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至无穷必成于环,环周无尽必同于链;无限必成环,成环必无限。
轻的存在转化为重的存在,而重的存在也转化为轻的存在。假若重的存在不转化为轻的存在,如果存在是有限的,那么轻的存在最终会完全消失,不再存在。这里若存在是有限的,那么必然轻重互相转化,永劫轮回,不休不止,以此维持轻重的平衡。
但存在若是无限的,那么纵使无重的存在转化为轻的存在,轻的存在也会永远存在,并且轻重的平衡也不会因此而被打破。但是如此的话,会给人带来一种不和谐的感觉。在存在无限的基础上,无论是重者单向转化为轻者,还是轻者单向转化为重者,轻重在静态的存在上都不会失衡,但是在动态的转化上却会失去平衡。唯有轻重互相转化才会维持全部的平衡——静态的和动态的。
平衡或者说和谐是自然的根本法则之一,也就是说无论存在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
不同的存在都是相互转化的。存在在相互转化的过程中互为本体——此在转化为彼在,那么此在的本体必然是彼在;而彼在转化为此在,彼在的本体也是非其所是的存在。假如轻的存在会转化为重的存在,但是重的存在不会转化为轻的存在,那么轻的存在则为是其所是的存在,而重的存在却是非其所是的存在,这是不合理的。
无限的存在是成环的存在,有限的存在同样是成环的存在,而凡是成环的或者说相互转化的存在必然是有限和无限对立统一的存在。重的存在既然由轻的存在转化而来,同时重的存在也可转化为轻的存在,如果存在是绝对有限的,那么必有最重和最轻的存在。最重的存在不是单位体积质量无限大的存在,最轻的存在也不是单位体积质量无限小的存在。但是重的存在既然可以分解为轻的存在,那么这个分解的过程必然没有极限,如果有极限的话,那么就违背了同一性原则。轻的存在聚合为重的存在亦是如此。
宇宙万物要么是一直存在的,要么可以相互转化,如果可以相互转化,必然没有极限,相互转化的必是无限的。轻的存在相较于重的存在是为轻,但轻的存在相对于更轻的存在却是为重,既然轻重相互转化,那么轻的存在和更轻的存在亦可相互转化。一切可分的都是无限可分,世间万物要么绝对的不可分,要么无限可分。
有限的相互转化的必然也是无限的,无限的同样是相互转化的。如此密度无限大的和密度无限小的亦可相互转化,凡是相互转化的存在必然是互体的存在。轻重不同的存在显象不同,本质相同,无限大和无限小的存在并无显象。既然无限的是无法显现的,那么只有本质而无现象,同则完全相同,不同则完全不同。最轻和最重不是互体,而是同体,单位空间质量无限大的存在同于质量无限小的存在。轻者转化为重者或者重者转化为轻者,最轻者同于最重者。上升到无限的层次,直线同于圆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