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我们具体分析了社保的保障范围。简单来说,下有起付、上有封顶,中间有自费自付,下图中间一小部分才可以通过社保报销。
社保解决的是一小部分医疗费用,完全涵盖不了疾病的风险,必须通过商业保险来补充社保的不足。
保障疾病的保险,分两大类,一是重大疾病险,一是医疗险。
保障疾病的保险,不是想投保就能投保的,保险公司需要对身体健康进行核保,客户需要对既往史进行如实告知,这点非常关键,因为大多数的理赔纠纷,是因为没有如实告知。 所以,今天我们暂时不讲怎么选最合适自己的保障,而是怎么如实告知来避免理赔纠纷,毕竟买保险不是为了买,而是为了赔。
首先,需要如实告知的是既往症,根据医保卡上的医疗记录进行告知(医保卡外借的记录,保险公司一般默认是客户本人的,所以医保卡千万不能外借,会影响购买商业保险,切记切记!)
既往症是怎么定义的?
(1)保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
(2)保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完全消失,有间断治疗情况;
(3)保险合同生效前,在保险人对其保险责任生效之前,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当知晓。
理赔中如何认定既往史?
Q1投保前有病就是既往史?
A1不一定,可彻底“治愈”的不是。所以,例如发烧感冒拉肚子等急性病,来的快好的也快,又能完全治愈的不需要告知。
Q2慢性病都是既往史?
A2是的,不论是否经过持续治疗都是既往史,除非合同有其他约定。
Q3“未经医生明确诊断,以普通人的医学常识应当知晓”,怎么判断?
A3症状明显的、通过肉眼观察就可以发现的、且长期存在的、无法隐瞒的异常。
如果针对既往史没有如实告知,那么在理赔时就会有纠纷。分享几个实际投保时的案例。
案例一:客户在我们这边投保香港重疾险时,因为有既往史告知,所以核保的时间较长,当时非常有怨言,说自己的朋友在别人那边买时很方便,直接签约就好了,怎么在我们这边买那么麻烦?最近跟我们联系,说朋友出险了,但是因为投保时没有告知有慢性胃炎,所以保险公司拒赔,而当时朋友是把所有的既往史都告诉代理,代理说这些是小问题,不需要告知。这才感悟到,原来核保流程那么长,是我们对客户的负责。
实际操作中,慢性胃炎,非萎缩性慢性胃炎有机会正常保进去,萎缩性慢性胃炎拒保的概率比较高,是影响核保结果的既往史。
案例二:九零后小姑娘,乳腺结节,做过切除手术,另外有甲状腺结节四级。
一般检查出结节,医生基本上建议随访,一般客户都觉得结节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投保时,结节是影响核保结果的,医生和核保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医生代表临床医学,只要这个问题目前不影响身体就算没问题;而核保是核保医学,判断标准是这个问题会不会造成短期理赔的风险。保险公司不确定结节是否有恶化的可能性,一般会判除外,就是这个部分的不保,其他能保。
目前针对结节,可以做一个分级报告,一级二级有机会正常保,三级除外,四级拒保。
所以,以上案例中,客户乳腺结节已经切除,所以不影响核保,但是甲状腺结节四级,最终结果是拒保。
为了正常理赔,请一定要对既往史如实告知。如果投保时忘记告知,或者被代理忽悠不用告知,建议赶紧联系保险公司,补充健康告知,让保险公司重新给核保结果,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