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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于小荷,爱了十二年,从青春年少的帅小伙到肥头肚圆的中年油腻男。
我每天都在想她,每天都会梦到她。甚至每次和老婆在床上,我都要闭着眼晴想象是于小荷,才会让我激情四射,豪情满怀。
寂寞长夜,我点根烟,在客厅坐半天。十二年啊,一个时光轮回,我不但没追到她,更是连手指头都没碰过一下。而那个冷若冰霜的于小荷早已把我的生活整得一地鸡毛,她还是一幅禽畜无害,事不关已的样子。这叫什么鸟事,哥活得憋屈不。
高中时遇见于小荷,我就象被鬼附了身一样,把魂都弄丢了。
那时,我是个自卑的少年。贫穷的家境,并帅气的面容,我鼓起十二万分的勇气,用我那狗爬式的笔迹给她写了第一封情书。洋洋洒洒两千字啊!平时写作文都是磨子都压不出个屁的,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灵感与激情。
我托同桌王平转交给她。悄悄躲在树后面,看着于小荷面无表情,拆都没拆开,就直接把我耗费了几十亿脑细胞和几万丈豪情的杰作给撕了个粉碎,轻轻往后一甩,天女散花一样撒了满地。
可怜我费尽心思熬制的第一封情书,就这样消散在风里,化为泥土碾作尘了。
于小荷并不是很漂亮,她文静秀气,娇小玲珑,没事就喜欢抱着书看,有点文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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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我打完球急吼吼地冲进教室,与抱着书本的她撞个满怀。她满脸通红, 低下头去捡书。忽然我就看呆了,我承认我是个大老粗,作文更是写得狗屁不通。此刻,我却突然想起了徐志摩的那句诗: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小荷一低头的温柔,彻底把我俘虏了。我对她一见钟情,虽然我知道,这是件十分羞于齿的浅薄事,但是没办法,有些事情就是起源于浅薄,浅薄到再怎么努力,终是忘不了。
我拉着王平在小酒馆喝得铭钉大醉。心里纵有十二万分的不甘心,又如何?郎有情,妾无意,不过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趁着还未完全醉死,我发了此生第一大誓:一定要追到于小荷。
高中浑浑噩噩混了三年,根本就学不进去,我成了名符其实的差等生与问题生。但写作水平破天荒得到了语文老师的表扬。这也要归功于小荷,我满脑子里都是她的身影,愈挫愈勇,绞尽脑汁给她写了几十封情书,我坚信我的坚韧与深情终会打动于小荷。她就是一块冰,我也要把她融化。
无奈幻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
在王平帮我传递第五十八封情书的时候,他眼里满是同情与无奈地劝我:"放弃吧,不要要做无谓的努力了。"
于小荷再也没有撕我的信,那些信有的被她截留,有的叫王平原封不动带回来。每次在教室操场碰到我,她都象躲瘟神一样走得远远的。我也不敢走她太近,我怕吓着她,我象个乌龟一样,躲在厚重的壳里,默默地关注着我心中女孩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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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于小荷也落榜了,我忍不住欢呼雀跃。我觉得读书时她不理我,肯定是为了学习,现在我们都自由了,我更要不遗余力追到她。
那时候交通不便利,我愣是走了几十里山路去找她。从早晨走到傍晚,鞋底都磨出了洞,脚底也起了泡,疼痛难忍,但和我心爱的姑娘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为爱情受再多的苦与痛,我都愿意。
于小荷看到我很意外,第一次没有躲我。
多年以后,我依然清楚记得那个暗香浮动的黄昏,我和于小荷站在村口的那棵桃树下,一片落英缤纷,金黄色的阳光洒落在于小荷的脸上肩上,真美呀,我倾心爱慕的姑娘。多少时光流年里的苦苦追慕,能换来这一刻的倾心相处,即便此时死了,我也心甘了。
于小荷指着四面青山说,我们的村子,四面环山。你家也一样,我们是被人看不起的山里人,我不是不知道你的用心,但是我实在不愿意,从这个山村嫁到那个山村。我的世界,在山外面……
于小荷还是走出了山里,我知道她看不上我这个山里人,她要追求更大的舞台,更广阔的天空。可是要我就此放弃她,心里太不甘心了。
终于在请了于小荷闺蜜吃了三餐饭后,知道她去了南方打工。我找王平借了二百块钱,飞快而迅度地来到有于小荷的城市。
一路奔波加上车票,我身上早已经所剩无几,我花50块钱买一束鲜花,等在于小荷下班的厂大门口。犹如第一次给她写情书一样,我第一次给一个女孩子送花,那是用我口袋仅有的钱换来的。
于小荷看了一眼窃窃私语偷笑看着我的同事们,羞红了脸。但她并没有接受,只淡淡的说,你这是又是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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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老乡借了点生活费,天天以馒头充饥,白天出去努力找工作。我要在有小荷的城市里,和她一起开启新的生活。
每天傍晚,我都准时出现在小荷上班的厂门口,接她下班。小荷并不理我,每次都是她嘟着嘴在前面走,我在后默默地跟着。
半个月过去了,我依然没有找着任何工作。老乡也没钱借我了,我的日子捉襟见肘,连馒头都吃不起了。
小荷塞给我五百块钱,她说:你回去吧,你这样做虽然让我感动,也让我很难堪,我不想伤害你,也不愿骗自己,我们之间不过是两条平行线,既使线再长,也永远不会有交集的可能……
我拿着于小荷给的钱,默默地离去,也没有向她告别。火车渐渐驶离站台,我离有于小荷的城市越来越远了,离我的爱情也越来越远了。
爱情于我而言,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我回程的车票还要她资助,我甚至请她吃餐饭的钱都没有。我有什么资格去奢求爱,只有一腔热血沸腾,又有什么用。
有的时候,爱到痛处,不是死去活来,不是天崩地裂,不是山盟海誓,而是无言的关怀,和祝福。
吾有浮生,愿君安好。
再见,于小荷。
你等着,于小荷。
于小荷并没有等我。从她闺蜜的嘴里,我不断了解她的近况:她函授本科毕业了,她升职了,长薪水了,而且,交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准备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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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荷,她已然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走出了大山,走出了小村,在摇曳生姿的城市里,怒放了。
而我,在这数年的冗长岁月里。思念于小荷,已成了我的执念。她存在于我的记忆里,往返于我的睡梦中,我没有理由,也没有章法的,持续单恋着。
几次跑到她老家的山村,追寻她生活过的气息。帮她父母挑水担柴做农活。独自伫立在村口那棵桃花树下,思念远方的她。
小荷妈妈唏嘘道:孩子,忘了小荷吧,是她自己没福气。
终于,在我二十八岁这年,在父母企求的眼神中,我与邻村的姑娘阿芳相亲结婚。我们虽然生活在一起,但我从不爱她,心里装着自己深爱的女子,和阿芳柴米油盐,生儿育女,为生活忙忙碌碌。我的心也渐渐平静下心,犹如一潭死水。
后来在全家人的努力下,我们的日子也终究是好了起来。有了自己的种植基地,家里盖起了小洋楼,买了汽车。阿芳吃苦耐劳,尽心尽力的跟着我过日子。我也算是村里先富起来的人。
但这些表面的成功,没有心爱的人分享,又怎么能让人快乐?
几年以后,于小荷回来了。她和老公离了婚。一个人带着女儿,在县城开了一家公司。我得知这些消息后,迫不及待的去找她。于小荷变得更漂亮了,温婉中透着成熟的气质。脸上扬着自信的笑容,丝毫没有离婚女子的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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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她,万语千言,只汇成一句:你还好吗?
"你看我哪里像不好的样子。"她咯咯地笑着。
于小荷的到来,像是在我苍白沉寂的生活中注入了一道新鲜的血液。我的心重新热烈起来。她生意做得极好,人又开朗大方。她的办公室成了我们同学经常聊天聚会的场所。我瞒着小芳,以送货为名频繁往返于县城乡村之间,基地的瓜果疏菜都要先给小荷一份。
我知道小荷看不上这些,犹如以前看不上我这个山里人一样,我的感情卑微如尘土,上不了她的台面,我不过是在找见她的借口罢了。
我满心欢喜,乐此不彼。
那日同学小聚,于小荷巧笑嫣然,一来二去的斗酒中,终于不胜酒力。大家自然把护花使者的任务交给我。
刚进屋,于小荷突然转身紧紧的抱住了我。她梦呓般的声音传来:我知道你对我的好,你想了我这么多年,今天就满足你……
瞬间,我被石化。
这么多年以来,她在我心里,是女神一样的存在。多少次在梦中,我卑鄙无耻的把她给意淫了。现在,这温香软玉的身子窝在我怀里,我不由的热血往上涌,我感觉多年的夙愿就要实现了。
逮着她柔软的唇,深深的吻下去,深醉在她的芳泽里,不愿醒来。意乱情迷之时,我不知是头脑短路了,还是脑子被驴踢了,尚存的一点意识里,竞然浮现出一张幽黑的脸庞,那是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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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于小荷抱到床上,她沉沉睡去,我去厨房冲了一杯蜂蜜水放在床头,起身离开。
几天以后,我收到于小荷给我写的生平第一封信。
她说那晚她并没有醉。阿芳找过她,她是个好女人,她答应把我还给阿芳。
她说她不仅在试探我,也是在赌一把,如果那晚我们真有故事,就冲着我的深情,她也愿意陪我沉醉一把。
她说情到深处,还顾得上其他吗。这么多年以来,我爱的不是她这个人,我爱的,只不过是青葱岁月里一个未企及的梦,一份爱而未得的不甘心,一场荼蘼而热烈的单相思。
仅此而已。
她说去珍惜和握紧手里拥有的,不然在我的三心二意中,这些朴实的幸福也会溜走。
于小荷,她赋予了我绝美的憧憬,也赋予了我断肠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