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依回到这座边塞小城时,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是的,这里曾被战火洗礼,而今不过才着手重建不过数月。近在眼前的城关,又好像与他记忆中的隔了个天边。
循着旧时的记忆拐进一家小巷里的茶馆,馆内的陈设大致上没有变化,不过是翻了一遭新,说书先生也还是那位,馆内却没多少人,都是些小孩子,就着免费的茶水听他高谈阔论。
他挑了往日曾常坐的靠窗的那座儿,点了一碗汤面,却不急着吃。说书先生正滔滔不绝,讲着一位打了胜仗凯旋,却谢绝赏赐,辞官归乡的将军,无外乎是歌颂他的功德,赞扬他的神勇,吹捧他淡泊名利的老套话。
微微侧首,恰能看到街道对面的一排排青檐石瓦,或已残破,或还完好,又或是立起了新居。他想:若是能早些年回来,兴许还能看到那户小院里栽的枇杷树吧。
卿依是个江洋大盗,来到这座小城之前就已恶名在外,而之所以躲到这座偏远的小城,也正是想避避风头,过两天安生日子。
偏是一朝不走运,偷到了白思头上。白思是这座塞外城关的小捕快,身手倒是不错,卿依一时不设防,三两下便被他擒了下来。
但卿依觉得这也不能怪他,一是他没想到这么个偏僻地方会有这等身手的人,二是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小瘸子有这等身手。
这便是他与白思的初遇,擦肩而过的一瞬间伸出的手,和一招干净利落的反手擒拿。要挣脱对卿依来说也不是难事可他偏就想逗他玩,假意被拿下关押,却在夜半时分潜入白思家中。
塞外多商,长居此地的人家,底子不会薄到哪去。偏是这个白思,看上去就像个蜜罐里捧出来的矜贵公子,一身气度,可家中除了一方小院,几箱卷宗,院里一棵枇杷树,房内陈设简便,实在无甚油水可捞。
行内死律,贼不走空。空手而归对他这个有名的江洋大盗更是不吉利。
思来想去便摘了一筐枇杷去,仿佛稚童般生怕自己干了什么有意思的坏事别人不知道,还特意留了张字条在显眼处,很是嚣张。
后来他打听到白思原来也是关内人,几年前为避战火一路流亡至此,被城内的一个老捕快所救,他那条腿便是流亡途中摔伤,后又因山穷水恶,长途跋涉中医治不当而落下了毛病。
可惜了这么俊俏的小公子和那一身好身手了,卿依想。
也正是自那之后,卿依乐极了去招惹白思,大概是觉得他那一身关内的富家小公子才能养出来的气度与这关外的风沙裂谷太过格格不入,而他就喜欢这种与众不同的东西。
白思平日往返归家常要经过一条小巷子,他便爱在这条必经之路的一家茶馆靠窗的座候着,看见他了便以枇杷相掷,邀他喝茶听书,当然,枇杷是从白思家摘的,字条他也看见了,却也不理会。
大多数时候白思不会应他,而没有枇杷的季节,他便掷珠宝美玉,都是些近日失窃的贵重财物,引得白思对他追捕,他便像偷得糖吃的孩子,笑得一脸得逞。
卿依平日不犯大案,偶尔大偷一次又只是为了戏耍白思,白思明知卿依是个城中祸害,碍于他身手也奈他不何。
数此以往,在卿依看来,他二人也能勉强算个深交“好友”了。毕竟偶尔两人也是会心平气和地在茶馆小饮一杯的,当然,是在白思确定已经绑严实了他的情况下。
“你有一身好本事,不为国为民,反而为祸,屡行盗窃,不觉得浪费吗?”
“我自出山以来,孤身一人居无定所的,四海漂泊,何处不是国,何方不是家,为国为民?呵,我凭什么。”
“......”
“你莫不是想怂恿我参军不成?”
见白思埋头不应,卿依哈哈大笑起来,似是嘲笑。
“烽烟四起,民不聊生,不是逃得远就逃得了的。”默了默,白思又道,“我想去了结战火。”像是对他说,又像是对自己说。
“可这注定只能是天方夜谭了。”卿依大笑着接着道,“且不说你有没有这个能力,反正军队是不会要你的,刀锋可不会因为你的腿疾而避开你。
“四海之内总有你想守住的东西吧。”白思倔道,“譬如一国安康,一方安乐,一人平安。”“小屁孩。”他嗤笑道,不以为然。
“客官,你再不吃,面就凉了。”店小二看他点了面又不吃,只兀自看着窗外出神,探头提醒道。
卿依猛然回过神,望着人来人往的街道,一张张面孔从眼底掠过,皆不是他想望见的那个,只点头胡乱应道:“好,多谢。”
四海之内总有你想守住的东西吧。他摊开掌心,一颗成色上佳的明珠卧于其上,被握得滚烫,这是他凭战功换来的。封赏八千,他只取上等明珠一颗,还是那座楼,还是那条街,他却不敢再随意掷出去了。
匆匆吃完面,沿着巷道漫无目的地溜达,途中有小童向他兜售批把,他这才想起又是枇杷结果的时节了,回绝道:“不了,我不爱吃枇杷。”
他当初怎么会信了一个小屁孩的话呢?讽刺地笑了笑,便沿来路打算出城了。贼不走空,这里于他而言,只是一座空城了。
文/不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