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回到家里,黎言儿草草地吃了午饭,幸好是周日,学校也不用上课,索性什么也不做,就这样静静地躺看,想着心事,回忆着往事。
是啊,假如时光可以倒流,我还会是现在的我吗?我还会做当初那样的选择吗?
当初独自一人踏上南下的列车,说不害怕那是骗人的。毕竟才十九岁,没有熟悉的人要找,没有确切的目的地要去,只能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态,走一步算一步,那种不安迷茫恐惧而又带些期待的心里是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得到的。
为了能生存下去,给餐厅洗碗、帮人看孩子、去工厂打工,什么都干过。我想,只要努力,命运总有一天会眷顾到我的。
终于攒到了一点钱,我就报了一个英语夜校补习班,因为我一直想做一名真正的英语老师。在深圳这样一个生活高节奏的城市,似乎每个人都在忙着工作、忙于学习,否则一不留神就得落后。所以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环境和氛围。
我很快就加入到了深圳图书馆的英语角活动。这里有很多资深的老师教学,还经常有老外来参加。所以英语角里每天聚集了形形色色的人。我就是在这里认识宋承羽的。
承羽是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那时正读大三,时常到这里来练英语口音。我一个高中生,英语水平自然远不及他。
我的家乡穷乡僻壤,英语老师严重匮乏,我的语文老师就是校长强塞进我们班来教我们英语的。班里几乎所有的同学都是用汉语在单词下注音的,有时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当一个长相帅气的男生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经常出现在你周围的时候,我想没有哪个女生能压抑住自己的好奇和幻想,他就像一个自小出生在英国的贵族,仿佛那样纯正的英语只能从这样的人身上发出来一样。他走到哪里,仿佛就能把人吸引到哪里。当他走到我身边的时侯,我甚至能从他的呼吸中体会到一种原野上才会有的薄荷的凉爽……
有一次,他在我的身边停了下来,把我的书拿了过去,他看着我英语下面的汉字,突然就笑了起来,笑的一脸灿烂。
我的脸腾地一下通红,心里感到自己真是丢人。
我说:“我念不好。”
他愣了一下,说:“念不好,更要念,发音是基础。”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脸更红了。
他似乎一点也不理解我的窘态,说:“以后不要用中文来注音了,别人是会听不懂的,要用英语的语言来思维。”
我红着脸点了点头。
他说:“以后我教你,多跟着练练。”
我抬头看着他,又低下了头。我仿佛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身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女孩子的差怯和内心里不安分的渴望或许从来都是这么表现出来的。
之后的日子,我每次来上课都和他在一起,几个月的时间,我的英语水平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我甚至能用英语无障碍地和他交流。
我们经常相约到荔枝公园去练习口语。在幽静的公园里,与自己喜欢的异性漫步,这种感觉美妙无比。
承羽每次和我对英语时,他的神态都很专注,这是最令我怦然心动的地方。有人说,一个男生最性感的时候,就是他做某件事很专注的时候。我觉得这句话很有理。
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但从来没有特意去谈起过除英语之外的话题。
那一天傍晚,承羽站在一棵荔枝树下,身上穿了件蓝格衬衫和一条破了洞的牛仔裤,看起来很精神。见我走近,他说:“小言,我有事跟你说。”
很久没有这样一见面就说中文了。
我盯着他看了几妙,说:“什么事啊?”
承羽说:“有件事我一直没和你说,我妈早就让我出国,我一直不愿意,和家里僵持了几个月。”
我笑着说:“出国好啊,你英语这么好,干嘛不去?”
承羽的眼睛紧盯着我的,说:“言言,你是真的不明白还是装糊涂啊?”
我觉得承羽认真的样子真的很可爱,就想逗逗他,说:“I really don't understand it!”(我真的不懂呀!)
承羽说:“我不想去,还不是因为你呀!我这一走,就是几年,到时候我去哪里找你?言言,真的,我舍不得离开你!”
我很感动。想起有他在的这些日子的点点滴滴,心里涌起种种不舍。说实话,我其实是非常害怕他离开我的,我怕有一天他会突然之间从我的眼前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连找都找不到,就像他从来没有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一样。但我又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装出那么一种若无其事的样子。
天渐渐暗了下来,我和承羽在草地上坐了很久。承羽把我的手放在他的两只手之间轻轻揉捏着,说:“言言,明天我要带你回家,你这么漂亮,又聪明乖巧,我妈妈一定会喜欢你的。”
“嗯。”我答应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