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起一本书来,找出来翻看了几页,看过几回了,再看依然很喜欢。
这本书叫《金蔷薇》,也有翻译成《金玫瑰》的,大概在俄文中蔷薇和玫瑰是一个词。的确,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苏联人,康·帕乌斯托夫斯基。其实这本书我从来没有连续的整本读下来,一直都是看个一两篇,然后就放下。因为这是谈文学创作的,读快了没有用。但它也不是《文学概论》或《小说作法》之类的工具书,他把文学创作形象化、故事化了,即使对文学创作没有兴趣,也可以把它当成故事或者人物传记来看。趣味性正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拿这本书的开篇举例,文章叫《珍贵的尘土》。说的是一个叫让·夏米的清扫工,这个老兵因为照顾团长的女儿而对这个小姑娘产生了某种动人的情感。为了让她快乐,满足她心里的一个愿望,他要送给她一朵金蔷薇。夏米是在一个银匠作坊里作清扫工的,于是他每天把作坊里的尘土全都背回家,因为这些尘土里混有银匠们打首饰时锉掉的一些金粉。就这样,金粉日积月累,终于可以铸成一块金锭了,最终也打成一朵金蔷薇了。
故事的结局是什么?我是不会在这里说的。我只想抄一段文章中的话:“每一分钟,每一个在无意中说出来的字眼,每一个无心的流盼,每一个深刻的或者戏谑的想法,人的心脏的每一次察觉不到的搏动,一如杨树的飞絮或者夜间映在水洼中的星光——无不都是一粒粒金粉。我们,文学家们,以数十年的时间筛取着数以百万计的这种微尘,不知不觉地把它们聚集拢来,熔成合金,然后将其锻造成我们的金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