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去思考过,或者想象过,最好的感情状态到底是什么样。
是一见钟情时迸射出星火燎原,或是日久生情里细水长流的好。是成天腻在一起眼里容得下彼此的疼惜,又或是齐心打拼携手并进成就了最好的自己。
是在都市节奏下砥砺挣扎踏破前路荆棘,又或是渴望一个世外桃源安身立命。是心里明明牵挂在意却说不出想要珍惜的那一句,还是满嘴浓情蜜意却背地和别人翻云覆雨。
人人都有条条框框的标准,人人都有死活坚守的原则,可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所遇到的是谁。
周末闲来没事,于是又看了一遍《志明与春娇》。
十分认同电影中的一句话:有些人一认识就知道他是朋友,普通朋友,还是超越普通朋友的感觉。
第一眼的惺惺相惜与电光火石就足够决定日后该如何拿捏这一段关系。喜欢你的人不会甘心只和你做朋友,不喜欢你的人也不屑得与你做朋友。
想起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那时候的自己还学着电影主人公的套路,给喜欢的男生留言: n 55lW i。诉说着那微小的暗恋情愫。
那时候的自己拼了命地以卑微拙劣的姿态,说一句话要在心里绕九百九十道湾,只为了奢望换回一段同等真心相对的感情。可是也渐渐在求之不得中领悟,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勉为其难不是爱。
以至于在很久以后,当我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曾经喜欢过的人大肆地秀恩爱,PO着隔着屏幕也能体味到幸福感的照片的时候,当他为了别的女孩生气吃醋嫉妒发疯的时候。终于刹那间释然。
他对他人灵魂丰满有血有肉,是因为爱情。他对我机械冷漠无动于衷,是因为我不是那个对的人。
就像电影里张志明深情款款地那段台词:小时候我很喜欢吃便利店的肉酱意面,很多朋友问我为什么。它是真的咸了点,肉又是很多。但喜欢,就是喜欢。我喜欢她,是因为我觉得她好,她什么都好。
我的一个朋友小Z,在青春叛逆期,就是一个致力于与学校制度殊死搏斗的小太妹。学校不让烫发染发打耳洞,她就偏偏要炸一头五颜六色,带着blingbling的耳坠,大摇大摆招摇过市。
和一群不三不四的小子一起抽烟喝酒,看人不爽就要干架,径直上前就是两耳光。她那所谓的男朋友一个星期就换一个,一数就是一大波。
从初中到高中,趁着青春的那一股子倔强,她可劲儿可劲儿地燥,无可厚非的成为所有坏名词的代言人。可是她压根儿不在意,依然猛抽一口烟,吞云吐雾,嚷嚷着:人生在世,老娘开心最重要!
那些青春里的好孩子们只是看看电视剧幻想一下的故事,或者在小说里找到宣泄口的情节,却在她的十几岁的人生中真真实实地上演。
后来她遇人不淑,打了一个孩子。但她总说这是自找的,怨不得他人。
后来她因为聚众斗殴,被退学了。所幸大手一挥不念了,反正也看不进去无趣的课本。
后来听说她在社会上晃悠,还是频繁地换着男朋友,随心所欲,永远想起一出是一出。
直到几个月前和几个朋友一起再次见到她,也就二十二岁的姑娘,没有了少年时嚣张的戾气,温婉的长发反倒更加动人。
久别重逢,众人便一起喝了下午茶叙旧。问及现状,她说一切都好。虽然没有念书,但是和老公一起在三线小城市开了一家火锅店。纵使比不上大城市风风火火灯红酒绿,却能闲暇时喝喝茶搓搓麻,每个月有五位数的收入,倒是乐得自在。
席间朋友们散烟,她连连摇手拒绝。在座各位都惊讶不已,她轻抚腹部,莞尔一笑:两个月了。早就戒烟了。况且我老公也不喜欢。
大家更是瞪直了眼。她曾经在烟雾缭绕下倔强地说着老娘最酷的那张妖娆的脸还历历在目,如今的平和温柔着实令人恍如隔世。
我在小Z的朋友圈见过那个男人,工科男憨厚老实的模样,比不上她曾经并肩的戴眼镜学长,也比不过曾经为她打架出头的高个儿帅哥。
可那又怎样,能降得住她亦能让她改变重生,方才是最登对的那一个。
现代人的爱情观,有时候仿佛被物质冲昏了头,车子房子票子统统凌驾在感情之上。多少二十岁的小姑娘依偎在四十岁的大叔怀里,拎着最新款的包,涂着最新款的口红。美其名曰的爱情,不过是各取所需。
有人说电影里的张志明和余春娇都很作,各自有备胎,还各自放不下自以为是的爱。
可是爱情不仅仅只有从一而终的坚守,还有幡然醒悟后才更觉得你是我的不二选择。爱情可以是我们一起大鱼大肉,抽烟喝酒,浪迹街头。也可以是抽完这根我们就戒烟,我们一起回家小酌缠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