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县与大黑乡的距离不远,客车坐两个小时足矣。但是感觉每次往返都漫长又煎熬,因为第一年在外求学,内心对于家的思念是无以言表的,有过如此经历后才可能更好的理解家和家乡的概念。
客车到达终点后,我带着书包下了车,曾经熟悉的场景变得异常陌生,摸出兜里面的几块钱又放了进去。原野枯黄,秋风萧瑟,我穿着大波纹足球鞋径直向家走去。穿越集市,穿越农地,穿越棚区,穿越街道,一路走来看到熟悉的农田、建筑和牛群,有人问我怎么走回来呢?我微笑着没有回答。
听大舅说,当年姥爷还在锦州工作的时候,经常从大红旗火车站下车,然后用扁担驮着行李物品走回家,一走就是一天。站在我家大门外,看到院子里摆满了蔫黄的花生秧儿,爷爷正在拿着一把花生秧儿用力地摔打在倒立的凳子上面,使花生与秧儿分离后收集种子。
走到爷爷身后,用手指戳了爷爷的腋下,爷爷像触电一样回头对我笑了笑,气愤的说“小王八羔子!”小时候和爷爷一起睡,入睡前帮爷爷挠痒痒,挠完后都会去揪腋下的小肉疙瘩。爷爷弹了弹身上的灰尘,起身牵着我的手回屋,还是那双硬硬的手掌,骨节宽大,不易弯曲,右手大拇指第一关节有个明显鼓包并偏向外侧,手指上缠着好几个胶带,其中一个白的,其他的在不同程度变黑。爷爷不善言语,本能的对我好。其实当时爷爷已经开始变老,反应速度明显变慢,但是我却完全没有察觉到。
大多数周末都在学校度过,在教室里自习或者到操场上玩耍,偶尔也会出去买点东西。总是能看到很多家长来看孩子,带的大包小包的东西,真心羡慕。我知道爸妈都很忙,春夏秋照顾大田,冬天还得在大棚里面劳作,一年四季都没有清闲的时候,如果不这样,我的学业无法继续。
初二是我最无助、最安静的一年,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生活差异,深深的埋藏于心中,任凭其平静流淌,等待着汇流成河奔向大海。那时两个姐姐都在葫芦岛工作,回来的时间比较短暂。在回葫芦岛之前来学校看我,我们坐在进校门左侧的花园长廊里。她们给我带的两饭盒鸡肉炖土豆,即使已经凝固,但是我还是硬咽下去了一整盒,还带来了在葫芦岛给我买的棉袄,一直穿到了高中毕业,那时大姐的工资好像每天只有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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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后的暑假,我参加了大黑中学一个老师的英语补习班。曹志胜也在,当初我们只是认识而已,我不知道初二会转学到县城读书,他也没说他要转学,更没想到转学后我们会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寝室,而且床对床,大多数时候我俩在一起,算是个好朋友吧。即使都有自己的事情,都有让对方不舒服的地方,但还是作为朋友而相互体谅,相互照顾,毕竟到一个学校的老乡并不多,算是缘分。
他的成绩比我要好得多,我在学校排名是二百名左右,他能始终能保持在六十名以内。我不喜欢和别人讨论题目,似乎是固有的高傲,在白天上课的时候觉得很平淡,晚自习的时候就会特别痛苦,很多题我都不会,但是我又极少问别人。那时的我觉得这是一种祈求,一种仰望。初二时我没有优势科目,表现平平。我并不清楚爸爸让我上学的目的,也许在外面混几年最终还是得回到那片土地。
一个月伙食费一百五,交给学校后进行统一供给,一人一个铁饭缸,做什么吃什么,结果我们每天都饥饿难耐。晚自习后去学校商店买零食,但又不得不计算着兜里面的数额。住宿条件极差,男孩住在实验楼北侧的低矮平房里。环境与《简爱》里的Lowood一样艰苦。寝室内不进阳光,天气冰冷时,暖气成为摆设。厕所和洗漱间在室外,冬天夜里想上厕所,门都被冻住根本打不开。没热水,也没浴室,一个寝室九张床住十八个人,屋子里味道很特别,走读的同学从来都不敢进去。睡觉时膝盖贴在胸前,甚至手握着双脚。阴冷潮湿的环境中,我总抽筋,有时半夜会被疼哭,扳着自己的脚趾或者大腿不敢出声,时常在疼痛和困倦中昏睡。后来有人跟我说喝玻璃瓶装的辉山酸奶可能会好点,可以补钙并缓解抽筋,于是我坚持了很长时间喝酸奶,效果确实不错。自此喜欢上了辉山酸奶的玻璃瓶包装、口感、味道还有难忘的记忆。寝室管理员张爷爷,脸型和气质特别适合演张飞,就差那么点飞起来的胡子。最讨厌的莫过于每天早上他把起床铃声调到最大,疯狂的声音会持续几分钟甚至更长,是一种煎熬更是一种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