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过写日记的习惯。持续时间最长的那次,为期一年,基本记录了每日天气和心绪。其后便时断时续,陡然忆起,连忙置办有着漂亮封皮的本子,临睡前重新给钢笔打好墨水,屏息凝神,往首页首行一笔一划写上,“x年x月x日,晴”,颇为郑重其事。
闲来翻出积攒的日记本,堆成不高不低的一叠。最近一条写于去年三月间,本子是淡棕色烫金的封面,印着埃菲尔铁塔。还有好几本类似风格的,以前与人相约共游巴黎,之后便一直青睐法式风物了。这最末的文字无非为捕捉飘渺不定的思绪,只是现在读来,结语让我略微惊异:“仿佛声音一跳出嘴巴就会变成错误。不是字句它们本身有错,而是这些意外,这些为了说出而说出的话,只是声音而已。声音。我是在说一秒钟前想表达的东西吗?不,经过空气的扭曲,它们都错了。到此为止。”
的确,日记生涯到此为止。我已忘记是出于什么原因写下这些句子。然而这般喃喃自语还有不少,有的是即兴诗,字迹潦草,语义含混,伴着或“多云”或“大雨”的天气,铺满了短暂模糊的昨日时光。没有心思的话,就落下一句“无事”,据说这也是路易十六对法国大革命爆发当日的记录。曾经豪情万丈地对友人说,我要拥有波澜壮阔的一生。那会儿正看着路边长了六百年的黄葛兰树,好像一切都像它们那样,稳固,长久,夏天来了就有鲜花满枝桠,年年复年年。
也记下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看到才想得起来。比如某天默默折了一抽屉纸飞机,然后全部撒向天空,又比如夜深阒静时与人长谈,次日硬睁着朦胧睡眼去上课。诸事种种,恰如群星隐匿于光雾,直至星移斗转,风烟俱散,方显现其印迹。不过星星们啊,本来就是遥远的。多的是晦暗不明的夜晚,无风也无梦。
有日记可写总算是幸事一件,即使记述本身苍白寡淡。再稀薄的粥仍是粥,碗底有几粒米就能让它和白开水划清界限。如果一个人愿意在晚上费点儿神写“多云转小雨,困得不行,要睡了”,那他也一定愿意第二天愉快地醒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羡慕那个天天写日记,与清晨的太阳相看两不厌的我,那个放风筝吹口琴,日记里写满“努力努力再努力”的我。不会再有那些念头了。
也许最后会有一声叹息:万千时日必将过去,只是我来不及为瞬息的美人描绘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