脱离实际处境虚华,和好之后也仍然是两地生活,我们之间更多是彼此理解而不是相互了解,管你纯如雪或深似海的感情,都要在生活里回炉历练,都要在生活中几经磨合,方才彼此接纳,坚不可摧。
生活中没有杨过与小龙女,没有仙气萦绕的绝情谷,有的只是烟火凡人柴米夫妻,一半欢喜一半忧。
经历时并不觉得有多惊心动魄,但回头看看却发现也有几分此起彼伏。
好在我们的重逢时在相对成熟的时节,没有稚气未脱的承诺,没有一时兴起的冲动,没有你理解不了的习惯,和我承受不了的漠然。我们都放下了像战旗一样的自尊,卸下了像碉堡一般的铠甲,温和而小心地向对方靠近,将两个泥人打破,揉在一起,再塑一个你,再塑一个我。
我们就像是对方的镜子,一言一行都映射出对方的痕迹,穿着自己的鞋,走的却是两个人的路。
1998年,相识。
2000年,分开。
2009年,和好。
2013年,结婚。
2015年,生娃。
今年是我们认识的第18年,三十而立方才懂,真正的生活尚刚刚拉开序幕,在生活这个最残酷的老师面前,唯有谨慎小心,谦卑前行。
人生就是猫吃鱼,狼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小狗乖乖啃骨头,每个人的角色不同,选择也不同,而所谓选择,其实也没有那么困难,只要做出忠于自己内心的决定,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最后,感谢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常常,感谢他清澈的眼神,从18年前的那个下午,我怯生生地踏进教室的那一刻起,直到现在都不变的多年温柔的注视,感谢他像阳光一样照进我的生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