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关于刺死辱母案,公众评论一边倒,我的朋友们也也对此进行了讨论,朋友们也都觉得即便是自己,在那时那景也同样会做出于欢的方式,或许比他更过激。
很欣慰我们都有这样的共识。我们不是神做不到绝七情忘六欲,我只是一个凡人,面对当时情景,不可能不疯狂,不可能还保持理智,怒而奋起是我唯一的理智,是我唯一的去报答母亲的选择,我的生命是母亲所赐,为她我献出生命又何惧。古时三岁孩童尚知削肉还母,何况我们一成人。
记得儿时,家中养一只狗很是温顺,总是遭到村里大狼狗的欺负,很狼狈的回家,小时候感觉这狗很柴,不过倒也可爱。不久它生育了几只小狗,由于在乡下家家都想养只狗,所以我把它们送给了邻居,不过仍留下一只。有一天那大狼狗又来欺负这只柴狗,那只小狗竟然不顾自己的弱小狠命咬着那只大狼狗的尾巴,似乎是不要命得护着自己的母亲,不过毕竟太小,被大狼狗反过来一口衔在嘴里,还好我发现及时,赶走了大狼狗。不过我只是想说,对待辱母,兽且如此,人何以堪?难道我们还不如一个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