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秋来到,秋风催雪飘。
今晚刚哥要来拿我借他的笔记本,往包里装的时候,一只手拿不住,迎着台灯,逆光里翻转着看自己的手,这就不是手,是个肉爪子,关节处宽大粗糙的纹理像是经历过苦难的岁月。
其实,真的,儿骗,这每一处关节都有一个心酸的故事。
那时候,我是一个被人叫妮妮的孩子。
冬天是我记忆里最难过的季节,西北风无遮无拦的从一望无际的田野里刮来,所过之处卷夹着麦秆、黄土,三人多高的暗黄色墙状物就砸到脸上身上。
那时候穿着新华字典那么厚的棉衣棉裤,第一次穿上一两天之内胳膊都支愣着折叠不了。
每天早上出门,黄土地被冻的棒棒硬,踩到车压的棱上不小心会滑个趔趄,散落的土疙瘩踩着咯咯响,裹着围巾戴着帽子脖子一般都是僵直的,脚下打滑以后人一般都是直直扑倒或仰倒,那时候有人摔倒了一般都没人看热闹,太平常了。
最可怜的就是露在外面的手和脸。那时候大家都做个棉的比手长一点的圆筒,套在衣袖口里,多出的部分刚好裹住手,叫袖筒。
即使有袖筒,我的手依然都会被冻坏。先说我的小指吧。最开始是整个手指头发痒,然后发红,这时候我唯一的办法是擦冻疮膏,没用,再过几天开始红肿,然后会有一个面积不大的地方颜色变成深红,然后破皮,流出液体,继续破皮肿大,化脓,流血,整个不大的面积内开始变成黄色的脓水,然后表皮凝固,如果不小心绷开了还会流血,凝固以后也就预示着最冷的天气就要过去了,只需等待它结痂自行修复。
每年冬天,这种情况在我十个手指上二十个关节处都会陆续开始。
再说我的左手无名指上的位置吧,这是一个曾经最触目惊心的冻疮,因为至今还留着一个指甲盖大小的无纹理部分。
那时候,感觉两只手都要冻烂了。印象中应该是六七岁左右,冬天快过去春天快来的时节,在塬上的麦田里四五个好朋友一起,给猪拔草,我左手拿着竹篮,一握一提之间,手上有一块钱硬币那么大小的冻疮凝固壳被挣破了,一侧翻了起来,开始流出脓血水,好朋友们赶紧拔来一种带齿的草,捏烂了把草汁挤到我手上,我也就没再看手上的伤继续劳动。最后大家把竹篮子放一起围城个圈,看谁的少大家就匀给她点,很惭愧,经常都是我的最少,我安慰自己说因为我最小。
回家的路上,手背不小心挂在了竹篮上,顿时,那个还连接在手背上鼓起的冻疮凝固盖被挂了,只留下一半还连在肉上,血和脓水一点点涌了出来,我吸口气吹吹,提起挂掉的那片一侧,一点点撕下来,鲜艳的血红色的肉露了出来,我找了块干净点的土捏碎了撒到了手背上,到现在我还很清楚的记得自己撕掉那块冻肉的瞬间。
从此以后,左手无名指上方就少了一块带皮的肉,留下了一个疤,四十多年了还清晰可见。
我的脚后跟,那冻的是百花齐放姹紫嫣红。经常晚上袜子都脱不下来,袜子被流出的血水粘在脚上了,有时候我轻轻撕扯,会扯的流血,有时候彻底扯不下来,我就用剪刀把袜子剪掉。
通常我都不理会脚的伤势,因为我不去看,反正看不见,就不管它成了什么样子。
还有我的耳朵,我的脸蛋,统统都有冻疮的疤痕。
后来,来到了这里,再也没有那么冷了,就再也没有受过冻了。
现在,地球较四十多年前暖和多了,再也回不到那么冷的冬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