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房子离诚园直线距离约46公里,九零年开始到今天为止我走了28年,也就是说从农村到城市46公里的路程我整整用了28年,在这28年岁月的长河中我要感谢我的父亲,我更佩服父亲的勇气,直到现在每次和父亲聊天的时候父亲总是会笑着告诉我说他一辈子最得意的事情就是我们举家搬迁到城里,每次讲这些话的时候父亲的眼里满是自豪,小时候只听说过孟母三迁的故事,现实中父亲为了我的将来硬是放弃了村里书记的宝座,我曾经问过父亲后悔不,当过小学老师的父亲总是会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十个字,满满是爱,中间对儿的期望值可想而知,还好,我没有让父亲失望,我对自己一直是用五年计划来约束,鞭策,激励着自己前行,每个五年计划实现后第一时间我总是爱和父亲分享我的喜悦,父亲每次总是淡淡的叮嘱我不要骄傲要更加脚踏实地的继续下一个五年计划,父亲就以这种方式,以他的纯朴一直在影响着我的人生。
小时候的我喜欢雨天,喜欢到什么程度不好形容,只知道下雨天我是从不打伞的,我喜欢雨丝落在我肩头的感觉,害怕打伞后就听不到雨丝落下的声音,旁人打伞的举动在我看来那是辜负雨丝的亲密,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一丝恍惚漫过脑际,现在看来有多少的青春,就这样,寂寞地,悄悄过去了,写到此,回忆一下我自己的青春,我的青春不张扬,但更多时候只被我紧紧地捂在手中,不让任何人知晓。少年的我是不爱与人交往的,内心很抗拒城市,讲不清为什么,或许当年只是认为父亲阻断了和我儿时玩伴的联系吧,因为回一次老家很不容易,再者为了生存爸妈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带我回老家,只能在梦中一次次的在老家的田垄上奔跑,这一生,最难得的是有一两位知心朋友。虽然我还远远不足以有谈一生的资格,还无法预料这一生在何时划上句号。但我很庆幸,在这不长不短的半生中,我真正是有这样的朋友。而且幸运的是,几乎每个阶段都有,尽管每个阶段我都过得很平凡,但因为有朋友,每个阶段又显得特别精彩,让人回味,在童年和小学时期,我有这样的朋友,从穿开裆裤到整裆裤,从一起翘着屁股玩泥巴到一起趴着头做作业,我们整天呆在一起。我们在河里抓鱼,去镇上买笔,想尽一切办法将时间匀在一起,这也是我到城市后孤独的主要诱因,别的伙伴三天两头红了脸,吐口唾沫不作声。我们单纯的思想里,从来留不下怨恨的情绪,低头不见便想念,抬头见时便欢喜,一穷二白的年代里,容易沉淀出一生一世的情谊。现在的我们联系就方便的多了,手机微信,QQ,周末的时候必须是要以家庭为单位聚聚的,孩子间也相互称呼长辈为干爹干妈,我们的友情下一代算是延续上了,这点我们都是欣慰的。
每次聚会,不由自主地我又回忆初起我小时候进城的日子,因为内向,我时常抬头看天,天空当年的样子,碧蓝碧蓝的,那几朵云因为我好像从未挪动过,十分的配合着我抬头望向它们,那个时候的阳光一泻千里,却照不暖一个孤独男孩的内心,三十年过去了,我的眉梢间,已爬上岁月的皱纹,对于现在的天空我早已不再仰头了,但是却怀念抬头仰望天空的日子,友人说,怀旧就是心老的节奏,呵呵,我有体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