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中看到一则新闻:女友让男友每天写一封情书,写了足够的量,她才会愿意嫁给他。这个他,写着写着,发现了自己的写作天赋。这个他,就是唐家三少。
记得高三在宿舍时,我对蚊子说:“毕业后我要每天更新一篇博客。” 当然,我并没有做到,到现在用博客的人相信也没几个了。想想如果当初能坚持下去的话,现在不知道会写出些什么来。
记得大学时期,最愿意更新的博客内容,便是每次与怪出去的“关键词日记”了。那时觉得要写的东西太多,干脆把当天碰过的人,看过的景,吃过的食物,以词的形式写下来。
比如:广州 大沙头 荔枝雪糕 花猫
看来人还是挺愿意自己过得开心的经历的。
顺便以关键词记录一下今天:韩国太太 海底捞 19tea 想做焗南瓜 到马苏里拉芝士坏了 做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