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老头,他最火的时刻大概是《剩者为王》里的一个桥段横扫了微博和朋友圈的时候。他演一个爱女儿的爸爸,不晓得赚了我们多少眼泪:
可就算我们感动的稀里哗啦,我们称呼他,也还是“电影里那个演技很好的老头”,甚至去百度金士杰,下头的联想还问我,你要搜索的是不是“金世佳”。
这样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显然不是我们时下大热的流量党,就算是他年轻的时候,也当不起别人赞一句“好皮囊”。
连鲁豫采访他的时候都有讲,他一部话剧演几个月演几年,可能都没有电视舞台一次播出的观众多,可他似乎也浑不在意,他说:
演戏,是因为戏里有值得探讨的人生。
所以我们看到,他是《我可能不会爱你》里头那个痴情的话剧演员白叔,坐在一个跷跷板上念一封信,他眼里含了泪向镜头一看,我就着了魔一样跟着他一起傻笑着泪流满面:
他是《绣春刀》里头连笑着都让人从心底发寒的魏忠贤:
他是《师父》里当了三十年武行头牌的郑山傲,在天津都名满天下了,可就为着学一套南方来的小拳种,就能给个无名小辈三拜九叩认师父。可说来奇怪,明明是廖凡坐着他跪着,两人之间,却看不出丁点高下之分:
他还是《唐人街探案》里头那个扭着老腰唱《往事只能回味》,还动不动就要把人丢到湄公河里喂鳄鱼的闫先生:
又或是《一代宗师》里头假仁假义八面玲珑的五爷:
这么多年的磨练,他最惯常的手艺,就是在繁华似锦里头,当那么一小抹亮色,不抢一星半点风头,却自己在一角盛开的舒适自在。
于是后来人们说,金士杰呀,演尽人生。
不光如此。
一个好的演员,不仅仅该是如此。不单只是他所说“一个男人被放逐,去受苦是应该的”,除了这样厚重的沉淀,更要有一颗坚定淡泊却又温暖的心。
二十三岁那年,他收拾了行李要从台南去往台北闯荡。去找父亲告别的时候,他爸爸塞给他一堆老友的电话,公车票和零钱,然后走回屋子里,出来的时候,眼睛刚用水擦过。于是他就放弃了远行,他说一个男子满心的斗志想着要为这世界做什么,可却连身边亲人的心都伤了,这样的小事都做不好,又何谈为世界做什么。
二十七岁,他到台北,从打零工开始一步步登上舞台,一演就是三十几年。他从无名小卒到现代演艺大师,从龙套到导演,编剧,他在这个行当里头游刃有余。他让都市里太多疲惫的人毫无杂念的笑了一次又或是抛开所有的哭过一回,幕布拉上,灯光亮起,那些人走出剧场再次回到生活,总有那么一点他想要传达给这世界的微末,被人们带着走向了更远的地方吧。
演尽人生之前,还是先要过尽人生的,对吧。
可演完之后呢?他还真就是个普通的一点也不帅的老头子,丢到大街上,只怕没人能把他认出来。
他说演员比任何人都有责任去做一个诚实的人,一般人在生活里演演戏那是应景,是不得不,可作为演员,他要知道的是生活就是他的老师,要是演员不懂得返璞归真,他还带着彩衣彩脸回去,那就是亵渎。
他讨厌穿新衣服,他说觉得那些觉得穿了新衣服就就得自己很亮眼的人很不大气;他老来得子,人前提起这一双小童的时候满眼的慈爱,他坚硬的棱角尽数化开,笑的暖暖的和人家讲,“我现在很乐意读童话的。”
很显然,这样的演员自然比不得那些恨不得把自己做成透明的供大家消遣的所谓明星,可就只有这样的人,才当得起这演员二字。
不知什么时候起,现代人很耻于去谈风骨二字,好像这东西真是个早年间的玩意儿,都是些老土货色,应该被束之高阁,在这个娱乐至死的年代,成为人家茶余饭后的谈资似乎才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可是我们终究要承认,午夜梦回还是有让你辗转反侧难以丢弃的坚持吧,难过颓丧的时候还是要有什么去支撑摇摇欲坠的自己吧,就算再玩世不恭嬉皮笑脸,总还有些什么,是能触动我们心里的那根弦的吧。就像有首老歌唱:
但我不过是人非梦,总有些真笑,亦有真痛。
于是我们需要像金士杰这样的人,我们需要那一点执拗的坚持,这世界虽说五光十色,但总需要那么一束不会熄灭的光。
在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个颜值为负可连抬头纹里都有演技的糟老头,日后只会更老,可只要他在演,我就愿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