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忽然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才好。宝宝显得太甜腻,我不想第一封信像我们平日里的对白,松散,零碎,有头没尾。你的姓氏又显得太陌生,我已经不会再对着太过陌生的人小心翼翼喋喋不休,那样太傻气,并且字里行间都会弥漫着一股因为小心翼翼而谨慎而屈就的酸味儿。我向来抗拒那股酸味儿的。
于是就选了这个符号。不知道你有没有察觉,有时和你聊天我也会用这个符号,那通常是我非常愉快,心情非常好的时刻。希望我们的相处也都是些这样好的时刻。
当你提出写信的想法,我是惊讶的。本以为我们的关系该像庸常夜里,莫名燃起的炮竹,一些声响,一些火光之后就归为寂静,留下的残屑来不及清扫,就被清晨的寒风卷跑。整个过程荒诞短暂,承载不了像写信一类厚重的意义与深情。幸而此刻看来,我灰暗无情的“以为”似乎是错了。
真是很久没有这么正正经经写过信了。上一次这么写,还是在2011年。那时的男友刚刚去了部队,手机、网络都是禁忌,只能写信。记得我是先在电脑上写好,再叫朋友帮忙抄在信纸上,然后和朋友上街买些他可能需要的物什去邮局一同给他寄去。就那样写了好几封,而他只回了一封给我。那封信被我从塔城带到沙湾,一直放在我床边的柜子,却也没重新看过一次。我想我带它在身边,不是为了怀念,而是为了证明点什么。证明点什么呢?当时的我还不明白,一份已经荡然无存的爱,是无法再会被任何东西证明出来的。
然而却是始终喜欢写信的。写信不像小说,必须跌宕起伏;也不像散文,必须言之有意。它只是对某个人的倾诉,因为不能要求及时回应而更像自言自语,可以是一件要事,也可以是一些废话。只可惜,能让我们说要事说废话的人太少,肯听我们说要事说废话的人也太少。若遇到,便属难得。
那么,我们是不是彼此频频际遇里,难得的那一个。
于我,你的确难得,与我以往所遇过的人都不同:年少,却有些许人到中年才会有的经历;有梦,却不愿涉足远方,认为人要有“根”才会活得自在;良善,却纯粹,不为了有好报,得善果,了解我的实际状况后没有敬而远之,也没有假装不敬而远之;很勤奋,却见效,能把一点一滴的付出都变成一分一毫到底收获;很真实,离我数百公里,只要愿意,坐五六小时的车可相见,甚至能计划见面时穿什么衣服,去什么餐厅,看什么电影。以往和别人一起时,也是能够计划的。但大都粗略空乏,像画一张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施工的宏伟蓝图,只草草描绘大致轮廓,细枝末节里全部是空白。
那,我于你呢?也是吧。虽然我自身带有不可忽视的特殊性,但特殊并不等于难得。可你说我是你所结识的人中唯一能写文章,并且还很可爱的。这便也算是难得之意了。我信。然而我也信,这一点难得之意,会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磨灭,消损,流失,变成平常,变成易忘。
所以我还是愿意我们是至交,有来有往,友谊长存;而不是恋人,有去无回,情谊全无。
我更愿意,我们并不成为对方什么人,只做彼此频频际遇里,难得的那一个。
祝那些客户再不会逃单。
祝那七个商家都与你合作,并且合作愉快。
祝你今后遇到的,不止难得,并且健康,温暖,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