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分享一本书。
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书:《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
作者斯蒂芬·金,迄今已著有40多部长篇小说和200多篇短篇小说,均为全球畅销书,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说,其中最著名的当属《肖申克的救赎》。
这本书介绍了:他是如何成长为一名畅销作家的,他是怎么写的,他是怎么读的,他是怎么修改的,他是怎么看待生活的。
这次分享,重点是如何从斯蒂芬·金的这本书里学习写作。
01 写作是什么?
写作是什么?当然是心灵感应。停下来想想,这挺有趣的。
为了什么写作都可以,但不要轻易开始。让我再说一遍:绝不要轻易开始在一张白纸上写作。
这里既不是道德奥运会现场,也不是教堂。但它是写作,要命的写作,不是洗车或画眼线。如果你能够严肃对待,我们可以正经地谈。你如果做不到或者不愿意,那么现在还是放下这本书。去做的别的好。
作家对角色的最初认识可能和读者一样是错误的。我紧接着又认识到,仅仅因为创作困难,不论是感情上的原因,还是因为想象力缺乏,就中途放弃一部作品,这样的做法不可取。人有时候就得硬着头皮上,哪怕力不从心,仿佛坐着铲屎,使不上劲。因为你干出来的活儿会可能还不错。
生活并非艺术创作的支撑,反之才对。
写作不是为了赚钱、出名、找人约会、做爱或交朋友。写作最终是为了让读你书的人生活更丰富,也让你的生活更丰富,是为了站起来,好起来,走出来。快乐起来,好吗?快乐起来。
你可以写,你该去写,而且你如果足够勇敢,已经开始写了,就要坚持下去。写作,跟其他艺术创作一样,是神奇的生命之水。这水免费,所以畅饮吧。
简说:
斯蒂芬·金之所以成为“the King”,我认为首要的是他对待写作的严肃态度,硬着头皮也要写的态度,拼命写,玩命写的信念。
02 一辈子做一件事——写作
创作总是从模仿开始。我会把《战士凯西》一字不落地抄在蓝马牌便笺本上,偶尔会在认为合适的地方加点自己的描写。
最后我把我这些连抄带编的东西中的一篇给我妈看,她太喜欢了——我仍然记得她那带几分迷茫的笑容,仿佛难以相信自己的孩子竟然如此聪颖过人——简直是他妈的天才。
“你自己写一个,斯蒂芬,”她说,“《战士凯西》之流的漫画书都是垃圾,凯西总是把什么人的大牙敲掉。我打赌你会写得更好。自己写一个吧。”
四个故事。两毛五一个。这是我做这一行赚到的第一个一块钱。
我颇花了些时间参考自己那本破旧的《作家文摘》,研究市场,之后把《欢乐礼券》寄给《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推理故事集刊》。三个星期后,稿子被退回来,附带一张退稿条,纸条上印有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特征鲜明的红色侧面像,还印有祝我的故事好运,底部有人手写的一句话,但这句话后面没有署名。那是我连续八年向这份杂志投稿以来得到的唯一答复。附言写的是:“勿将手稿装订,正确投稿方式是散页加曲别针。”这建议冷冰冰,我想,但挺有用。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装订过一份手稿。
我到十四岁的时候(我不管需要不需要,每周刮两次脸),墙上的钉子已经承受不了更多退稿信的重量。我换了个大钉子,继续写。我到十六岁的时候,已经开始收到手写的退稿信,内容比“勿装订,用曲别针”之类的建议更令人鼓舞。第一个有希望的条子来自阿尔吉斯·巴德瑞斯,他当时是《奇幻与科幻》的编辑。他读了我写的一个题为《老虎之夜》的故事之后,写道:故事不错。不适合我们,但确实不错。你有天分。继续来稿。
短短四句话,钢笔写的,字迹非常潦草,字尾还拖着大团墨渍。但这四句话照亮了我十六岁那年阴霾的冬天。
给《戴维小报》写连载故事挺好玩,不过我觉得其他那些采编工作很没劲。尽管如此,我干过报纸这类消息还是传了出去。我在里斯本高中上二年级时,成了我们校报《鼓》的编辑。
我在里斯本高中剩下的两年里,把该上的英语课都上了,在大学里又修了不少的写作、小说和诗歌课程,但约翰.古德教给我的东西比所有这些课程给我的东西都要多,而且不出十分钟就教完了。
我在翰普顿教书的那些年里(暑假还去新富兰克林洗衣房洗床单),我太太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她如果曾经透露出这样的意思:我在旁德街上出租屋的门廊上,在荷尔门的克拉特路出租拖车屋的洗衣间里花那么多时间写作是浪费工夫,我想我的心肯定早就失去了大半。可塔碧莎从来没有说过一句怀疑的话。她的支持始终不改,这是我生活中难得能够坦然接受的一件好礼。我每次看到有人将处女作献给妻子(或丈夫),总会面露微笑,想:有人了解这种感受。写作是一种孤单的工作。有人相信你对你至关重要。他们不需要发表演讲。通常只要信任你就够了。
一九八五年,我在酗酒之余又有了药瘾,但我和许多依赖药物和酒精的人一样,能勉强维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我最低迷的时候,既不想再饮酒,也不想保持清醒。我被生活驱逐在外。我在回路程的起点,只想相信人们对我说的:假以时日,情况会好起来。而我从未停止写作。我那时候写下的东西,有些平淡,只是试验性的,但是我至少在写。我把那些令我不愉快的、毫无光彩的草稿埋到书桌抽屉的最底层,又开始写一部新作品。渐渐地,我又找回工作节奏,之后又找回写作的乐趣。我满怀感激地回到家人身边,如释负重地重新开始工作。
我第一次写了一小时四十分钟,那绝对是我自从被史密斯的货车撞倒以来坐得最久的一次。我准备结束写作时,已是汗如雨下,即使是在轮椅里,也快坐不住了。髋部的疼痛几近锥心刺骨。开头的五百字非常骇人——仿佛我这辈子什么都没写过。所有那些老伎俩似乎都已离我而去。我像个老态龙钟的人,小心翼翼、曲曲折折地踩着一块又一块湿滑石头过河,从一个单词摸到下一个。在头一个下午,根本没什么灵感可言,只有一种顽强的决心,还有就是,我希望自己如果坚持下去,情况会变好。
简说:
斯蒂芬.金妈妈不经意的引导和鼓励,促成了其一生笔耕不辍的大成就。
而我们一般人,除了吃饭、睡觉真正伴随一辈子,真正自己爱的做一辈子和坚持一辈子的人少之又少。
而那些坚持一辈子的人,则成王,或成神,比如斯蒂芬.金,比如巴菲特。
我们成不了王,成不了神,那就努力成为自己。
03 不写作才是真正的工作
我会尽量长话短说,因为你的时间宝贵,我也一样,并且你我都能理解,我们花费时间来谈论写作,始终不如花时间实际去写。我会尽量以鼓励为主,一方面我天性如此,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热爱这份工作,也希望你能爱上它。但是如果你不准备拼命干,玩儿命写,你就根本没打算试着写出点好东西——你还是安心做个称职的写手吧,并且心怀感激,因为再不济还有这点本事够用。
你如果乐在其中并且有这方面的天赋,那么我倡导的这种刻苦阅读和写作的模式——每天四到六小时,天天如此——就不会显得太艰苦;你很可能已经在这么做了。
我本人的时间表大体很清晰。上午写新作品——进行中的作品。下午小睡一会儿,处理信件。晚间阅读,陪伴家人,看电视转播的红袜队比赛。如果有非校不可的稿子,就校稿。大体来说,我主要在上午写作。
我一旦开始写东西,就每天都写,管他工作狂马屁精什么的,在圣诞节、国庆节以及我的生日也写。
对我来说,不写作才是真正的工作。
消除一切会让你分心的可能性是明智之举。你坚持写下去,会本能而自然而然地把这些会让人分心的因素屏蔽掉。但在开始阶段,你最好还是在动手写作之前就尽量把这些处理好。
你的工作就是要保证让缪斯知道,每天九点到中午,或者七点到三点,你都在。
简说:
多写,不仅仅是两个字,它还包括付出的时间、精力,成为规律性的生活工作习惯,成为深入骨髓的动作,不写就不行,不写对自己就是琢磨,得写才舒心。
04 多读,多写——别无捷径
“多读多写”是第一戒律。
如果你想成为作家,有两件事必须首先得做到: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绕不开这两样。
我看书速度很慢,但通常我每年要看七八十本书,其中多半都是小说。我读书并非为了学习写作;我读书是因为我就喜欢。瘫倒在我的蓝椅子上读书,这是我晚间的消遣。同样,我读小说并非为了研究小说的艺术,而纯粹是因为我喜欢故事。但不知不觉中我还是在学习。你拿起来读的每一本书都有教益,通常写得不好的书比好书教益还要多。
通过阅读烂文章,人最是能清楚学会不该怎么写——只消一本《星际矿工》这样的小说(或者《玩偶山谷》、《阁楼之花》、《廓桥遗梦》,试举一二而已),就比得过上好的写作学校一学期的课程,还得连上那些名人讲座都算在内。
而好的作品能教给学习写作的人以风格、优雅叙事、情节发展、丰满可信的人物创作,还有实事求是的态度。
我们阅读、体会那些平庸之作,以及那些绝对的烂书,这样的经验会帮助我们,当这些东西悄然出现在自己作品中的时候我们能有所识别,免得写成那样。同样,我们阅读也是为了拿自己跟好作家及伟大的作品做个比对,对自己能做到哪一步心里有个数。我们阅读还为了体验不同的写作风格。
你必须得广泛阅读涉猎,同时不断精炼并且重新定义自己的作品。我很难相信那些很少阅读的人(有的根本一点书都不读)竟然也打算写作,并且期望别人喜欢他们的著作,但我知道确有这种人。如果每次有人告诉我说他/她想当作家,却“没时间读书”,我就可以收到一毛钱的话,攒到今天我收的钱足够吃一顿很不错的牛排大餐了。就这个话题可否容我直言不讳?如果你没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时间(也没工具)写作。道理就这么简单。
阅读在一个作家的生活里就是他的创作核心。
我走到哪里都带着本书,我发现有的是机会让我抽空读上几页。这技巧就是要教会自己读书既可一气呵成,也可以浅斟小酌。候诊室、候机厅简直是现成的读书室,但同样,剧场的大堂、漫长无聊的等候队伍也都适合阅读,还有大家共同的最爱,厕上,更是阅读的好地方。托了有声读物这种革命性发明的福,现在你甚至可以一边开车一边读书。在我每年读的书里,大概有六到十二本是听的磁带。
就餐时阅读在文明社会被认为是失礼之举,但倘若你期望成为一位成功的作家,粗鲁失礼这些该是你最不需计较的第二件事。而你最最不需要计较的头一件事,正是这文明社会和它对你的期许。如果你有心真诚坦白地写作,横竖你作为文明社会一员的日子也快到头了。
还有哪些地方可供你阅读?健身房的跑步机上可以,或者是其他运动器械上也行。我尽量每天在这上头花一个钟头,我觉得,若没有一本好小说相伴,这过程非把我搞疯了不可。
如果你乐在其中并且有这方面的天赋,那么我倡导的这种刻苦阅读和写作的模式——每天四到六小时,天天如此——就不会显得太艰苦;事实上很可能你已经在这么做了。但是,如果你觉得需要某种许可才可以这么畅快地读书写作,我在此衷心赋予你这种权力,放手去做就好。
阅读真正的意义在于,它能够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当你来到作家国度的时候,应该准备好各种证书文件。持续的阅读会将你带入这样一种状态(换句话说,就是做好精神准备),你可以很迫切很放松地写作。同样阅读也能持续告诉:前人都做过些什么,还有什么没做,哪些是陈腔滥调,什么才令人耳目一新,怎么写算是言之有物,或者死气沉沉。
你读得越多,下笔或者往键盘上敲的时候才越不会显得像个傻瓜。
简说:
多读,不仅仅是一句空话,看看斯蒂芬.金整理的书目:将近100本和后补的80多本
(大半是小说)。
而自己的目标:多读(2-3年),之后就是专门领域的多读和精读。
还有养成无处不读书的习惯。
05 如何写得更好?
每个有心从事写作的人都该读读《风格的要素》。其中一章题为《写作原则》,里面的第十七条是“略掉不必要的词句”。
我提出两个简单主题。第一,要写出好作品就必须掌握基础(词汇、语法、风格的要素),还要往你工具箱的第三层装满称手的工具。第二,坏写手怎么也不可能改造成称职的作家,同样,好作家再怎么努力也成不了伟大的大师,但是经过辛勤的工作,身心的投入,得到及时的帮助,有了这些,一个勉强称职的作家就能进步成为一个好作家。
把词汇放在你工具箱的最上层,不用特地去改进它。
准确描述很重要。
选词时考虑礼貌、适宜没什么不妥。
副词不是你的朋友。
界定对话最好的方式就是“某某说”。
我们思考完这些关于形式和风格的基本要素之前,还应该想一想段落结构。
注意段落是如何自然流动的:故事的转折和节奏决定段落的起承转合。
你要想写得好,就必须会使用段落。这就意味着你得反复练习,必须掌握写作的节奏。
在我看来,每本书——至少每本值得读读的书——都得言之有物。
而在我比较深层的思维层面,我正在问自己几个大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这故事连贯吗?如果是,那么我要怎样才能将这种连贯变得歌曲般顺畅?故事中有反复出现的内容吗?能不能把这些内容交织在一起,作为主题?换句话说,我问自己,斯蒂芬,你写了些什么?我怎样才能让那些深层的意义更清晰?我最想要的是共鸣,希望忠实的读者合上书本,将书放回书架上之后,这共鸣仍然留在他/她的脑海(以及心中),回旋片刻。
简说:
写得少不说,真正针对性的练习和反馈还是太少;关键是多写,并做针对性的修改。
总结:
这本书不仅仅是教我们怎么写作,更有方法,有态度,有信念。
其实,我印象更深的是作者坚持写作的坚毅精神。
斯蒂芬写作一辈子而成就斐然,巴菲特投资一辈子成就巨富。
而我自己呢?
想的更多是后半辈子要做什么?并一直坚持做下去呢?
好好思量,并做下去。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希望能给你启发,每天进步一点点。
注:以上大多是书上的内容,而自己只是增加片言只字。
参考书目:《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