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我迷上了路口的红绿灯,一个人独自压马路。慢悠悠的从街道这头走到另一条街道的那头,然后在熙熙攘攘的人行横道上等待对面的绿灯亮起。宁静的早晨还没有汽车发动机的轰轰作响,我已然站在斑马线边,望着对面那一闪一闪的红灯。没有人群,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不守规则的跑到了对面。然后绿灯亮了,最后只有剩下我一个人。
穿过斑马线,走进幽深狭窄的小胡同,一阵阵桂花的香味,瞬时让我丧失了嗅觉。踮起脚去够那已压满枝头的花枝,不知不觉身上已满是花瓣的余香。熹微的光线透过枝叶洒在矮矮的墙壁上面,映出一条条黑黑的细线,花瓣的影子像一个个音符安静的趴在线上,宛若一幅美妙动听的五线谱。那一刻,才发觉我的心已无杂念。
很多人说喜欢细微生活的人,都会用一些文字表达自己的心情。这样心很容易会支离破碎。他们把感情看的比命还要重要,所以总会受伤,有很多放不下。也许吧,会写作的人通常都没有好的结局。就像三毛,永远走不出自己内心的那片沙漠,可是我还是希望这些字带给我一些安慰。跟很多孩子一样,小时候我也无比的叛逆,喜欢我行我素,独来独往。有时候这种奇特的性格驱使着我倍感孤独,寂寞也自然而然的在心里生根发芽。孤独的孩子都有很强的毅力,在困难面前,会去选择独自面对,但同时内心也是脆弱的,经受不住别人的背叛,哪怕是善意的谎言。可能是因为认知度不同,你无法走进他的世界,他也无法认同你的感受。
从学校走出后的那段日子里,我每天拿着厚厚的一沓简历,奔走于城市的各个角落,在那段黑色的时光,我感觉就像一个被遗弃的孩子。还没来得及拥有父母的关爱,便躺在阴暗的角落里,冻得瑟瑟发抖。每天坚持坐比地铁要廉价很多的公共巴士。坐在最后一排的那个角落里,望着窗外移动的人群和事物,但脑子已经一片混乱。伴随着汽车的轰鸣声到达终点站,然后下车,望着四周的高楼大厦,忘了来时的方向。手中握着那张皱巴巴的路线图,穿梭在大街小巷。约定好的三点,却因为中间的堵车,全然耽误了。就这样我走遍了这个陌生的城市。路还有多远,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走或者不走的本质不同,如果选择不走,那就要永远停留在那,一辈子。继续走,即使像蜻蜓一样,触水不深,但点水总会有结果。
现在我依然喜欢坐着公共巴士,挂着耳机到处游走。去以前的经常去的书屋看看,老板还是原来那样友善热情。尽管我没在他那买过一本书。有时我会在那静静的待上一个下午,然后登上末班车。漆黑的车厢,没有一点声音,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坐在车的各个方向,而我像是闹钟一样定点出现在那个角落。我会特意离家前两站的地方提前下车,走走停停,散步回家。生活不断变幻的脚步,总是来的让我措手不及。
那段时间,路过书店,我曾经下定决心要买一本。但一来我不知道选一本什么样的书才好,二来我已是囊中羞涩,有时日常的三顿饭都可能成为一个问题来解决。对我来说这一本书可能会让我一个星期忍饥挨饿,毕竟精神食粮还是要在物质上做下让步的。最终躯体还是打败了我的灵魂,不对,应该说是灵魂让给了躯体。之所以这样讲,因为我觉得无论路有多远,灵魂始终是指引。
在那读的第一本书至今还记忆犹新,《just kids》一对情侣把切尔西酒店当作他们的乐土,像孩子一样。其实我们都只是孩子,活在我们各自的世界里。那个世界就是梦。梦是灵魂的产物,有的会触手可及,但有的却虚无缥缈。做或者不做,梦就在那里。不会转移,不会消失。但灵魂是漂泊的,没有了躯体,它飘不到更远的地方。
几天前,我翻开皮箱,里面躺着一本纸张已经泛黄的小说。书中夹着一张很旧但十分平整的纸条,上面清秀的写着两个字伊草,旁边放着一株紫蓝色的植物标本。我有预感,我可能会离开这里,那片紫蓝色依然是我魂牵梦萦的归宿。
路有多远,已不在重要。
2014.03.28
写于圆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