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遇见你,是在荼蘼的花季——开到荼蘼花事了,情缘此时终不好;
种一丛,誓相约不离不弃——南有乔木未可靠,暂忍睽违实因老;
复归来,到何处寻你踪迹——礼义伦常尽皆抛,唯见新坟蔓野草。
文|王云中雨
屈指算来,我同飞卿已经有十三年没有见过了。
长安的花,开得其实并不好。只是,高中进士的少年们策马游街,雁塔题名,曲江春宴,好不令人歆羡!看那路径上的、园圃里的,便格外觉出几分可人样儿。
不知不觉,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春闱之期。尚书省礼部主持的考试,照例都在仲、季二春举行,因此世人称之为“春闱”。今年的试期,堪堪选在了花朝前后。花朝节令,正值花神生日,百花争奇,千芳斗艳,如云锦团簇,玲珑璀璨。京城士女,纷纷盛装异服,竞着上街,仿佛誓要与那花木比一比妍媸,争一争颜色。
这样热闹的场面,其实我并不欢喜,只是惟有到了这种地方,耳朵被嘈嘈切切的人声物语充塞,才能使我的内心求得片时的宁谧。
何为孤独?我不清楚,但我常常一人一马游走在长安周边的十几个郊县。我到麟游县去,在九成宫厚厚高高的宫墙外远远地望上一望,驻足马上,企首顾盼;也到昭应县去,在华清宫颓圮的断垣前吃吃地呆上许久,看残阳落尽,等月钩升起,待到月奄西山,万籁俱寂,方勒马狂奔,恰便赶上夜禁结束,开远门放行。也许,这就是孤独吧。
五更初,报晓鼓从禁宫传来,悠悠扬扬地,很快就响彻了整座长安城,城中的一百多所佛寺随之撞起晨钟。这一钟一鼓,伴着圈在马颈下的银铃挨擦出的叮叮当当,像奏起一章优美动人的和声,跃动在我耳畔。
今天,才自残冬转过不久,离花朝之节尚有两个月的时间,空气中还充溢着凊人的风寒,我又迎着浓浓的露气,顶着透湿的发鬓、濡润的眉睫,戴着将白未白的天穹,绕到东边的春明门,勒住缰绳,调转马头,止于城楼之下。
在骊山周遭逡巡了一夜,袭人的疲乏早已覆上了周身,跨在精美的玳瑁鞍上,不觉打起盹儿来。
“困,便下来睡罢。”心里对躯体发出了这样的呼吁。似乎害怕一个不稳当,我便会从上面跌下来。——这自然是可能的。往年的夏日午后,倚着荼蘼架,享受着从密密的枝叶中逸下的几缕阳光,习习的谷风拂过脸庞,自是好眠。不知有多少次挤倒了竹架子,压坏了一丛丛的小白花,衣衫上也留有些许花痕。
我决定顺从内心的需求,从马上下来。
“飞卿,今年会来么?”心底响起了另一种声音,“这春明门外即是山东诸州县远来赴试举子们的必经之路,左右又无个歇落之所,倘或成群结伙而来,如何于人丛之中一眼认出他?还是倚马相待,凭高远望地好。庶几不致遗漏了也。”这话却是在理,我如梦初醒,捏捏掌心的冷汗,顿时抖擞精神,从袖口中掏出一方汗巾子,拭了拭被濡湿的鬓发和睫毛。
眼前的景物蓦地清晰了,虽然在雾岚的掩映下,远处的草木尚不可辨清,浐水渠上也蒸腾着滚滚的汽团,春明桥直竖竖横在那儿,看不到一个人过来。
历历数来,你我分别,已经十三年了。你还好么,幼薇?长安的花,开得可好?我们亲手栽下的一丛荼蘼,如今该长满整个庭院了吧?
为何不作声,幼薇?
噫!我竟忘了,你原是最不喜欢我叫你幼薇的。你总是说,幼薇是你的闺名,是未出阁时父母兄长这些长辈们才叫的,你不喜我把你当作晚辈来看,而更希望我叫你的字,蕙兰。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们的关系,始于师生,便注定了我就是你的长辈,其余的关系恐怕也只能作罢。若无这层关系的掩饰,我又岂敢走向七岁时的你呢?怕是连晤面的机会都没有。古礼男女七岁不同席,借着习学歌诗的契机,我们又何止同席而已!《孟子》上又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也”。依稀记得那时的你力气还小,手执笔悬空久了就会止不住地发颤,可我又是个严师,是决计不肯放你去歇着的。这一卷书,说得要抄完就必须要抄完,抄完还需得还给人家呢。每每这种时候,你总是嘟着嘴巴,一句话也不说。嘟嘴对我表达委屈,我又何尝不知?但同时也用沉默来向我表示抗议,紧抿的嘴唇传递了你不甘的心意。我知道,这是你的倔强。我无法收回自己布置下的课业,可同样我不敢直视你那像琥珀一样纯净的眼睛,状似楚楚可怜又饱含着坚毅的目光,令我这个先生也要后退三步。于是我也只好学着孟老夫子的想法,握着你的手,搀着你写下去。这样就不算是违背要求了,同时让你实际上也得到了休息,想来这该算是孟子说的“权也”了吧。
触碰着你像软玉一般的肌肤,一卷的书好像转瞬之间就抄完了,而我的手犹自在挥动不已,竟不舍得松开。后来…后来?我是怎么才放开的?——我的记性,何时变得这么差了?
呀,我记起来了!我怎么能忘记?那是你第一次没有喊我“先生”,“飞卿,幼薇的手快僵啦!”这一声“飞卿”,就像一支破晓的利箭,一下子把让我耽溺其中的迷雾射开一条光路。挣了出来,我急忙放松了手,缩到背后,两只手反剪着,故作严肃貌,在地板上踱来踱去,极力想缓释适才的尴尬,也力图让这飞卿二字能够消失得无影无踪,最好可以像从来没有飘出来一样。
“飞卿在做什么,生气了么?”软软糯糯的声音,分外刺耳。“飞卿”二字开头,令我无所适从,不知何以自处。但若再不应答,难免坐实了“生气”的猜测,那是我所不忍心的——我怎么舍得对幼薇生气呢?
“先生并没有。不过幼薇,你这样称呼先生是不对的,没大没小了。”我以往常授课的口吻说道。
“若先生不准允幼薇叫你的字,那幼薇也不许先生叫幼薇的名。”你撇过了头,重重的放下手中的笔,满脸的不高兴。
“不叫幼薇却叫什么呢?幼薇尚未及笄,并没有字啊。”
“现在取一个不就有了,”执起墨笔,在一张新纸中间写下两个大字,“就叫这个!”
“蕙兰?好是好,只是《仪礼》上说,‘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是以凡取字,必与其名文义有涉,这‘薇’是野山菜,蕙兰却是香草之名,毋乃大乖违乎?”我看着你任性的表情,再望向“惠兰”二字,心中倍感困惑。
“先生这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颜氏家训》上说,‘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幼薇取字蕙兰,是希望永葆一颗高洁醇香的心灵,难道不好么?再者说,幼薇幼时便是山菜‘薇’,长大后就成了香草‘蕙兰’,不亦善乎?还有,谁说‘薇’就一定是指野菜呢?也可以是蔷薇的好不好?!这蔷薇和蕙兰一样,都有着馨香的气味,也是香草之属,难道先生竟不知么?”
你这丫头,是早有准备吧。这一番说辞,入情入理,说得我是哑然失言。只得俯首低额,顾左右而言他,支支吾吾,好不窘迫。
“练师,日头都当正午了,回去吧。”说话的,是我的贴身小童绿翘。
翘儿见我外出一夜至巳时犹未归家,怕我饿着,便策着我赠她的那匹枣红马,颠颠扑扑地骑到春明门来了。
“翘儿如何便知道我在这儿?”这一问,端的是问得多余。
“自打翘儿跟了练师,哪年的这个时候练师不天天来这儿‘望穿秋水’?”果然,旁观者翘儿看得是明明白白。着迷的,只是我罢了。
“你说那温岐,又老又丑,如何令练师这般要生要死?他娶妻生子,可曾顾看你一下?更不要说他仗着是你的授业恩师,恩同父母,又将你急切许嫁给有妇之夫李亿,以及早脱身。如此一人,你有何必苦了自己?”借着帷帽的遮饰,又在这空旷无人的城外,翘儿的胆子比常时大了许多。这种话,平日里在咸宜观是从来不会听到的。
倘若只是说我也就罢了,偶尔纵容翘儿对我的一些小放肆,也是她的一项“特权”。但只要涉及到飞卿,那就是触了我的逆鳞,就算是我自己,也是要自惩的。
“你这妮子要再胡说,就不要呆在咸宜观了。”我压了压心底的火,换了一副冷冰冰的口气说道。
我不知道这句话竟有那么大的威力,翘儿马上不说了,还摘下了遮脸的帷帽。露出她那一脸惊惧的样子,着实把我吓了一跳。——翘儿跟随我也有好几年了,每当看到她,总让我想起当年的我,而我们的相处方式,又像极了那时的飞卿和我,所以我待她一直不以主奴之礼——何况,她也确乎不是谁家的户奴。这也许也是她敢壮着胆子对我说这番话的缘故吧。
“飞卿的大名,岂是你这丫头能直呼出口的?何况他后来已经不叫这个名儿了。改叫庭筠了,你知道是何缘故么?”我缓和了一下语气,试图安抚一下翘儿,但,该教育的,却不能废弃——这也是飞卿的作风罢。看翘儿惊魂甫定,我又说道:“还有,飞卿本来就同邻女订有婚牍在身,一诺千金,不好翻悔的。另外,李郎中的事情也不是你想得那样,流俗之言,往往以讹传讹,杀人于无形,你不要听风就是雨。”说到最后,竟有些温柔。翘儿捧着下巴,透亮的眸子凝注着我,一脸沉溺,我顾着自己说话,也不知她在马上这个状态持续持续了多久,没有摔下马去,还真是万幸!这叫我又是好笑,又是担心,那满肚子的火气,竟消了太半,“翘儿,你怎的呆了?”突兀的一句话,差点没让她踉了下去——至于为什么没有下去,因为我已经回马转到她的右侧,伸手搀了她一把。
这温柔,连我都感觉到了,翘儿自然也没有放过,她见事情有了转机,又开始喋喋不休起来:“练师快些回家吧,时辰也不早了,会饿坏的。你已经有十几个时辰没进过一粒粮食了。”
饿?确实是饿,期初还有些,现在早就没有这样的知觉了。我的飞卿,你为何还不来?凭着一股执念,早已忘却了时间,又怎么会感到饥饿呢?这时听翘儿一再地说起,许是点醒了我的胃,开始做起反应来。
“好,回去。”我说。
一声清脆的应“好”,两骑飞奔的良驹,一白一红,像两条练子,飞过春明路,转到朱雀大街,绕进亲仁坊西南隅,恰赶在午末之前回到咸宜观。
万年,亲仁坊,第二区。
我回来了。
久违十三年,此处竟没有什么大变化。
循着旧时的大道小径,几乎是一路小跑,来到第二区的咸宜观。
这里,是我和李亿商定下的幼薇最后的退路——所谓最后的退路云云,也即并不想走到这一步的意思,可是,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十三年前——
幼薇的言语举止,愈发显出轻佻。尽管我知道,这轻佻,她只给了我一人——可正是如此,我才更加害怕。
我是幼薇的授业教师,大幼薇二十多岁。更且,我家中还有早已聘定的未婚妻。而幼薇,也不再是孩子,她的一些行为,已经不能用年小无知来搪塞了。
于是,我找到了新中状元的李亿,请他帮一个忙。
李亿字子安,祖贯赵郡李氏。家世颇耀眼,与我有通家之谊,大中十二年中第一名进士及第。因与他有旧,遂寄书一封邀他杜陵一聚。子安见到书柬,欣然赴约。
我对他说明了幼薇的情况,并表示了自己的隐忧,末了,我提出一个解决之法:
“幼薇因与我朝夕相对,所以生出特殊的情愫。只要我在这个时候突然离去,再假意将她托付给你,伤够她的心,她必对我心生怨恨,则爱慕之心一夕得解,之后子安再替她寻个好人家,吾愿足矣。”
“幼薇的嘉名,亿也早有所闻,长安亲仁坊的才女,一首《江边柳》名动京华,多少少男仕女争相传抄。原来即出于阿兄之手,难怪有如此才气。”子安脸上,是盖不住的激赏。
“这《江边柳》可与愚兄无关呐,是我初见她时,给她出的试题。”我的脸上,是抑不住的骄傲。
“阿兄真君子也。若换了别个,哪有不怡然纳之的道理?年既髫龀,才亦敏劭,岂不堪做兄佳偶耶?”子安打趣道。
“子安岂不闻这‘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道理,若遂而从之,与禽兽何异?”
“阿兄高德,亿身不能至,私心慕之。这恶人已经都让兄长做了,弟若不肯玉成,就是不了事了。”
“子安既如此说,满饮此杯!”我用箸子敲击着桌面,连声催促酒博士来筛酒。
那日,我喝得很醉——这辈子,从没有这么醉过。
第二天,日上三竿,方慵慵醒转,一番打理后,去接幼薇。
幼薇在门口,显见已经等了很久了,孤单的一个身影,让我心下不禁一紧,“我绝不能心软,此时一心软,必会招致幼薇日后无尽的痛苦,我不能那么自私。”这么想着,我遂心一横,慢悠悠地走向她。
“幼薇,先生睡晚了。”我漫不经心地说。
“先生不是说好今天带幼薇去崇真观游玩的么?现在都什么时辰了?”如果我们互换了性别年岁,我猜“她”这时候可能会跳起来打“我”了。可是,幼薇竟没有,只是这样一句嗔怪的话——而且持续了不到半刻钟的时间,再没有其他。
我的心更痛了,幼薇是多么懂事啊!我真的要那么伤她么?
就这么犹豫中,她已经牵上了我的手——这一切,是那么自然而然。
崇真观。
我牵着幼薇,游遍了十八处景色,倒是没有发现别人的眼神有什么异样——大概,他们都把我们当成亲父女了吧。这样,使我有了理由不松开幼薇的手——这是最后一次我牵着她的手走路了,我这么想。
走着走着,我们拐进了诗壁——这里,有很多士子题写的诗句,当然,也有子安的(实为我代笔的)。
我故意伫脚不前,念起白粉壁上的诗句。念一句,给一句简短的评语。到了署名“赵郡李亿”的那一首,我念了又念,一遍又一遍。
幼薇到底还是个孩子,本等是有玩心的,不过听到我这样看重这首诗,也仰起头念了一遍。
“云峰满目放春情,历历银钩指下生。自恨罗衣掩诗句,举头空羡榜中名。”也就是须臾的光景,幼薇竟口占一绝。诗中之意,是太清楚不过了,使幼薇为一男子,榜上题名的“李亿”便要让一头地矣。可世道不公,其可奈何?
“上天将幼薇生成女子,幼薇感到不公了么?”我先试探了一句。
幼薇不响。我只好一口气讲下去。生怕我只要顿了一顿就会失掉通身的勇气:
“先生有一个职事,需要到江汉一带去一段日子。明天就走,所以今天带幼薇出来作这最后的告别。”
我又说:“这首诗的作者,赵郡李亿十八郎,是先生的旧友,先生不在的日子里,就由他照顾幼薇吧。我已经同他讲好了。”
我挣开幼薇的手(是什么时候变成幼薇牵着我的手的?对此我全然不知),扯住她的手腕,粗暴地拉着她,往我和子安约好的地方走。
如今十三年过去,我也终于打消了心头的所有,决定回到幼薇身边。
可是,她在哪儿呢?咸宜观,怎么找不到她的踪影?亲仁坊我们住过的地方,哪里还有她的痕迹?那一丛荼蘼呢,又去了哪里?
“嫌犯姓字名谁?哪里人氏?”京兆府的一位判官粗声粗气地问道。
“鱼玄机。京兆府万年县亲仁坊第二区咸宜观女道士。”
“道士?亏你还有脸说出这‘道士’二字!”判官不屑地嘁了一口,复问:“因何殴杀婢女绿翘?”说出“婢女”两个字的时候,他咬紧了牙关,仿佛是从牙缝里迸出来的。
“什么为何?杀了便是杀了。”
“鱼犯,你弄清楚,现在是本判官在讯问你,不是同你谈天。你最好有一说一,老老实实回答本判的问题。”判官忽然换了一副神情,仿佛和刚才问话的不是同一个人,“你要知道,永徽律明文规制,‘诸奴婢有罪,其主不请官司而杀者,杖一百。无罪而杀者,徒一年。’这就是说,你只要好好配合本判,将杀人情由从实招供,最严重的后果也不过是‘徒一年’,若遇大赦,很快就会放出,你何必如此抗拒呢?你这样的态度,本判有心为你脱罪,也是无能为力啊。”
“本判姓温,字若兰。”鱼玄机不响,还是判官在说话。
“温若兰,这名字好似一位娘子。”没想到这个名字让玄机开口了。
“你不要东拉西扯,”温若兰又换回了原来的模样,“只对我讲案情即可。”
“你可知我的字也有个‘兰’字?‘蕙兰’,蕙质兰心,好听么?”玄机眼中含泪。
“蕙兰,倒是不错。苻秦时秦州刺史窦滔之妻苏氏,便恰是名蕙字若兰。如此看来,倒像是为我们而取的。”温若兰显然已经被带偏了。但判官的职责让他很快回归了角色,他旋即换回了公事公办的面孔,说道:“我的族叔京兆尹温璋,也就是你这件案子的主审,是远近闻名的酷吏,我听说你曾开罪过他,如今案子落到他手上,难道你不怕么?”听他这说话的语气,好像在受审的并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了。
“怎么都是姓温的?”玄机喃喃地自语道。这是她留给世人的最后一句话。
自是,无论温若兰怎么引逗,只能换来玄机的一副冷眼。
疑犯的这种态度,本来就让这个案子变得棘手,更不要说主官温璋,还是玄机万千“追求者”中的一员,却连咸宜观的外门都未能得进,自然怀恨在心。
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现在你终于也会落在我手上?莫说你打死了婢女,就是只踩死了一只猫儿,我也有办法给你锻炼成大狱,叫你生死难安。而今你一言不发,却更好了,加一条拒不服罪、死不改悔的罪名。
这是温璋得到若兰的报告后,迅速在心里盘算的小九九。
“按律,鱼玄机罪不当死。叔父执掌京兆,四方辐辏之地,历代天子之居,不可不慎!”若兰试图以名节前程来说动温璋。
“阿叔尹京多年,久历宦海,难道还用得着你来教我做官么?”温璋的意思是,拒绝。
“叔父为何必杀鱼玄机而后快?执法者,当一以律法为准绳,岂可私设公堂,公报私仇?”为救人,若兰也顾不上其他了,直揭温璋的老底。
“如今人风浇薄,淫风日炽,就是有像鱼玄机这个贱婢一样的人在推波助澜,我为子孙计、为万代计,非杀之不可。汝黄口小儿,岂堪议论大事?”温璋不悦。
咸通十二年秋九月甲戌,节气属霜降。鱼玄机、鱼蕙兰、鱼幼薇死了。这天,雾大霜重,天色晦冥,及至午时犹然。
人群中,三个姓温的,神色各异:温璋,志得意满,颇露骄矜;温若兰,颜色惨淡,颇露痛惜;温庭筠,面无表情,颇露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