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很多小孩儿长大了想做什么,其中有很多都会信誓旦旦地说:“我长大了要当明星!”
童言可爱,不必较真。
实际上明星是个风险活儿,不只是外面光鲜亮丽那么简单。这种风险,体现在工作上,他们除了有天赋以外,还须付出比常人高很多的努力,成名之前是辛苦的磨练,成名以后更是没日没夜的包装,这样高强度的训练势必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的伤害。具体在工作过程中,也存在很多意想不到的风险,比如影视明星拍戏中的意外伤亡,歌星在演唱会上的意外伤亡,等等。另外,还有一种风险几乎是每个明星都要面对的,那就是咱们今天要聊的重点,即关于税收的问题。
众所周知,明星的风光,主要原因就是收入高,一集电视剧的片酬动辄几十万、上百万,一部电影的收入几千万、上亿元,歌星们的专辑、商演也为他们带来可观的回报,更别说拍摄广告的利润了。这么丰厚的收入都进了明星们的腰包了吗?不可能的。连普通公民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更何况高收入的明星呢?根据个人所得税征收法的规定,收入越高,公民应缴纳的税款也就越大,比如,一个明星年收入为两亿人民币,他缴纳的税款则是九千万。是不是很可怕啊?明星们觉得更可怕,于是想方设法逃脱税收。结果事情败露,轻则罚款,重则蹲监,甚至身败名裂,风光不再。
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说,明星也是社会的一张名片,他们应该为社会为国家承担更大的责任,在满足自己优越的生活享受以后,用自己的影响力做慈善,传播正能量,为社会的进步尽自己的责任。所谓力量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因为欲望的膨大而忘乎所以,弄到用阴阳合同来逃脱税收的歧途上去,这样最终只能落得自食恶果的悲惨结局。
要说起来,明星们的收入已经够高了,交多少税,国家自然不会随便制定。即便是听上去很高的税收,他们仍然是这个社会里最富有的人群,该知足了,更何况收回去的钱也不是中饱私囊,那些钱仍然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公益事业,所以,不必心有不平,该交就心平气和地交了,你仍然可以太太平平地赚下去,这样多好。如果你没有这个气度,如果你不明白这个道理,如果你只是冲着福布斯排行榜而奋斗,这明星还是不当的好啊,省得收拾不好残局,弄到最后,反倒贻笑天下。
范冰冰本来是个挺好的演员,一路走来,从饰演普通丫鬟到大牌明星,这奋斗历程,成功之路,本来很有励志性,很有正能量,怎奈出了这样令人扼腕叹息的事情,实在令人遗憾!
由此看来,我真十分欣赏那些常做慈善事业的明星,事业辉煌的时候,他们名利双收,同时不忘回报社会,甚至以自己的名字创立相关的基金,比如邵逸夫,比如成龙,比如李连杰,毫无疑问,他们都是聪明的艺人。
而范冰冰,甚至包括之前的刘晓庆等明星,我宁愿相信她们是有某些苦衷,也不愿相信她们是因为恶意逃税这样的事情被查处,搞艺术的,良知首先应该是第一位的吧?
但是,不管他们是搞什么的,首先他们都是人,是人就有欲望,是人就会犯错误,由此可知,明星这一行,风险实在大,但愿你没那份才,若有才的,也希望你修好你的德,否则,你必栽!
好在知错能改,这份态度或许能赎你的罪,希望善莫大焉,从此以后能有一个太平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