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扶与不扶”成为一个让许多社会成员都感到尴尬而为难的问题时,刘女士主动提供的“顺风车”显得弥足珍贵。然而,原本搭载着善意的“顺风车”却在途中遭遇事故,无疑让这份沉甸甸的爱心遭受了意外的风险。助人风险是滋养社会公德、弘扬民族精神过程中的一块绊脚石,只有将其成功化解,才能让助人者放心,让受助者安心。
很多情况下,并不是善意之举就一定能收获令人满意的结果,一是因为助人过程存在出现问题的风险,如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二是因为有时受助者的心态或目的是非善意的。这就给助人行为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也使得出现了“小悦悦事件”、看到老人摔倒不敢去扶的社会悲剧性事件。其实,这并不是完全因为社会成员道德缺失,而是因为我们缺乏一套合理的化解助人风险的机制,导致一旦助人有了风险就会给助人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和物质上的损失。化解助人风险,从小处看有利于重塑道德在人们心中的分量,让助人者越来越多;从大处看是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坚固的防护墙,更好地发挥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因此,这就需要为助人者提供“保障”,对受助者实施“监督”,减少助人风险对社会善意之举的威胁。
化解助人风险,用保障机制解决助人者的后顾之忧。风险无处不在,要真正将其化解就要切实建立风险评估和保障机制。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对各种助人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合理的资金补偿额度,一旦在此类助人行为发生诸如交通事故等意外时,由风险评估机构对受助者进行补偿,而不用助人者承担补偿风险,让好人没有恶报。
化解助人风险,用监督机制约束受助者的恶意之行。道德离开了法律法规就会变得脆弱,因此要加强立法,完善助人风险管控法律体系,对于受助者恶意栽赃、陷害等行为严惩不贷。另一方面,受助者的恶意行为得逞主要在于助人现场取证困难。因此,还要发挥全体社会成员的监督作用,对于敢于作证的目击者进行奖励,让助人者的权益得到维护,让支持正义的行为得到表彰。
助人的过程应该是快乐而温馨的,不能让助人风险阻碍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化解助人风险,滋养社会公德,让助人者人恒助之,这是我们在构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