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埋头工作,桌子上的手机却不合时宜地响起。
我放下手中的笔,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是个陌生号码。
“喂,您好。”
“是的,我是。”
“什么时候?都有谁去呢?”
“好好好,我会去的。”
“嗯嗯,好,拜拜。”
电话是初中的班长打来的,说要组织一次十周年同学会。我不知道他从哪里得知我的电话,毕业之后我与他们并无交集,陌生地仿佛从未认识,估计迎面走来都不认得了。
我本不乐衷于参加此类无聊透顶的聚会,此类聚会无非就是自认为混得好,出人头地的人发起,打着追忆往昔的旗号,在老同学面前耀武扬威一番罢了,仿佛不向全世界炫耀一下自己的地位,这地位便岌岌可危似的。
之所以痛快地决定参加,只是因为在参与人员名单里,听到了一个名字——丁林。
丁林是我的同班同学,当然,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标签——我的初恋——如果两个人只要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就算的话。
我并不爱他,只是需要为枯燥无味的初三生活增添一点趣味与刺激,毕竟“好学生”之间早恋是不会被允许的吧。
中考时他考砸了,去了另一个高中。两所学校随相隔不远却也难时常见面。于是他就开始孜孜不倦地写起信来。譬如:
“我真羡慕你同学呀,可以时常看见你,我想你想得快疯了。”
“我很喜欢一个歌手,因为她的声音和你很像,我喜欢听着她的歌入眠”
诸如此类。
我心里笑他痴傻,却也知这是难得的真心。可我实在受不了他的乏味无趣,最终在信上提了分手。
从此便杳无音讯。
同学会当天,晚上五点。
我习惯早到,却错误估计了路上的时间以至提前了一个小时。整个包间里就我一人,心里不免暗自懊恼。
正当我准备去外面走走的时候,一道声音叫住我。
“张晓?”
我循着声音望去,是一个高大的男人,看起来三十多岁的样子。我正在脑中搜索这号人物,他却好似看出我的疑虑,开口说到:“我是徐剑,好久不见你不认得我了罢?”
“啊呀瞧我这记性,班长大大呀!”我下意识露出礼貌的微笑,并做出很惊喜的表情。
寒暄几句之后他邀我一起点菜,我推辞不过象征性地点了几个不会出错的小菜。等到我们返回包间的时候同学已三三两两到得差不多了。
我一边听着几个女生聊自己孩子,一边留意丁林怎么还不来。
六点快到了,徐剑嚷嚷着迟到的罚酒三杯,正在这时,丁林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之中。
他个头又长了些,身材也壮实了,剪了个碎短发,穿了件白衬衣,显得整个人清爽干净。
他扫视一圈看看有没有可坐的座位,看到我时我冲他笑笑,他愣了一瞬走到另一种桌子落座。我眯起眼睛喝了一口杯中酒。
酒过三巡,我去洗手间洗把脸,顺便让我的耳朵清净一点,抬起头,却看见丁林在我身后。
我转过身,仔细地看着他。他被我看得有些拘谨,脸上的红晕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害羞,怪可爱的。
我“噗嗤”一声笑出来。他有些无措,拿手挠了挠头:“那个……少喝点。”
我歪着头看他,不作言语。
他顿了顿,轻声问道:“你有男朋友了吗?”一问出口又觉得不太合适,又羞又恼,看我像是喝醉了一般,觉得我应该没听见,转身欲走。
“有的。”我点点头:“我在等你。”
我鼓足了勇气,冲过去抱住他的腰,闷在他的怀里撒娇:“你不要走嘛,不要走好不好?”顺便在心里感慨:这小子的身材也太好了叭!
他显然被我吓了一跳:“你喝醉了。”
我继续装疯卖傻:“喝……喝醉了?醉了?……我没有醉……没有……”
他有些无奈,搂住我的肩:“我先送你回去好不好?”
“好~哈哈哈哈嗝,我……我送你回去!我……我开车了。”
“喝酒不能开车。我们把车放这里好不好?”
“不好!”我把头摇得像磕了药:“不好嘛!我要送你回去……回去……嗯?你家在哪里呀呜呜呜呜呜,我想不起来了呜呜呜呜呜,我找啊找啊,怎么也找不到你了呜呜呜。”
我一边说一边哭,哭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心里很是难过。愈发后悔当初意气用事。
他拿出纸巾帮我擦脸,把我扶到饭店门口上了出租车:“你这不是找到我了嘛,以后不能不要我了。”
我把眼泪鼻涕一股脑擦在他的肩膀上,不住地呼唤他的名字:“丁丁……丁丁……”他不厌其烦地回答:“我在……我在呢……”
他送我到离家不远处,拉着我的手说不送我了。我怔怔地看着十指紧扣的双手,差点又“哇”地一声哭出来,以前他连牵手都不敢跟我牵啊。
我又泥鳅一般钻到他的怀里,抱住他,然后趁他不注意在他嘴上嘬了一口。然后“嘿嘿嘿”笑。
心里想着,老娘终于恋爱了!!!
今晚月色真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