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未择之路》被杭州妹子用离骚体读出来是什么样?|「我们读诗·苗子兮」

离骚版《未择之路》:昔吾择此歧途兮,故徘徊于此间

►未择之路

作者:罗伯特·弗罗斯特

翻译:苗子兮

长路宛转林中兮,吾安择而双全?

久伫立余目穷兮,白云归而鸟倦。

吾择一而行路兮,草木深而林暗。

亦人迹之罕至兮,惟猿猶以为伴。

路茫茫于晨风兮,木叶下而轻旋。

将反顾而回踵兮,心惨恻而不前。

抒太息于白素兮,遗来者以卮言。

昔吾择此歧途兮,故徘徊于此间。

The Road Not Taken

By Robet Frost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朗读者:苗子兮,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现居杭州。希望成为一个说故事的人。小说作品有《猗兰劫》、《王的远行》、《双子男袁崇焕的明末历险》、《水瓶女武媚娘在感业寺》、《双鱼男唐伯虎没有点秋香》等。

为何采用《离骚》的文体来翻译这首诗:“《The Road Not Taken》(未择之路)是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名篇。这首诗展现了人们处在十字路口时难以抉择的心情。在诗中,诗人选择了一条人迹稀少、布满荆棘的道路,正如诗人在现实生话中选择了不会带来丰富物质的写诗生话。诗人在作出抉择后,同时又遗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但事已如此,只能选择一条路,并走下去了。这种徘徊宛转的情愫,似乎和《离骚》很相似,于是就尝试着将其意译成骚体。”

文|张海龙(Harold-Zhang)

把英文诗改译成离骚版,的确是一种了不起的创意。“歧路而歌”,看来是人类共通的情感,无论古今中外,都要面临选择的困难,也要承担选择的后果。

中国的诗人屈原,在浊世选择了清洁,于是只好投河自诀,并发出一连串天问。其实屈原本可以有更多选择,司马迁就曾“怪屈原以彼之材,游诸侯,何国不容,而自令若是。”的确,屈原生活于战国末期,那时候国与国界限比较模糊,君可以择臣,臣也可以择君。屈原有经世治国之才,以这样的才能游说诸国,取卿相之位应当不是难事。而屈原的选择却是宁可行吟泽畔舍身汨罗,也不做去国远游之想。

美国的诗人弗罗斯特也始终在选择:他在哈佛大学肄业,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师等职业,还经营过农场,捎带手开始写诗,用诗行为自己拓开了一条道路。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称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他的诗篇并不华丽或者深奥,写的全然是大地漫游之中的所见所想,却命定般地提炼出了某种“普遍经验”。正如他在诗中所写到的那样,人的一生当中,关键性选择只有一次,既不能“悔棋”也不能“倒带”,那么唯有尽力去发现“完全不同”的风景。

两相对照,或许屈原的悲剧在于他的“求索”指向了明君,而弗罗斯特的“行走”则更加偏向天启。两相比较,离骚版多悲愁,而英文版更多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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