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宠 ‖ 缘来可乐

推荐编辑:  一棵开满鲜花的树 
推荐理由:一条拉拉把狗子所有的特点全占尽了:捣蛋闯祸的可恨,倔强顶嘴的搞笑,耐心等待的温暖,听懂话的可爱,玩拖鞋的憨傻,一心追随仰慕老大的狗忠,对其它同类小狗的俏皮点评⋯⋯这期间,还适时插入了女主人从“狂轰尖叫式”无限嫌弃,到“温柔体贴式”宠溺有加的态度转变,传神搞笑,温暖动人。全文语句幽默风趣,行文流畅自然,带着温暖治愈系的光芒。【萌宠日记专栏】开心收录

                    一

      2015年6月,YY姐姐把我抱回了这个家。那时,我才2个多月大,还是个萌萌哒的小萝莉。

      女主人给我取名"可乐",这是她瞄了眼大门上的横批"百事可乐"后的决定,她不知道东邻泰迪女和北邻博美郎也叫"可乐"。我无所谓,都可以。名字,一个称呼而已。全中国叫张伟的人有二十九万多呢。

      有人说我长得很像一个当红明星,你猜谁?小四?不,小七,神犬小七!其实五百年前我和他是一家啦,我们都姓拉布拉多。

      初来乍到,本应不可多行一步路多说一句话,哼,我才不管那么多!这儿又不是皇帝敕造的荣国府!我又不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我满屋子撒欢,哪里热闹往哪里钻,哪里好玩往哪里蹿;这里一段屎那里一泡尿;今天打翻一个花盆,明儿啃坏一只凳脚⋯⋯

      从女主人提高八度的声音里,我感觉得到她对我的嫌弃。我知道她本不欢迎我,要不是YY姐姐先斩后奏,我根本进不了这个家门。听说很多年前,她就发表过一些不养狗的论调:

      老公和女儿曾说我是“冷血”,原因是他俩想养宠物狗,而我极力反对。
      宠物狗,岂是随便哪家可以养的?且不说每天要为它花上几块钱的伙食费,也不说整个屋子会被它搞得臭气熏天,单是要给它洗澡,带它蹓躂之类的事,就让 我“一个头两个大”了!“捉个虱来身上挠”的傻事,我咬定牙不做。试想, 即便我有做这等事的耐心,我又哪有这份闲工夫啊。养宠物,可是一种闲情逸致啊!古今中外的阔太太大都有这嗜好,他们不仅有大把大把的光阴可以奢侈地花在宠物身上,还有大把大把地钞票可以雇人来照顾好他们的“宝贝”;小区里有一老阿姨,退休多年,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常见她抱着那只毛色油亮的“奥斯卡”大着嗓门和一群阿婆们闲聊,他们的闲聊可以持续几小时;有一朋友,老公居要职,孩子上大学,闲着没事,养了只高大威猛的俄罗斯牧养犬在几百平米的院子里,借此来打发每天的无聊和寂寞;有一老同学,是有名的“马大嫂”,忽有一日,心血来潮,觉得宠物狗有百般的可爱,也“弄了一只狗来养养”,然不到几天就拳打脚踢,并大声叱之曰:“滚!死开点!”
      故此我想,养宠物一族中,真正出于爱之惜之而养之的,恐怕屈指可数,而果能做到这一点的博爱之士,便是超凡脱俗的神了!大多数人养宠物只不过借以消耗一点生活中的无聊和无趣罢了。
      反言之,宠物们要想得到人类恒久的宠爱,那就得遇着一个真正的博爱之士或需要它们来填补自己精神空虚的人。而一旦得了造化,投了那样的主子,还得看宠物自身是否灵得清,是否全心全意,否则,呵呵……
      所以我又想,我们家要是养狗,这狗的命运大概也会和老同学“马大嫂”家的一样。

      虽然在这个家里我命途叵测,但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乐天派,不然又怎样呢?既来之,则安之吧。

      我是真心想和女主人套套近乎的,可是有那么几次,我刚想凑过去舔舔她的拖鞋,她就像所有胆小的女人见到蟑螂一样大呼小叫:"走开啦!快把它弄走啊"而一旦我闯了祸,她会儒系秒变法系,举起拖鞋气势汹汹地追打我,不过她只打我的肥臀,一边打我一边叽哩哇啦训斥我。

      至于她吼些什么,惊惶失措的我听不太清楚,只听见"恶魔"两字,哈哈,谁不知道我们拉拉在两岁前本就是恶魔!

      当然,我也是嘴巴不饶人的角,面对家暴,我通常会边往桌子底下或沙发旮旯里躲,边以牙还牙:"呜呜呜⋯⋯更年期!""汪汪汪⋯⋯神经病!"不过,我估计她多半也听不懂咱汪星人的语言。

      其实我懂养不教父之过犬不驯主之愆的道理。可是,女主人,打骂不是最好的训导方法啦,分一点点你对学生的耐心给我好么?

      热情大方是我们拉拉家族的传统美德。有一次,家里来客,我展开双臂迎上去,想给客人一个热情的拥抱,没料想人家吓得直喊"姆妈娘啊……"于是我就被关禁闭了。

      我只能乖乖地坐在那里听她们的海阔天空和芝麻绿豆。


图片发自简书App

      忽有某日,我听到了俩主人下面的这段对话一一

      "把她送掉吧,实在太烦了。"

      "送乡下去?"

      "乡下不行,什么甜的咸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会给她吃,要掉毛的。或许还有偷狗贼,不安全的。"

      "小W说过想养一只狗,要么送他家?"

      "可乐将来要长到七八十斤,这么大的狗最好养在房子大一点的人家,他们家老老小小那么多人,有可乐住的地方么?"

      "楼下老J好像蛮喜欢可乐,说等可乐将来有了孩子,送他一只,要么索性把可乐给他?"

      "他真喜欢狗?不怕麻烦?会不会像我们一样养不了几天就嫌烦了然后把她扔掉或者随便送人?"

        ⋯⋯

      我听得心里有点凉,又有点暖,听出了什么叫"日久生情"。女主人其实已经开始放不下我了。

      我要努力改变,努力变成你爱的模样,只为了占有,你心中的一席之地,靠近你的生活。一一 女主人,我想把歌唱给你听。

                      二

    在接下来的的日子里,我认真听从主人的训导。都说拉拉姑娘2岁以后会变成其姝静女,我要快快长大,不为君子好逑,不为寤寐思服,我只"等你开口把我留下来"。

      渐渐地,我不再天不亮就"汪汪"乱叫,吵得四邻一大早没有安宁,害得主人不得不早起伺候我而懒觉泡汤。

      渐渐地,我不再把地毯当成尿不湿随处拉,把遥控板当成磨牙棒随便咬,把剃须刀当成肉骨头随意啃了。

      渐渐地,我不再擅闯警戒线,主人指指门口让我坐,我便百会上领,含胸拔背,尾闾下垂,然后屈膝盘腿,定神坐成圆圈️里的唐僧。

    渐渐地,我也不再不管熟陌亲疏见人就行拥抱礼了。我懂得了不和陌生人说话不吃嗟来之食;我懂得了在屋子里只能走绿地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我懂得了主人拿水管是要冲刷阳台而不是逗我玩,我该坐在一边静静地看而不是上蹿下跳凑热闹;我懂得了主人吃饭时我只能隔着玻璃门窗看哪怕口水流成线。

      渐渐地,我能听音辨鼓看人脸色察人举止了。主人分贝一高,我就乖乖地一边呆去。主人一拎包,我就知道他要去上班而把我一个人留下。主人一拿起我的饭碗,我立马转身跑回我的窝,坐在门口等待静静地等待。主人一鋪开绿地毯,我便知主人要带我去蹓跶啦,啦啦啦,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啊!

      和俩主人一起出去散步,女主人总是临时上轿马撒尿,我会坐在门口等她;一路上,女主人常常不是采路边的野花就是拍好看的晚霞,我会趴在路边等她;上楼梯时女主人落在后面气喘吁吁,我会站在转角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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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渐地,我能听懂一些人类的语言了,主人说:"可乐,你的磨牙棒呢?"我便立马从某个角落把我的磨牙棒扒出来。主人说:"可乐,把拖鞋拿过来。"我就屁颠屁颠地去找拖鞋。主人说:"坐下!"我就挪腚下坐,并且我知道主人说"叟卧嘞!"或"Sit  down!"也是让我坐下。哈哈,如果有机会上"非诚勿扰",作自我介绍时我可以说我懂三种语言。开个玩笑啦,夸大其辞并非我人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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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我还能领会主人的很多话意,比如"过来一点⋯再过来一点""往后退""还有一个磨牙棒呢?""等我一下""外面去""不要动"⋯⋯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女主人说:"可乐,去看看老大(男主人让我称他"老大")有没有下班。"我就会摇着尾巴走向阳台的东南角,提蹱伸颈张目,透过玻璃围栏往下看,我知道这个位置能看见地下车库出口,老大下班会从那里走出来。因为有那么几次,老大下班时站在那里喊我,我奔过去脸贴玻璃往下一看,就看见他了。

      听说这事的人,都夸我聪明。

      我们拉布拉多家族的智商本在狗类中排名第七,哈哈,这下你知道我的偶像神犬小七为什么叫"小七"了吧。

      如果我能接受严格又科学的训练,我也许可以成为敏锐的警员、忠诚的导盲员、优秀的搜救员。地铁站、地震灾区经常会有我兄弟姐妹的身影。

    不过得失两衡。村上春树说:"若什么都不舍弃,便什么都不能获取。"守不住寂寞空楼,莫教夫婿觅封侯;要得功名和荣耀,便失种菊或渔樵。人如此,狗亦大同。不能疆场驰骋,我有可乐天伦。

      一日,男主人忽得此真意,他感慨:"有了可乐,忙是忙了些,不过也多了不少乐趣。"

      哈哈,命中注定我是可乐,我的使命就是让你可乐!

                        三

      风轻云淡,一切都在悄然而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绕着女主人转悠或者趴在她的脚边,她不再狂轰"走开点! 走开点!"而说:"可乐,乖,自己去阳台上玩。"我猜,许多年前她和YY姐姐说话大概就是用这样的语调。这语调,温温的,有点像杨柳风,慢慢地拂去了我的调皮捣蛋和不识时务的粘人。

      她给我买牛肉条、火腿肠和小馒头饼干。我表现好的时候,她会说:"来,奖励一下。"然后把东西抛给我。此时,我前脚微微一跳,嘴一张,美味随即入口。我因此练就了"百发百中"的绝活,也许有机会我也可以去什么达犬秀的舞台上露个脸。

      她还给我买了不少玩具。什么耐咬绳球、磨牙足球、像胶三明治以及各种材质的磨牙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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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我百玩不厌的是什么东西么?

      拖鞋,主人的拖鞋。

      哈哈,答对了。你懂我!我们狗类都喜欢玩拖鞋,因为那上面有主人的味道,不管是五香豆式的还是臭豆腐式的,只要是主人的就是我们最爱的。

      人生有三境界,我则有玩拖鞋三境界。

      第一境界:目中无人。最初,不管是主人脱在一边的还是穿在脚上的,只要看到拖鞋,我就会使出吃奶的劲,蹭,咬,扯,撕。主人的喝斥只是我耳边的风。

      第二境界:目中有人。后来,我渐渐知道主人的拖鞋不是我可以"随心所欲让感觉High到最高"的,而主人也通常会把拖鞋藏在我拿不着的地方,但百密总有一疏时,一旦有机可趁,我便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叼着拖鞋掉头跑回我的窝。嘻嘻,主人,你来拿啊,来啊!狗洞钻不?

      第三境界:心中有人。而今,我只玩主人穿旧的专供我玩的拖鞋,除此之外的,即使摆在我的面前,我也会控制我寄几,牙痒得无法合起,我也只是眼睁睁地看看然后把头扭到一边去。不是不爱,是因为我明白,主人定的规矩不能违背。

      当女主人给我买回这个窝的时候,我想吟诗:"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的,我有一所房子,我的世界春暧花开!一直以来我都在"等你开口把我留下来",而现在主人无须开口,我已明白,我不会再被送走。

      这窝,算不得富丽堂皇,但足以让我随心辗转舒坦安眠。天热了,女主人给我安电扇。天冷时,她用棉毯和塑料膜把我的窝包成暖棚;里里外外放上几块小地毯,晚上我把地毯悉数拖进窝睡觉,白天拖出来趴在上面晒太阳。

      人说,真心舍得为你花钱便是爱你的表现。我说,有爱,世界便无炎凉!

      看完《一条狗的使命》回来,老大问女主人电影怎样,她牛头不对马嘴地回答:

      "我要对可乐好点!"

      其实我想对女主人说:"我记得你对我点点滴滴的付出,我得此造化,夫复何求? "

      无贪欲,易知足。知足者,方常乐!

                        四

      家庭成员间,彼此如何相称,实在是一件有趣又很有奥妙的事。

      正常情况下,主人叫我可乐。单呼"乐"时,主人心情一定特好。偶然间口误叫我"YY"时,那该是主人在想YY姐姐了。

      男主人让我称女主人"J老师",他常常说"可乐,J老师呢?""可乐,去J老师那里"。他自称"老大"。

      我最服老大!他确实配做我的大王!

      给我煮鸡腿牛肉土豆泥的,是老大;给我打疫苗喂我吃药的,是老大;给我洗澡为我吹发掏耳朵的,是老大;骑着自行车带我跑步健身的,是老大;开车带我去太湖湿地公园游玩的,是老大;每天牵着我在小区里随意散步的,还是老大。

      散步的过程中,我结识了很多朋友。一楼的贝贝是条边牧,智商最高;88幢的萨摩耶,一袭白裘,像个贵妇;35幢的比熊豆豆和她的女主人一样小鸟依人;98幢的黑炭像刚从一得阁墨汁缸里爬出来的;20幢的泰迪妞妞走的是猫步,优雅得像赵雅芝。81幢的金毛小伍寡言少语老实巴交。那两位和我同名的都很宅,很少遇见。     

      别墅区一户人家的院子里那只罗威纳最凶悍。每次经过它家门口,它都狂吠不止,吓得我毛发竖起,四腿瑟瑟抖成筛子,几不能走而匍匐蛇行成苏秦嫂子。

      呜呜⋯⋯这狗东西,简直瞎了狗眼,竟然分不清盗跖、颜渊!嘻嘻我说脏话了么?

      家住85幢的刀郎也是只拉布拉多,是我男神,他双目炯炯毛发油亮体格健硕,每天散步途中我最期待的是和他见面的潋滟时光。       

      可惜,他是黑种,主人不喜欢黑种,因此我们的故事也就没有了继续⋯⋯

      所以,我有一个和马丁.路德金类似的梦想:什么时候,圣光披露,满照人间,再也没有种族歧视,天下大同!

      孔夫子早在两千多年就提出了"天下大同"的愿景,但现在天下依然不大同,甚至大不同;一百多年过去了,马丁.路德金的梦想还只是梦想。

      梦想可有,不能奢求。珍惜当下,便是拥有。三生有幸,偶成可乐。可乐乐人,幸甚至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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