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是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形成的新的选人用人机制。
《规定》极具时代意义。《规定》的推行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新征程中为党培育一批能够响应时代号召,投身治理能力治理水平建设“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执政骨干队伍;为人民淘选能够响应人民号召,矢志不渝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规定》极具现实意义。《规定》的推行畅通了干部“能下”的渠道,腾出了干部“能上”的舞台,树立优者奖、劣者汰的“风向标”,划定“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标尺,进而形成“争优创先”的大环境,极大程度地提升了我党在选人用人工作上的“换血能力、造血能力”,让党在领导全面工作中时时刻刻都有贤可用,让任何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实干不担当、对工作被动应付的“躺平式”干部无处可躺,也让更多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拼搏奉献的干部大有可为,赋予党的事业更加强大的生命力量。
《规定》极具指导意义。《规定》的推行对于进一步推动全党全国领导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价值。年轻干部要在担当时代使命中有所作为,就必须锤炼本领、磨砺意志、锻炼能力,特别是要向党中央靠拢,将组织给予的每一项任务指示都当作习得实干本领的“必修课”,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提高“七种能力”,从根本上断绝“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生长苗床。
每一位年轻干部都应该将《规定》视为映照自身行为及成长轨迹的明镜,向群众学习朴素的劳动感情、向同志学习先进的工作方法、向领导学习治理的艺术格局,在时代大潮中不断强化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政治能力,养成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及社会主义价值导向的政治素养,进一步将《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融入到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伟大事业建设中,积极营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舆论氛围,做好新时代的干事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