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丧志”与“玩物明志”

小时候,和小伙伴塑泥巴,低落着泥泞的双手回家肯定会被大人们训骂:“玩得这么脏,衣服自己去洗,整天和那帮小兔崽子就知道和稀泥,以后是准备和稀泥是吧?”多在路上,玩一分钟,就会被大人说是不好好学习。所以,从小准时回家,做作业就是自己讨好大人的唯一途径。而自己也好像是中了学习慢性的毒药,开始喜欢上学习,刷卷子,从不抄作业,没事了就买题做,自己那一方书桌就成了自己唯一的阵地,想玩了,就从抽屉里拿出几年前的变形金刚,和幼儿似的把玩起来,还嘴里不时地嘟囔着。等到了大学,和其他人谈起自己童年,好像除了《三年高考、五年模拟》、《试题调研》再就没有什么了。大城市没怎么去过,那是自己家的条件不好。连夜里去摸知了,在小伙伴在田地里疯跑都没有,自己的那些初中、高中真是被狗吃了吗?

来到大学,自己学习之毒开始发作了,原来压板凳已经没有作用了,自己整天用着自己心里的那点意志把自己压在图书馆里,寻找点心安理得。大二时候,自己开始怀疑自己了,自己好似不是学习的料,自己的学习是在欺骗自己。所以,我就开始去跑步,从起初的5圈,到10圈,再到​最后的一个小时。我开始觉得跳出来,自己或许会发现更好的自己。自己开始按着自己心里所想去做,看自己喜欢的书,和同学出去玩,整天泡在羽毛球场,慢慢地我从班里的“学霸”变得难以捉摸。大三后,我越来越大胆,最后一科考试后,收拾行李去了天津,想在另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看看能否生存下去。实践证明,我比以前更加开朗,更加善谈,变得有些天不怕地不怕,内心沉睡的自己开始被释放出来了。毕业后,我大胆去了一家创业公司,每天仍然坚持着锻炼身体,周末自己独自去周围山里爬山,在山里碰见过各种小动物,也遇到过瓢泼大雨。当别人在愁着工作,为了升职而努力着,我却在“玩物丧志”,辞掉工作,去了大西北独行了一圈,回来还在找工作的间隙,去了趟重庆。

很多人留言:你的生活不要这么潇洒吧,不用上班吗?我没有回复,因为这就是我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中看中的那一部分,或许你把工作看得很重,而我却把生活看得很重。有人会说:年轻人,要在奋斗的年龄不要安逸。我想说,在外独行不是安逸的享受,一个人在外,要很好地规划一切,面对自己遇到的各种问题。而不是简简单单放空自己,傻傻的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就要追求自己脑海中的诗与远方,任何事情都是有界限的,超过界限就会对自己不利。因为,干任何事情都是要去思考的,不要固执地一定要朝着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去走,自然风云变幻,不会因为你的可怜与祈求就会网开一面,那是一种无知。在外,不分男女,不分老幼,自然对于一切都是公平的,就是让你看到真实的自然是什么样的。

假如,你像我前一种傻与固执,那麽就是真正的玩物丧志了,因为你在外面玩了,但是道理没明白多少,自己不对的还在坚持,还在自己某个世界里活着与自言自语,有时反差太大会让你陷得更深,丧失了自己的志向,走上了歪门邪道,这就是玩物丧志。而像后者一样,边走边思考,外面的东西让自己改变自己不对的,而做出调整,那就是成长,是一手的成长,因为是你自己感悟出的,没有旁人的说辞讲理,自己会接受更快,成长更加明显,就是一种“玩物明志”的表现,自己的方向会更加明朗。郭诚在他的书中写到,“玩物丧志”责在于人,而不在于物。

现在生活节奏加快,我们为了以后更好的生活,学生时代,为了挤进重点学校每天书本相伴,舍弃了玩物丧志;进入社会,为了体面的工作与工作的升迁,整日拼命加班,还舍弃了玩物丧志。​小时候是因为自己分辨力不强,家长担心我们玩疯了,而束缚着我们,也就罢了。为什么进入社会了,却成了自己束缚自己了。我们前二十多年都在舍弃,好不容易有了不舍的时候,我们为什么还要委屈自己不“玩物丧志”呢?

很多人,都说,等以后有钱了好好去玩?很多人说,自己实在很忙,没时间。等以后玩,爬山爬不动,只能坐缆车;趟河不行,腿脚经不起受凉;在林间奔跑不行,已经很胖了,跑不动了······玩,本应用五官去玩,用脚去行走;用双手去触摸;用鼻子去嗅闻;用眼睛去远眺;用耳朵去倾听,为什么要等钱多了呢。钱多了后的玩就成了用设备去代玩,自己亲自玩都玩不了,哪还有“丧志”更不用说“明志”了。所以,该玩得时候,多玩下,去不了远处,就去身边的某个山,相约朋友去爬一次,哪怕自己一个人在自己的城市里用双脚走一番,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边走边思考,就与遇见真正的自己,丧志就成为“明志”。

​现在很多人,都在各种不满意中活着,住的不满意,吃的不满意,工作不满意,婚姻不满意······众多的不满意就让自己觉得什么都是灰色的,整天沉浸在负面的情绪里,淋着雨,冰冷着自己的心,其实这才是最玩物丧志的,玩着自己的情绪与时间,肆意泼冷水与践踏,还当做很好玩,向外人展示着自己的这种独特与可怜,祈求别人在自己身上多留意一眼,越陷越深。看着外面美丽的风景却不想自拔。而解救自己的办法只有自己,相信外面的美丽与美好,相信自己能走出来,尝试去做一些事情,跑出第一步,吹响一个乐器,用毛笔写出自己的名字,唱自己喜欢的歌,给自己一个力,爱上一物,迈开自己喜欢的第一步,慢慢就会喜欢,心里就会平静,心头的乌云就会驱散,生活就会充满情趣,回头仰望,七色彩虹就住在自己的心里,丧志就会因物而“明志”。

就像《西游记》里,定海神针在龙宫里就是一根铁棒,在孙悟空手里就是能大能小的如意金箍棒,成为斩妖除魔的利器。物,假如静静地存在那里,不被人发掘,那将永远成为在那里,由生到死,只不过是一个默默的存在罢了。假如遇见他的有缘人,就会充分发挥它的功用,就像中药,常人只觉与一般杂草无样,而医者却发现它们的功用,成为我国延续至今救死扶伤的功臣。因此,物,找到他的有缘人,就会发挥出其最大价值。人之志明了,物之志也会明了,成为一种“活物”。

玩物丧志,也在自己的一念之间,玩物是一方面,重要的须自己内心与大脑的思考​,去粗取精才能“明志”,否则就真是“丧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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