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利害关系的愉快,无概念的主观普遍性,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共通感
《康德美学中的美的分析》 (作者: 黄媛媛)
摘要:康德的美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三大批判的《判断力批判》中,在美学史上有着巨大的影响,作品虽然晦涩难懂,但在历史上确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该书分为两个部分:审美判断力批判和目的判断力批判。其美学思想主要体现在审美判断力批判部分。本论文从康德所提出的四个方面分别论述其美的分析,并对其进行批判。
关键词:康德;判断力批判;美的分析
中图分类号:G64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3)09-0009-02
1.从质的方面来看审美判断
1.1鉴赏判断不是逻辑判断。康德从一开始便指出鉴赏判断是审美的,感性的。"为了分辨某物是美还是不美的,我们不是把表象通过知性联系着客体来认识,而是通过想象力(也许是与知性结合着的)而与主体及其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相连系。"[1]通常的逻辑判断都离不开概念,而审美判断并不涉及概念,而只涉及形式,如果我们说"那座大楼真好看",这便是一个审美判断,因为我们没有提及大楼的色彩,材质,以及大小高低等,并不涉及其之所以成为大楼所具备的的条件。
1.2审美判断的规定根据是主观的。鉴赏既然不是认识判断,与客体无关,那就只能在主体了。当一个人处于审美心境时,以恬静的心态静观事物的形态时,就会得到审美表象,因此,这种判断是一种情感判断。此外,康德所说的主观根据还有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人的素质。面对一物,有的人能进入审美状态,而有的人却不能。康德认为这是人的素质使然。素质即:人对外物的审美感受力,及分辨和体验各种美与崇高事物的细腻的思想感情,或敏感程度。对一个没有乐感的人弹奏《高山流水》,也不过是对牛弹琴而已。
1.3鉴赏判断与利害无关。康德认为,某物是否美与这件事的实存对我们或任何人是否有什么重要性无关,而只与我们在单纯的观赏中的那种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感相关。一汪清泉,对于一个观赏者来说是美的,而对于一个饥渴的赶路人则只是解渴的俗物。"小桥流水人家"在诗人眼里是惬意,而对于一个追求功名利禄,向往繁华都市的人来说却是不屑。可见夹杂任何利害关系的判断都不能称之为审美判断,因此康德说"每个人都必须承认,关于美的判断只要混杂有丝毫的利害在内心,就会是很有偏心的,而不是纯粹的鉴赏判断了。我们必须对事物的实存没有丝毫倾向性,而是在这方面万全抱无所谓的态度,以便在鉴赏事物中担任评判员。"[2]
1.4鉴赏判断在于主体的心意状态。在审美时,人能否获得美感与愉悦感,其根据全在主体的心意状态。美得载体不是主观的,但美的性质,美的表象都要依赖与主体的心意状态或精神。"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这种恬静的不包含杂质的心境才能让诗人感受到自然之美。
审美要摆脱事物的性质,完全是主观纯形式的结果,"关键是系于我自己心里从这个表象看出什么来,而不是系于这事物的存在。"因此,审美是一种"自由的愉快"。我们在做判断时,这种客体又是客观存在的,不是我们凭空想象的,否则只能是一种幻想,其次,美感又是与有限的事物相关,因此,我认为,审美是以承认物的存在为前提,又超然物外的一种心境。
审美判断所引起的快感是纯粹的,主观的,与事物性质无关。而快适和善则不同,它们都与欲求相关,并且前者是一种感官上的愉悦,而后者则却与理性相关。因此,快乐适用于一些无理性动物;善适用于一些有理性的动物,比如上帝,神;美只适用于人。由此,康德指出:"鉴赏是通过不带任何厉害的愉悦或不悦而对一个对象或一个表象方式做评判的能力。一个这样愉悦的对象就叫作美。"
2.从量的方面来看审美判断
康德认为:"如果有一个东西,某人意识到对它的愉悦在他自己是没有任何利害的,他对这个东西就只能做这样的评判,即它必定包含一个使每个人都愉悦的根据。"[3]因为这种评价是一种完全无利害的鉴赏,不惨杂任何主观的喜好和偏见,对于这种美的愉悦是完全自由的。因此,他会希望别人的认同。
我们在评价一朵花是美的同时也期待着别人有同样的看法。这是因为审美判断只涉及审美对象的形式而与任何利害无关,也就是说,审美主体面对审美对象时是自由的。在谈到鉴赏判断中愉快感先于对象之评判还是后者先于前者中,康德指出"对于对象或对象由以被给与出来的那个表象的这种单纯主观的(审美的)评判,就是先行于对对象的愉快的",在这里,康德认为个人的快感不可能发生在先,否则它将只是快适,不会有普遍性。
在审美判断中,普遍可传达的是审美的心境,即想象力和知解力的自由和谐活动,这种心境才是审美判断的主要内容,是可以传达的,是根据人类所具有的"人类共同感觉力"的假定,即: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在认识功能上有一致性,因此在认识上就有一致性。而这种普遍可传达的审美心境在康德看来就是审美"共通感"。
3.从关系方面来看审美判断
关系是指对象和他的目的之间的关系,"美是一个对象的合目的性形式,如果这形式是没有一个目的的表象而在对象身上被知觉到的话。"[4]在这里,康德引入了两个概念:"目的","合目的性"。
目的有内在目的和外在目的,内在目的即一物的自我相关,比如一个动物的各部分构造与其生命活动之间的关系,各部分之间,整体与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互相依存,互为结果;外在目的即一物对它物的适用性和有用性,康德美学中所指的目的便是这种外在目的。
"一切目的如果被看做愉悦的根据,就总是带有某种利害,作为判断愉快对象的规定根据。所以没有任何主观目的可以作为鉴赏判断的根据。"[5]这种目的,就像快适和善一样,带有某种主观的喜好或偏见,或与客体相关即有用性。以人为例证,人生活于社会中,观察、感受、认识并且改造装点着世界,向往幸福,自由和快乐,彰显个性的同时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并得到社会的认同。人是以人的概念要求自己从而使自己成为人。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目的,都与利害相关,因此鉴赏判断是不带任何目的的主观的审美判断。 "目的是一个概念的对象,只要这概念被看做那对象的原因(即它的可能性的实在的根据);而一个概念从其客体来看的原因性就是和目的性。"[6]合目的性有两种,一种是客观的合目的性,即事物的内容、存在合乎某种先天的目的或是符合外在有用的目的或是符合内在完善的目的,比如一匹马要符合马的身体构造才能成其为马;另一种是主观的合目的性,其中又分为实质的合目的性,比如满足愿望,追求物质利益,和形式的主观和目的性,而审美判断便是这种不涉及任何概念内容形式的主观合目的性,它的对象不包含任何内容,仅仅以其形式适合了主体的需要而引起愉快。
康德把美分为"自由美"和"依附美",只有不涉及概念和利害计较又符合目的性而无目的的纯然形式的美才能被称为是"自由美"或"纯粹美",如果涉及概念,利害计较和目的之类的内容,这种美就只能叫"依附美"。自由美在自然界如花,观赏鸟,贝壳等,在人的作品如某些无意义的装饰,无标题的音乐等,;依附的美则如人体和动物的美,又如建筑物的美,它们总是预先有一个完满性的目的概念作为衡量标准。
关于什么是"美的理想",康德认为"是由一个有关客观合目的性的概念固定了的美,因而必定不属于一个完全纯粹的鉴赏判断的客体,而是属于一个部分智性化了的鉴赏判断的客体"因此,只有人才适合于完满的体现美的理想,因为他能使一切相对的目的服从自己的绝对目的,即"人格"(人身)。美得理想固然要通过人的形体来表现,但所表现的应当不仅是低级的合目的性,而应当是最高的完善即道德。
4.从方式方面来看审美判断
"凡是那没有概念而被认作一个必然愉悦的对象的东西就是美的",正如前文所说,鉴赏判断是一种无利害与客体无关的纯主观判断,因而具有可普遍传达性,并且这种判断是发生在个人愉悦感之前的。美感的产生来源于人类的共通的情感这种共通的情感"不是理解为外在的感觉而是从我们的认识诸能力的自由活动来的结果。"[7]审美判断尽管是依照情感而不是概念,但毕竟是人的诸认识能力的一种自由协调活动;这些认识活动中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协调性,因为概念的综合统一本身在认识中就是想象力和知性协同作用的产物;而这种知识既然是能够普遍传达的,也就意味着想象力和执行的协调也是能够普遍传达的。
也就是说,诸认识能力的协调在认识活动中的普遍可传达性已经包含人们共有的一种情感的共通性,它不仅是鉴赏之所以可能的先天条件,而且也是认识本身的条件。
审美判断中对美的赞同有一种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既与概念无关,也与经验无关,是无可置疑的。这种必然性的依据便是康德所提出来的"共通感"。"在我们由以宣称的某物为美的一切判断中,我们不允许任何人有别的意见,然而我们的判断却不是建立在概念上,而只是建立在我们的情感上的,所以我们不是把这种情感作为私人情感,而是作为共同的情感而置于基础的位置上。"
结语
康德从以上四个方面对美做了分析,把握了审美判断的特性,康德对鉴赏判断的探讨着重在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的分析。审美的心理活动与利害无关,所以不是实践活动,与概念无关,不是认识活动,与目的无关,不是道德活动。
它只是对象形式符合主体想像力和知性力的自由活动而引起的愉快或不愉快。对象是个别的,主体的心意能力是共通的,可以普遍传达,所以审美判断具有普遍性,必然性。
然而正是他主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使得这一理论陷入了误区,对于审美共同感,如果我们假定这一理论成立,我们就必须要求获得美感的感官在别人那里是健全的,这一现实问题似乎被康德自动排除在外了。我们欣赏彩虹之美,却不能要求一个天生的盲人毫不怀疑地赞同我们的观点,不管我们使用多么优美的词语,也不能使他有与我们同样的感受,因为他并未有过对彩虹这一形象的经验。
由此可见,感性材料,感性经验甚至是概念之类的东西在我们获得审美心境时是不可否认的存在,而这一理论漏洞被后来的表现主义美学家埃德加.开瑞特的"美是主客观的统一"的理论思想所修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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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和丽.试论康德美学中美的特质[J].东方企业文化,2011(6).
[6]洪永稳.简析康德美学中审美与人的自由[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
[7]项征.康德美学中的审美自由论[J].文教资料,2010(3).
《 浅析康德审美四契机之“无目的性的合目的性”》(网络佚名)
摘要: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的审美判断力的分析包含“美的分析”和“崇高的分析”,在美的分析论里,康德从鉴赏判断的四个契机——质、量、目的的关系、愉快的情状四个方面的分析,得出美的无利害的愉悦性、无概念的普遍性、没有目的的合目的性、无概念的必然性,其中,第三契机(“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是他美的分析的核心环节,同时也是四者中最复杂的一项,彻底弄清第三契机,对于读懂康德美学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美的突出特点就是其视觉性,感知美离不开我们的眼睛,这就决定了审美不可能是纯粹的“无目的”的,而康德所谓的“无目的性的合目的性”只是一种理性的推理结果。
关键词:康德;审美判断;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美
康德在他著名的《判断力批判》中,通过四个契机对美进行了分析:第一契机,无利害的愉悦,认为“鉴赏是凭借完全无利害观念的快感和不快感对某一对象或其表现方法的一种判断力”;第二契机,无概念的普遍性,认为美是“不凭借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的”;第三契机,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指的是对象和它的“目的”之间的关系,认为“美时一对象的合目的的形式,在它不具有一个目的的表象而在对象身上被知觉时”;第四契机,无概念的必然性,认为一切审美的判断,如果它是审美的话,都必然有一种共通感,即“美是不依赖概念而被当作一种必然的愉快底对象”。
在这四个契机当中,从康德美学思想的整体来看,第三契机——“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是他美的分析的核心环节,同时也是四者中最复杂的一项,彻底弄清第三契机,对于读懂康德美学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人的美感是如何形成的,康德有他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人的美感心理是先天就有的,即康德所说的审美判断的先验原理,人的主观判断的合目的性,即客观形式的合目的性和主观形式的合目的性是统一的。以下我将从具体关键词谈谈我对“无目的性的合目的性”的审美原则的理解。
一,对象和“目的”之间的关系
康德把“无目的性的合目的性”定义为:“美是一对象的合目的性的形式,如果这形式是没有一个目的的表象而在对象身上被知觉的话”。他认为,美的对象是无目的的,然而又是合目的性的。所谓无目的性。指审美既与伦理、功用、欲望无关,又没有明确的逻辑认识活动,因而与任何特定的目的无关。所谓目的性,是指对象的形式恰恰合于主体的审美功能,从而引起审美愉悦因而似乎有一种合目的性,即是说,对象的形式完全符合人的诸心里功能的自由活动,这就构成了美的合目的性。
在康德看来,二者的对立是假象,它们都是真实的,可以并行不悖的。所谓“无目的”,是指既无伦理、功用、欲望等主观意志方面的目的,又无概念、逻辑等客观认识方面的目的;既与实践理性不同,又与纯粹理性不同,凡“目的”总是与需要、厉害相联系的,所以“无目的”也就没有利害感,也就没有理性方面的利害强迫我们去判断,因而这种“无目的”的判断就是一种超脱的自由的意识。但是,作为审美判断尽管在心里活动上首先表现为自由意识。但又不可能是无缘无故,因而自有其特定依据的,这是是所谓的“合目的性”。
二,自由美和依附美
康德强调审美判断的合目的性不涉及任何概念,只涉及对象的形式。康德把审美判断分为“纯粹的”和“不纯粹的”,因而美也有“纯粹美”(“自有美”)和“依附美”(“附庸美”)。他把不以对象的概念为前提的美称为“自由美”,如我们欣赏一朵花,只有当我们无意于思考它的生物学剖析知识,也无意于思考它的功利性用途,或许只是无心地偶然一瞥时,这朵花却显得格外赏心悦目。这是因为当我们的心意完全处于自由解放、无沾无碍的状态时,映入眼帘的才能是直觉中的花的外在色相,而当这类表象与我们心中固有的对于色相的某种理想形态的模糊认识处于和谐一致状态,愉悦之情也即油然而生了。这就是康德所谓的“自有美”或“纯粹美”。
而依附美则是以一个概念及按照这个概念的对象的完善为前提的。如一个人的美、一匹马的美、一座建筑的美这些例子,认为它们总是预设一个完满性的目的概念为评判的标准。
又如我们观赏一个女舞蹈演员时,在审美判断上是属于附庸美,因为我们根本说不出她的标准美究竟是什么,自然也就无法按照标准美的概念去进行比较和论断。但她的身份作为一个概念不自觉地要对我们的审美判断起到制约作用。我们观赏一个女舞蹈演员,我们往往是不自觉地感到她那窈窕的身段、婀娜的舞姿完全符合我们对女舞者身姿的理想形态的模糊认识,所以用不着作什么比较研究就可以毫不费力地立即指出她美还是不美,这就是:我们审美心理机制已经在“舞者”的概念下产生了“悟性”。
可见,“自由美”和“依附美”的主要区别是审美经验中的悟性有无概念的制约,而共同点仍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三,美的理想
前面说过,附庸美中的概念总是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对象自身的某种客观的合目的性,也就是说,在概念制约下的悟性必然具有功利的、道德方面的内容。康德认为基于这种悟性的审美判断虽不是纯粹的美,却是“美的理想”。在康德的哲学体系中,他是以实践理性为最高范畴的,因此能体现时间理性的审美经验自然是“美的理想”。而康德认为,最能完满地体现“客观的合目的性”这一实践理性的对象只有人。他说:“美的理想,由于上述理由,完满只能期待人的形体。在人的形体上理想是在于表现道德,没有这个对象将不普遍低且又积极地让人愉快。”如前面例子,当我们在女舞蹈演员身上不仅看到了她的形体和她所从事的活动很相宜(功利性直感),而且在她身上体现出静穆娴雅的气质时(道德性直感)时,我们就可以说,她身上确实体现了美的理想。康德之所以把附庸美特别是人体美看作美的理想,是因为他并没有把美的“超功利”和“非概念”性看作美的最高属性,相反,他更重视审美经验中所包孕的理性内容。
(注:自由美—纯粹美—优美—自然形式美 ; 依附美—美的理想—祟高美—道德美)
康德奠定了美学研究中感性与理性的统一的正确道路,他把长期以来欧洲美学史上存在的经验派和理性派的观点结合起来,即把“快感”结合到“合目的性”上,使审美判断既不离开经验事实中的快与不快感,又提高到“合目的性”的先验综合判断,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这一著名论断被提出来了。这摆脱了形而上学的束缚,又包含有辩证法的合理内涵,为其后的美学研究指明了正确道路。
参考文献:
⑴(德)康德著.宗白华译.判断力批判[M].第1版.商务印书馆,1996.
⑵(德)叔本华著.石冲白译.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⑶邓晓芒《<判断力批判>释义》北京市松源印刷有限公司,2008
⑷陈太盛《西方文论研究专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岷山论坛”第18期——对康德审美趣味判断四个契机的讨论》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所 作者:何雪莲 (中国社会科学网)
主持人苏宁(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我们这次岷山论坛的主题是对康德审美判断力批判展开讨论,结合美学理论与文艺现实。康德的美学思想,一直被公认为是德国古典美学的奠基。作为启蒙时代最具影响力的哲学思想者,康德的学说一直影响着后世。他所著的《判断力批判》也一直是现代美学思想的经典理论之一。
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康德意图通过一系列逻辑严密、体系严谨的论证,将经验主义的快感与理性主义的“符合目的性”结合,达到二者在美学领域的调和。康德关于审美的分析,一直为后世学者所研究和学习。
康德审美判断分析分为美的分析以及崇高的分析。美的分析是判断力批判的基础部分,主要通过具体阐述审美鉴赏判断的“四个契机”来进行具体分析。审美鉴赏判断之所以分为四个契机,主要是根据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量、质、关系、模态”的范畴来划分的。
读完整个“美的分析”论,我们会发现第一契机对美的分析似乎同第三契机对美的分析有着密切的联系,共同说明美的无利害的愉快,只是一个从质的方面入手,一个从关系方面入手。同样,第二契机对美的分析同第四契机对美的分析也似乎是一致的,即美是无概念的主观普遍性愉快。第一和第二契机中分别从不同角度将美与快适、善作了比较,界定了鉴赏的愉快情感的无利害的快感和无概念的普遍性这两大特点。而第三和第四契机则分别追溯了这两大特点的先天根据,即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形式以及共通感。下面我们就具体进入康德审美判断“四个契机”的分析,大家都来谈谈自己的理解。
一、 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否与康德审美趣味判断的第一契机“质”——美的无功利性分析
主持人:康德在“美的分析”第一契机中,从“质”的方面看: “鉴赏是通过不带任何利害的愉悦或不悦而对一个对象或一个表象方式作评判的能力。一个这样的愉悦对象就叫作美。”康德通过将美同快适与善的比较,说明鉴赏和美是无利害的愉悦。这个审美趣味判断的第一契机“质”是讲美的无功利性。
1、美的无功利性
韩骏(文艺学专业2011级研究生,下同):美是无功利的。在康德这里,审美是主观的,但也是有理性参与的。而美必须要是无关于利害的,他既不同于经验主义的快感,也绝不是理性上所说的善,是为人所独有的。
在康德看来,快感是关于功利性目的的。而且快感是动物也能够达到的。作为生物,即便最低级的物种,也会有猎食生存等各种欲求。这类欲求直接关联到生物生存繁衍的目的。所以,快感的满足就涉及了欲望的满足。这样,快感就带有了最为直接的功利性。因而,美绝不是快感。同样,在康德看来,美也绝非等同于善。善与道德相关联。是人类理性的发展所产生的价值。善并不一定会产生愉悦,甚至善需要以一定的痛苦来达成。然后由人通过理性的比较和判断,再决定是否为善。而在理性判断的过程之中,善的判断就必须要了解其对象,形成一定概念,而且判断标准之衡量,也绝非纯粹没有利害的计较。所以,在康德看来,美也绝非是善。在排斥开了快感和善的影响下,康德对于美的界定用到了不涉及利害。正是因为美是不关乎目的和人为价值的存在,因而美是拒绝成为目的工具的,是独立自主的存在。所以,可以说美的无功利性和美的纯粹性,是美之合法存在的根本保证。
主持人:我们上面谈到了美的无功利性,而将之放到现代的日常生活当中,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即审美、文艺活动与日常生活界限的消解,这是否与康德的美的无功利性相背离,美的无功利性是否在现代生活中消失殆尽呢?刘晓媛同学从消费社会的角度思考,与韩骏同学有不同的结论。
2、日常生活审美化与美的无功利性
刘晓媛(文艺学专业研究生): 第一,康德的审美无功利性,从根本上认定了审美中的距离产生美。而现代日常生活审美中,在主客体之间并未有距离差,而是一种直接的体验方式,使得审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距离消解,这样,对象所带给审美主体的满足就是一种直接性的生理满足,所享受的快感也是一种生理快感。在这样的审美判断中,日常生活审美化将审美主体的个性铺陈,使得康德所强调的“美是那不凭借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的”中的普遍性也不存在了。
第二,康德认为,审美快感是外物的形式契合了内心的结构所产生的和谐感,是摆脱了物质的束缚后精神上所获得的最高享受。而在日常生活审美化,审美快感不只是精神的内在品格,它还融入了一种直觉的把握,尤其在现在的消费社会中,这种直觉就成为消费直觉。这就使得审美主体在对对象的审美判断中,将自己的消费直觉放在第一位,成为最直接的消费欲望与动机。因此,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都带有消费社会的特征,文化成为消费文化,审美成为消费文化的附属品,它无可避免加入了功利性的符号消费特征。
第三 ,在审美无功利性中,康德还强调了审美的合目的性,这里包含了美的自由的命题。但在现代日常生活中,审美的主观目的在消费社会中,还是背离人的本性及内心的需求,开始讲究日常生活的质量与品位,对于生活方式的审美化追求,便是一种外在的功利性需求,审美主体的内心的本性价值不再契合外象,这种审美已经是主体社会身份的一种重要的表征符号。在这种状况下,我们进行审美判断时,往往是因为其外在的另一物的形式而符合人的情感和目的性,已经背离了美的本质的规定性,成为一种外在的形式化的审美判断。
韩骏:日常生活审美化并不能动摇美的无功利性这一本质属性。传统意义上美和日常生活的二元对立正在消解,美正在与日常生活本身融为一体。而日常生活本身就是充满了功利性的。当美蜕变为了生活的一部分的时候,美也无可避免地不再纯粹单一。但社会的这一变化并没有将美和日常生活同一起来。日常生活是立足于每一个个人的活动,他自然要满足每一个人的各种生活欲求。其本身就是欲求得到满足的过程。但是,美则不一定。美依然是人精神层面的活动。审美活动的对象依然是主观的。而且审美活动的实现与否并不取决于人日常生活的状态。再者,美并不一定能在物质上给予人以更好的条件。所以两者依然还是有别的。美的无功利性并不影响审美活动暗合功利性的目的,宣泄情绪,净化精神。但是这些目的并不能依靠直接的追求可以取得。即便是在大众文化博兴的当下,美其本身的独立自主也是不能被大众化的。美依然还在高处,时刻提升生活。
主持人:康德在分析鉴赏判断时将“质”置于“量”之前进行分析,其原因康德在注释中作了说明:“在考察中我首先引入的是质的功能,因为关于美的感性判断[审美判断]首先考虑的是质。” 感性判断与认识判断不同,它是从特殊上升到一般,是从感性的质本身来考虑,就其本身的特殊性来寻求普遍原则。在对其质进行简要分析之后,下面我们将进入对其量的分析,接下来由江燕同学对美的普遍性进行分析,并适当结合中国文化语境。
二、中国语境下“美的普遍性”:康德审美趣味判断的第二契机“量”——美的普遍性分析
1、美的普遍性与快感
江燕(文艺学专业研究生):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论证美的趣味判断第二个契机中涉及美的普遍性,即“无概念而普遍令人愉悦的就是美。”他通过快感、美和善的比较区分来论述美的普遍性。普遍性强调的是美的可传达性,从主体方面看,是指审美的共通感,从客体方面说,美本身具有普遍性。美所具有的普遍性是一种主观的普遍性,它不同于认知活动中的客观普遍性,它不涉及知性概念,却要涉及理性概念。此外,美的普遍性还离不开审美判断,当我们做出一个判断,正如他所举到的那个例子“玫瑰花是美的”,这个判断已经启示了美的个别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在这个判断中“玫瑰花”是个别对象,但“美的”却代表着普遍性,而且这个普遍性并不是存在“玫瑰花”中,而是来自于主体内在的审美心理结构。
审美快感的形成不能依存于个人的欲念或利益,而必须是所有人的共通点上,所以审美判断虽然只是个人的判断,但是仍然有某种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不是对象的某种普遍性,而是主体的共同感觉,如果把美误认为是对象的属性就陷入了逻辑判断的误区。但是怎么避免这个误区,康德对此把美的特征和快适及善做了比较。快适的原理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口味,建立在私人感受上的判断。而善和美的区别在于善是通过一个概念而被表现为某种普遍愉悦的客体,而美要求每个主体在同一个对象上感到愉悦却并不是依据一个概念。善在对象上规定的愉悦带有逻辑性,而并不仅仅是感性的普遍性,它们适用于客体,对每个人都有效。但是鉴赏判断带有一种普遍性的、即对每个人有效的审美的量。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康德早已有之的结论“鉴赏判断是一种不借助于概念而在愉悦的普遍同意;因而是能够被看做同时对每个人有效的审美判断的可能性。”
2、中国语境下“美的普遍性”
江燕:康德关于美的普遍性论述并不能简单地移植入中国当前的文化语境,仅是这种跨文化的美学话语体系就显示出一定的差异性。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造成个体文化生成的不同,潜在的美学政治实用主义也威胁着这种“普遍性”的审美至上主义。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进入一方面使得美学沦为日常生活中的琐碎细节和技术的阐释,另一方面又促使审美主体的感性体验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这样的结果就是审美带来的感性体验和情感愉悦也抹上了明显的政治色彩。
主持人:上述鉴赏判断从质合量入手进行分析的两个契机都是通过审美愉快发现自己的自由,并且指向人类本性中共同、普遍的先天条件,因此,美感虽然是个人的但是却具有普遍性,是能够普遍传达的,这体现了美感与人的社会性本质的必然联系。这两个契机对美感性质的分析,使美与快适以及善都明确区分开来,具有了自己独特的研究范围。接下来是从关系方面入手,来对鉴赏判断进行分析。
三、鉴赏判断合目的性之根源及作用:康德审美趣味判断的第三契机“关系”——合目的性分析
主持人:这里的关系,具体是指目的关系,即“合目的性”。在这一契机一开始,康德就对合目的性作了严格的界定。那么什么是美的合目的性呢?这个问题由同学们来谈自己的认识。首先,刘芊芊谈谈合目的性的根源以及其作用。
1、美的合目的性分析
刘芊芊(文艺学专业研究生):在第三个契机中,康德进一步说明了审美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即审美鉴赏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在先验的前提下,目的是为了完成某个概念而发起的行动。在此,概念成为行动的原因,而目的的发起则成为行动的结果,概念与目的之间构成因果关系。而作为实现概念的对象,从目的的视角看来,由目的到概念之间的联系即称之为合目的性。虽然概念与目的存在这因果关系,然而这种关系是后来人们在分析中所得到的结果,就其本身的状态来看,这种联系只是隐含在其中的一种属性。在审美判断当中,为分析其状态而引用目的来说明,然而究其本质的属性来讲,这种在先验范畴中的意识活动是不存在目的的。若有了目的,便是要与概念发生因果联系,从而引发功利性的因素,这是违背审美鉴赏判断的原则的。故而我们说,审美判断的根据是一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2、鉴赏判断合目的性之根源与作用
康德将审美的鉴赏判断分为纯粹的鉴赏判断和经验性的鉴赏判断,二者都要有一定的合目的性。这便是接下来我要论述的问题,鉴赏判断合目的性之根源与作用。
康德哲学体系中的“合目的性”是在“判断力”这个概念产生之后,分析其属性而使用的术语。而康德哲学体系中的“判断力”有两种,一种是“决定的判断力”,即从特殊到普遍的认识活动能力。而另一种则被称之为“反思的判断力”,它不是从普遍性的概念、规律出发来判断特殊事实,而是从特殊的事实、感受出发去寻觅普遍。康德所说的反思的判断力,是在先验的范畴中所讨论的问题。之所以要放到先验中讨论,其目的是为了不受“概念”、“因果关系”以及“目的”的影响。并试图找出通过认识和客观规律所不能解释的问题和无法达到的领域。在认识活动的范畴中,目的与对象的因果联系是自然的合目的性。然而这种因果联系却不能解释所有的“合目的性”。故而反思的判断力所要解释和探究的,便是这种在因果联系之外的“合目的性”。这种合目的性的研究,也是康德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中独特的部分。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合目的性”同时存在于认识的活动中与判断的活动中,他是使得认识活动和判断活动得以合理存在所必然的原因。然而,在认识的活动中,合目的性是可以被分析出来的,但在判断的活动中,合目的性却是先验的而无法被分析出来的。合目的性的根源来自于反思的判断力这种研究美以及审美活动的形而上学哲学性质的方式。他的作用在于,分析并分类用认识的方法所无法触及的美以及审美的领域。其中重要的成果之一,便是得出纯粹的鉴赏判断与经验的鉴赏判断的分类。
主持人:第三契机从关系方面追溯了鉴赏判断无利害的快感的先天根据,即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形式。接下来我们就进入对第四契机的分析,即鉴赏判断“模态”的分析。什么是一个鉴赏判断的模态呢?就是审美愉悦的主观必然性。而这种主观必然性的先验条件就是共通感。下面我们通过将共通感与普通人类知性进行比较来对共通感进行具体分析,同时展开相关联想。
四、共通感的分析及联想:康德审美趣味判断的第四契机“模态”——先验原则分析
1、共通感与普通人类知性
何雪莲(文艺学专业研究生):共通感是审美判断力的先验原则。这样一种主观必然性是有条件的,但它不能通过逻辑来证明,不能从经验中总结出来,而是先验存在的,有自己的先天条件。
康德在第四契机中提出“共通感”(Gemeinsinn),并同当时欧洲盛行的“共通感”(拉丁文:sensus communis;德文:der gemeine Verstand)又称为普通人类知性或健全理智,作了简单的对照和区分,认为二者有本质的不同:“后者并不是按照情感,而总是按照概念、尽管通常只是作为依模糊表象出来的原则的那些概念来作判断的。” 但并没有展开。如果我们要对这“共通感”有深入了解,还要往后看。在《判断力批判》的“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在全书第40小节“鉴赏作为共通感的一种”中,康德又对“共通感”作了深入的阐述。
康德将普通人类知性或健全理智的三个准则用来解释鉴赏判断的原理。第一条准则是“自己思维”。第二条准则是“在每个别人的地位上思维”。即置身于别人的立场,来对自己的判断进行反思。首先要具有自己的思维,在此基础之上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样才能使“头脑不狭隘”,具有一种“扩展”的思维方式,以达到思维的普遍性。很明显,第二条准则对判断力是最为重要的,是“合目的性地运用认识能力和思维方式。”站在每个别人的地位思维,这是共通感中人性的先天性原则。正因为有这一原则我们才能感觉到人性是共通的,所以“这种在人性中有先天根据的愉快感使我有理由根据自己的愉快去判断它对每个人都适用。” 第三条准则是“任何时候都与自己一致的思维”。在认识过程中,首先是从自身出发,站在每个别人的地位上思维,最后还要回到自己,形成一个前后统一,独立、完整的人格。这条准则是理性的准则,同道德相关。
从对三个准则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鉴赏判断的原则是从知性范畴中借来,充分体现在“每一个别人的地位上思维”这一准则上。康德此时又作了一个比较:“比起健全知性来,鉴赏有更多的权利可被称为共通感,而审美判断力比智性判断力更能冠以共同感觉之名。” “我们也许可以用审美的共通感来表示鉴赏力,用逻辑的共通感来表示普通人类知性。” 鉴赏力和普通人类知性都是共通感,只不过前者是审美的,后者是逻辑的,康德在此已对二者的区别作了清楚的说明。
2、共通感与集体无意识
何雪莲:审美共通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荣格的集体无意识,从美学角度来说,二者都涉及到美感以及美感的产生。荣格认为集体无意识具有普世性特点。而审美的共通感也具有主观的普遍性,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身上,使主观情感上的普遍赞同得以实现。
共通感与集体无意识都是一种先验的原则。集体无意识的基本内容是由原型构成,它是一种先验形式,包括知、情、意等一切心理反映并具有普遍一致性。原型涉及到美感的产生,是解释美和美感的关键所在。在审美活动中,原型产生出原始意象,我们之所以能够被伟大的艺术作品感动,是因为艺术家用原始意象进行表达,在欣赏艺术作品时我们自身的集体无意识被唤醒,产生强烈的共鸣和美感。
那么共通感与集体无意识有什么不同呢?首先,集体无意识作为一种先验原则,其内容——原型和原始意象却是在“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和发生的。而共通感,作为一种先验的原则,并不以任何经验为基础,不可能“作为经验可能性之构成原则”,而是“有一个更高的理性原则使它对我们而言只是一个调节性原则,即为了更高的目的才在我们心中产生出一个共通感来。” 其次,荣格认为在审美活动中,如果与某种原型在结构上类似的经验再度发生,由于调动和集聚了潜在的心理能量并且符合于一定的心理模式,就能产生出强烈的共鸣和持久的美感,这种美不经由个人经验的联想,同时也是超乎功利之外的。与集体无意识不同,共通感是从情感出发的,是可以通过预设成立的。如果说共通感是感性的,那么集体无意识则是神秘的。
主持人:以上分析了鉴赏判断的四个契机,第一和第二契机界定了鉴赏判断愉快情感的两大特点,即无利害的快感以及无概念的普遍性;第三和第四契机追溯到这两大特点的先天根据,及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形式以及共通感。
下面我们进入对美及美的理想的分析。
五、美的分析:关于纯粹美和依存美的区分以及美的理想
1、纯粹美和依存美
刘芊芊:通过纯粹的鉴赏判断所欣赏到的美是“纯粹美”。这种美不以概念为前提说该对象应该是什么。根据康德的归类,这种美包括一切自然景物,部分的建筑装饰、无歌词的音乐以及动植物带给人的美感。
经验的鉴赏判断要受到一定概念的制约,所欣赏到的美感为“依存美”。这种美是以一个概念并按照这个概念的对象的完满性为前提所得出的。在这里,美与善相结合着,同时破坏着它的纯粹性。
在对于美的分析当中,“非功利”、“无概念”是康德强调次数最多的两个原则。正是因为如此,依存美常常受到人的质疑,认为它将对象看做是一种附属的东西,似乎不够纯粹。然而美是具有普遍性的,但鉴赏判断却是在先验的范畴中,属于静观。纯粹的鉴赏判断与经验的鉴赏判断也都是依据先验的某种目的,只是在如何“合目的性”的心灵活动中,纯粹的鉴赏判断凭借的是感官的活动,而经验的鉴赏判断凭借的是思想中的原则。然而无论是感官的活动还是思想的原则,都不属于悟性或者理性的范畴,只是前者更加趋向于悟性的感官,而后者更加趋向于理性的概念。纯粹的鉴赏判断不受任何概念的限制,而经验的鉴赏判断总会受到概念的影响,故而我们可以说,纯粹的鉴赏判断抓住的是纯粹美,而经验的鉴赏判断抓住的是依存美。
王力玉(文艺学专业研究生):康德对纯粹美的界定是非常严格的,能真正列入所谓“纯粹美”的事物在是数量上是微乎其微。只有在我们的心意完全处于开放自由、无沾无碍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才能是直觉中某事物的外在表象,而这类表象又与我们心中固有的对该事物的某种理想状态的模糊认知相和谐一致时,愉悦之情便油然而生,这就是指向主体自由的“纯粹美”。
凡是在单纯形式之外还涉及欲念、利害计较、概念和目的的美都只是依存美,依存美是以一个概念及按这个概念的对象的完善为前提,认为它们总是预设一个完满性的目的概念为评判的标准。在对事物进行鉴赏时,对该物存有任何偏爱,没有彻底抛弃与现实生活有关的利害感,基于概念又带有个人的利害兴趣以及目的进行判断,便不能“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便不是纯粹鉴赏判断。
2、美的理想
王力玉:依存美中的概念总是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对象自身的某种客观的合目的性,也就是说,在概念制约下的悟性必然具有功利的、道德方面的内容。康德认为基于这种悟性的审美判断虽不是纯粹的美,却是“美的理想”。他也明确说过:“审美的快感与理智的快感二者的结合对于审美趣味确实是有益处。”即纯粹美是只关形式的,有独立性的;但从综合的角度看,美毕竟要涉及整个的对象和整个的主体,他明确指出理想美要以理性为基础,所有只有依存美才能是理想美。康德并没有把美的“超功利”和“非概念”看作美的最高属性,相反,他更重视审美经验中所包孕的理性内容。
康德承继于柏拉图的“理念”的“美的理想”以一种虚灵而不虚假的存在导引人们对事物理想状态的眺望和孜孜以求。康德将符合质的规定性的美称为纯粹美,审美主体在面对审美对象时,内心超脱了一切世俗利害关系,达到“心斋坐忘“的自由状态。而奠定在真和善的基础上的美称为依存美,他肯定了依存美是一种有理性基础的感性经验,是“道德上善的象征”,是美中的高级阶段。
主持人:我们之前已经提到康德审美判断力批判的分析论证中包含美的分析和崇高的分析,在对美的分析进行具体阐释之后我们将进入对崇高的分析。古罗马的朗吉努斯在《论崇高》中最先提出“崇高”的概念。后来,崇高这一概念成为近代浪漫主义美学思潮的一面重要旗帜,在很多场合下几乎取代和排斥了古典主义“美”的概念。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站在批判哲学的立场,探讨了崇高的先天根据。下面我们进入对崇高的具体分析。
六、崇高的分析
1、美和崇高
韩艳艳(文艺学专业研究生):康德的崇高理论建立在博克的理论基础之上,他在建立崇高理论前首先对美和崇高进行了对比分析。他指出美和崇高的相同点:一、都是自身令人愉快,二、两者的判断都不是感官的、理论的,而是以合乎反省判断为前提。所以两种判断都是单个的判断,但却自身对于每个主体都具有普遍有效性。其差异性在于:一、从存在的形式来看:美建立于对象的形式,这种形式成立于有限中。与此相反,崇高却发现于对象的无形式中,当它的无限被表现出来却又能让人感觉到它是个完整的整体。因此美是一个不确定的悟性概念,崇高是个理性概念的表现。于是美是和质相结合,崇高是和量相结合。二、从产生方式看,美本身携带着一种促进生命的感觉,因此结合着活跃的、游戏的、充满想象力的魅力刺激;崇高是一种间接产生的愉快,它经历了一个瞬间的生命力的阻滞,继而这种生命力又强烈的喷射出来,崇高的感觉由此产生。三,它们之间最重要的差异是:自然美的形式里带着合目的性,对象由于这个合目的性的存在好像在我们的判断力里是预先规定的。崇高与此相反,它不经过人的思维,只在观赏中激起崇高的情绪,从形式上看,它固然与我们的判断力相抵触,冲出了人的表达机能,因此好像对于想象力是强暴的,却正因此获得更高的评赞。
在分析崇高和美时,从量上来说他们都是是普遍有效的,从质上来说是无利害感的,就关系来说是主观合目的性的,就情况来说表象为必然的。因为审美判断涉及对象的形式,所以从“质”开始分析研究,而崇高是无形式的,所以需从“量”开始。在此基础上,康德把崇高分为数学的崇高和力学的崇高两类。无论哪种,崇高的特征是在形式上表现为形式无规律、无限制,表现在体积上是无垠广大。
2、崇高美学与文学现实的互动
韩艳艳:无论在朗吉努斯还是康德的崇高理念中,都含有一种振奋人心,给予人精神力量的内涵。崇高存在于给人震撼的自然界,也存在于社会生活和文学之中。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之一《红字》充分体现了崇高这一美学特征。比如小说中的素材选用了古老而文明的欧洲所没有的“阴影”、“古风”等较粗犷的文学素材,再者女主人公海斯特胸前所佩戴的“A”的象征意义从“女通奸犯(Adulteress)”到“能干(Able)”的转变也是女主人公人物形象的转变史,她的人生历程给予读者强大的震撼了和精神力量。不仅是这一部文学著作,我国当代文学也反映了崇高精神的张扬和失落。纵观中国文学史,我们不难发现,崇高的人文精神一直是各代文人的追求之一。
然而崇高在当代却逐渐走向失落,被消解被边缘化。在八十年代,先锋小说、新写实小说、新历史小说开始关注普通人平庸的生活,避免宏大的叙事手法,零度写作出现后,崇高至此完全消失。九十年代后,市场经济和大众媒体促进了大众文化的发展,它甚至超越了精英文化对人的影响,作品不再追求高雅的风格和精神,而是以娱乐性和消费型为导向。传统价值理念的颠覆,崇高精神的丧失成为当代文学中不可回避的一种现象。
具有崇高精神的作品对读者具有“狂飙闪电”似的结果,对人性的健康发展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从作品风格到主体精神的升华,崇高在拯救灵魂,树立文学应有的价值理念,发挥人道主义精神方面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正如康德所言,纵使我们失败,崇高的精神依然能保持我们人格的尊严,唤起我们内心的力量,使我们的精神不倒。康德的崇高力量是美学史上重要的一段,他在分析崇高时不仅探讨了人所具有的普遍性的审美问题,还在其中加入了深厚的人文关怀。学习康德的崇高理论,对于研究我国的美学及文学现象都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最后,主持人苏宁老师做了总结,她说今天的讨论是一次愉快的思辨之旅,它将有助于培养同学们的学术品格。
《康德美论四大契机的内在联系探微》(文档之家)
康德在肯定审美判断具有普遍传达性的愉快时,也指出了“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是产生具有普遍传达性的审美愉快的根本原因。而这种普遍传达性则是康德考察美的第二个契机即“量“的契机。显然,“关系”契机是“量”契机的规定根据。不仅如此,康德还从“质”的契机这一视角对“量”契机进行考察。他认为:“人自觉到对那愉快的对象在他是无任何利害关系时,他就不能不判定这对象必具有使每个人愉快的根据。
因此必须认为这种愉快是根据他所设想人人共同有的东西。结果他必须相信他有理由设想每个人都同感受到此愉快”这里康德用的是反证法,既然审美判断不涉及利害关系,既无个人的利害又无个人的偏爱,那么就一定是这种共同感就构成了审美判断普遍传达性的前提,也就是说,审美无利害这一“质”的契机就构成了“量”契机的前提条件。可见,审美判断的普遍传达性是从审美无利害这一命题推论出来的,但仅靠推论说明这一结果是不够的,故此康德再一次把美、快感、善进行比较,得出美在“量”上的特征。康德认为,快感只依据个人的感觉,只局限于个人范围。例如,某某人说酒是令人愉快的。这时如有人改正他的说法,说他应该说:这酒对于我是愉快的,他一定会同意的。因为“每个人有他独自的感官的鉴赏”②因而快感不要求普遍传达性。而善须经由概念作为一普遍愉快的对象被表示出来的。这种经由概念,在康德看来,它涉及事物的存在因而具有利害性,所以,它具有客观的普遍有效性,美的判断却与快感、善不同,是要求不经过概念、无关利害关系的而又是人人同意的。因此,这种人人同意的普遍性只能是主观的普遍性。为了说明这一问题,康德提出了“快感在先还是审美判断在先”的问题。如果快感在先,那愉快必然是一种直接的反应,这愉快本身就成了一个判断,这种愉快无非是一个刺激反应的过程,是一种生理的快感,因而无普遍有效性。所以,审美判断应先于快感,这样它可能具有普遍有效性。康德认为这种可能性只有建立在想象力和悟性的协调一致的心意机能上,因为心意机能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所以它导致了审美判断不经由概念、不涉及利害关系但仍有普遍有效性的这一结果。
康德在这里假定了一种“共同感”,并把它作为普遍有效性的必要条件。这种“共同感”其实是一种情感体验,具有范例有效性。即“谁说某一物为美时,他是要求每个人赞美这当前的对象并且应该说该物为美”②。就是说,它虽不是像规律一样确定无疑地在每个人身上同时发生作用,但由于它是理想的规范,所以对每个人都构成“应当如此”的法则。这“应当如此”康德认为只能用“心意状态”来传达。用康德自己的话说:“在一个鉴赏判断里,表象样式的主观具有普遍传达性,因为它具有没有一定的概念为前提也可能成立,所以,它除掉作为在想象能力的自由活动里和悟性里(在它们相互协调,以达到一般认识的需要范围内)的心意状态外,不能有别的”。可见,审美判断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内在根据是想象力和悟性的相互协调一致的心意状态。之所以能普遍传达和具有必然性,就在于“心意状态”是人人都能主观体验到的。所以,康德在“模态”契机中,得到如此结论:审美判断具有普遍必然性但又是不根据一般认识的概念。显然,“模态”契机与“量”的契机,虽然它们对美作出规定的角度不同,但内涵是一致的,都是主观的而非客观的普遍性或必然性。也就是说,主观性成了“量”与“模态”契机的规定本质。
综上所述,康德的美学理论是从审美无利害这一“质”的契机开始的,并由此引申出美在“量”上的规定即审美的普遍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