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大王约翰•洛克菲勒,是美国十九世纪的三大富翁之一。洛克菲勒享有98岁高寿,他一生至少赚进了十亿美元,捐出的就有七亿五千万。但他平时花钱却十分节俭。
有一次,他下班想搭公车回家,缺一美元,就向他的秘书借,并说:“你一定要提醒我还,免得我忘了。”秘书说:"请别介意,一美元算不了什么。洛克非勒听了一本正经的说:你怎能说算不了什么?把一美元存在银行里,要整整十年才有一美元的利息啊!"这位亿万富翁对金钱的看法是:我非但不做钱财的奴隶,而且要把钱财当作奴隶来使用。
大道理 :在在财富的积累方面,讲究的是滴水穿石。人们都知道“积少成多”的道理,可是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但约翰•洛克菲勒做到了。这就是习惯的魔力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