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两部一共107集,剧中的反派角色或者由于人性变化行差踏错的人物多不胜数。其中最经典的莫过于霍景良,不过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过变化,是一个由出场到领便当都三观一致,坚持自己行事原则的人。作为反派,他的手段可能不及张自力后期玩尽玩绝,但论反派的语言魅力,他足以睥睨TVB所有反派角色,并且让阿飞一点都不恨,反而十分喜爱。所以在讲张自力之前,我准备先分析一下霍景良。
霍景良一出场,就是一个花心大萝卜形象,作为香港顶级富豪级人物,却天天包揽着娱乐版头条,和各种女明星胡天胡地。对此他不认为错,也不需要改,因为他的原则是:
男人没有不花心的,只要这个男人还知道回家就行了。
这句话是他对待家庭爱人的处世态度,肉体怎么出轨不重要,心里有这个家,有Lisa就可以。而Lisa的底线比霍景良高一些,外面的女人无所谓,但是不能碰自己的朋友闺蜜——Sabrina。
Sabrina在霍景良心中或许有些许地位,因为其跳楼后他还会像疯了一样去找戒指上的钻石,试图修复戒指,起死回生,但一切止步于她葬礼后的第二天,霍景良依然该吃吃该喝喝,女人如衣服,脱掉了,找下一件就好。
只有Lisa,对霍景良而言不仅仅是女人那么简单,是他一生唯一的灵魂伴侣,对Lisa的爱,也从头到尾没有过变化。
离婚时,因为离婚书上错了一个单词,他试图借此天意劝回Lisa。显然这个理由很幼稚,实际也被Lisa喷了,但如此有头有脸横行霸道的他也还是愿意用,因为男人在面对挚爱的时候才会卸下防卫表现最幼稚的一面。
叶孝礼病逝,霍景良开始重新追求Lisa,但发现自己还是比不过一个死人,他大发雷霆。这次动怒也是他全剧情绪最失控的时刻,因为亏一亿几千万都好,也不如没有机会追回Lisa来得痛苦。
甚至为了追回Lisa,霍景良还亲自下厨煲粥。没有人能将一个天天晚饭K歌跳舞夜宵直落的男人和下厨这件事联系在一起。事实也是他忘了放盐,自曝其短,又是一个打脸的行为,但是只有为了Lisa,他愿意。
而穷途末路的他,死之前也愿意冒生命危险,偷偷望Lisa一眼。能够见Lisa一面,对霍景良而言是死而瞑目,但是他不会让Lisa见到一个落魄的自己,他要自己在Lisa心目中的形象一直是高大威猛的,容不得过街老鼠的存在。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混乱的私生活下,霍景良的爱情显得格外深刻。
如果说霍景良的人格是一顿精致的法餐,那么这深情的一面只是一道前菜,开胃之余齿颊留香,主菜无疑是他极度的自信。
对于朋友这个概念,他有这么一段解释:
朋友是用来利用的,这个人对你没有利用价值了,就把他踢开;等你用得着他的时候,把他拉回来,大家一起吃个饭,不就又是朋友了?
这句话源于对他实力的自信,只要自己有好处给人,愁什么别人不是朋友,需要办的事也就没有什么办不了的。这个态度是他另一句名言的延伸:
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诸如此类的名言有很多,例如“跟我谈条件?一边凉快去!”,“是我霍景良看得起你。”这些话,是在他优势情况下说的,并不稀奇,谁有头有脸有钱有势都可以说这样的话。但他在劣势的情况下,也不会改变这种自信,比如他狙击明大,反被叶荣添狙击了霍氏,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让添成了狙击战中的最大赢家,即便如此,他说:
你知道你们最失败的是什么吗?就是没玩死我,我有本事玩死你!
这些自信不是盲目的,是他摸爬滚打纵横商场数十年积累的见识和资本。在商业战场上,他也有过经典论断,这些论断不仅体现着他的商业帝国建立过程,也反映着这个社会的现实:
你看外面的大楼,我敢说十栋有九栋是骗回来的,就看你是做骗人的那个还是被骗的那个!
香港人一窝蜂,省吃俭用买股票,妄想一朝发财,他们根本不知道真正的赢家是什么人。
整部《创世纪》里,霍景良就是这样一个唯一的枭雄,比起叶孝礼与叶荣添的分分合合,张自力报仇过程中的自我迷失,还是许文彪、叶荣晋、叶荣毅的人性抉择,霍景良说话行事大开大合,胜骄败不馁,看得人那叫一个痛快。正如他所说“这个时代什么东西都是Easy come easy go”,即便他死前找叶荣添,顾及的不是自己生死,而是整死张自力,就足够了。
最后回顾一下霍景良死前的片段,向这位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