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漏油事件,强烈建议监管部门借此“立威”。
不能仅仅是退车退款了之,应该进行处罚和惩罚性赔款,尤其涉及到收费不开发票的问题,税务部门也应介入调查。应该借着这个事件,重新树立职能部门的信用,并且以此警告那些行走在法律边缘随时准备坑害消费者的不良商家。如果仅仅是协调、督促,甚至将责任推给消费者,搞什么双方协商之类,那就真的会逐渐消磨掉消费者的信心了。
需知这不仅仅是消费者和商家的事情,消费者和商家协调解决是一回事,政府主管部门强力监管是另一回事,即便消费者不再追究了,监管部门该处罚也还是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