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解决所有婆媳姑嫂矛盾,小家庭如何与原生家庭保持合适距离
我们和他们
“我们”是指夫妻,有时包括孩子。他们是指,“我们”以外的所有人,包括各自的原生家庭和亲戚朋友,等等。弄清了我们和他们的边界,也就弄清了很多纠结的问题,粉碎了逻辑陷阱。
有部韩国电影叫《洞》,说的是某个单身母亲独自抚养儿子三十年,对儿子的爱从单纯到复杂,从相对到绝对,乃至儿子结婚之后,母亲非常难以接纳儿媳,深更半夜不敲门直接进入儿子的卧室,碰巧儿子和儿媳正忙活,儿媳觉得非常尴尬,儿子却不以为然。母亲还把儿子的内衣内裤拿去洗,因儿媳坚持要自己帮丈夫处理内衣,被愤怒的婆婆推下楼梯。
以此类推还有很多,总是儿子不觉得有什么大问题,他已经习惯自己的原生家庭给的一切,失去了客观判断对错和分寸的能力,而年轻的妻子却觉察到不正常,但与丈夫的沟通却并不顺利。
电影结尾是妻子离家后,丈夫打算也离开,被割腕的母亲威胁不能走,儿子在和母亲夺刀的时候不慎被扎身亡,而痛苦到精神失常的母亲把儿媳骗回来囚禁在地下室里折磨。儿媳被人救走后,母亲爬上楼躺到儿子的尸体边自杀了。这是原生家庭对新生家庭的彻底毁灭,尽管初衷并不是恨。
割不断的原生家庭痕迹。
原生家庭即指父母的家庭,儿子或女儿并没有组成新的家庭,这样的家庭泛指原生家庭。新生家庭就是夫妻自己组建的家庭,这样的家庭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原生家庭这个概念是萨提亚提出来的------萨提亚认为,一个人和他的原生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种联系有可能 影响他的一生。
比如一个女孩的原生家庭是重男轻女的,这个女孩从小就和弟弟被父母区别对待,好吃的好玩的都是弟弟的,做家务照顾弟弟则是姐姐的责任,虽然在成长过程中女孩深深的背负着精神痛苦,也非常渴望得到父母平等的爱,但一直未能如愿,不管她怎么努力的讨父母欢心,都永远不能和弟弟相比,甚至经常遭到母亲的毒打,而父母之间也是战火不断。
女孩成年以后参加了工作,用自己的收入给父母和弟弟买个中衣服、电器、帮家里装修房子,包揽过节的全部开支,带父亲看病,帮弟弟上学、找工作等等,女孩付出的非常多,但父母依然认为这都是理所当然,弟弟也觉得理所当然。大比的金钱付出和情感付出如入无底深渊,父母依然把全部的爱给了弟弟,当然也包括全部的家庭财产。
这就是女孩的原生家庭。等女孩结婚怀孕以后,她居然也非常想要儿子,虽然自己很清楚儿子和女儿都一样是自己的骨肉,都是和丈夫爱情的结晶,但她依然主观盼望生个儿子。当后来实际出生的是女儿之后,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她努力的克制自己的情绪和心理倾向,她清楚自己可能被原生家庭的价值观和教育态度影响,所以尽力让自己善待女儿,可是在女儿不听话的时候却多次冲破理性的闸门,对孩子拳打脚踢,事后后悔非常。
这就是原生家庭的烙印,特别是每次带孩子见过老人回来,都莫名的怒火攻心,被压抑的情感和委屈在潜意识里积聚了巨大的能量,转而自己从当初的受害者变成今日的施害者。直到她决心和原生家庭拉开距离,减少接触的时间和机会,并在精神分析的帮助下打开对父母的心结,才逐渐接纳了曾经被排斥的自我,也懂得了尊重女儿珍惜家庭。
与原生家庭之间要拉开适当距离。
很多年轻夫妻正是处理不好与各自原生家庭的关系和距离而导致了矛盾,甚至分手。而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明智的理解,成年子女有自己判断的能力,也该独自去处理一些问题,夫妻之间的事情让他们自己去磨合解决。做父母的最多给些建议,但决定权还是要交给子女,因为他们已经是成年人,需要独立面对生活,而原生家庭的过分干涉只会削弱新生家庭的抗击打能力和免疫力。
有些原生家庭给新生家庭大量的经济帮助,不但导致新婚夫妻不思进取乐得啃老,而且也成为了新婚夫妻矛盾的新起点,谁的父母帮的多,谁的父母帮的少,争执起来就是战争。有些原生家庭的父母干涉儿女的婚姻自主权,以亲情威胁的方式:“如果你不和这个女的断,就别认我这个妈”“如果你敢嫁给这个没出息的小子,就永远别回来。”
有些年轻人觉得伴侣可以再找,父母却不能改变,所以屈从了父母的威胁,和恋人分手,甚至离婚。父母的出发点也许是为了爱自己的子女,殊不知这样绝对化要求的爱是感情绑架,并不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是理智而宽容的,是给予充分的自由的,是你接受或者不接受都不改变爱的动机的。如果有一种爱说:“你接受你就是好人,不接受就是混蛋。”,那么这样的爱可能根本不是爱,提出邀约的人毫无疑问是爱自己,他以自己付出的爱能否被接纳为条件。
而父母爱子女亦然。就算子女在恋爱婚姻上受到些挫折,经历些痛苦,这也是他要亲自去尝试和体会的,也是一个人成长和成熟的代价,父母并不能永远把子女护在翅膀下,该放飞的石斛必须释然。
新生家庭是社会发展的新细胞,也是新生命的孕育之所。新生家庭犹如一个小圆,小圆以外才是原生家庭,亲戚朋友,工作事业,兴趣爱好等等,换言之,新生家庭本来就是以脱离原生家庭为代价的,如果在新生家庭和原生家庭之间因为种种问题摇摆不定,动不动“我妈说”,那么也就等于是做出了倒退的选择。
夫妻关系是新生家庭的核心关系,和与各自父母的关系是在核心关系以外的“其他关系”。
每个进入婚姻家庭的个体都要对此有清楚的认识和划分,否则就可能发生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比如某个新婚妻子的母亲总是要求女儿女婿给钱四处旅游,而女婿认为给些生活费或赡养费是当然的,动不动几千几万去旅游不能接受,况且自己还要养活刚出生的孩子,还要供贷款,压力很大,难以承受。这时妻子却满腹狐疑的委屈起来,觉得丈夫是不爱自己了,否则怎么会舍不得给丈母娘钱?其实这完全不是一回事,和夫妻之间的爱不爱无关,而仅仅是处理新生家庭和原生家庭的合理距离的问题。
还有的人和伴侣发生了矛盾,第一时间回去对自己的父母诉苦,或者跑去找对方的父母请求声援,要求评理。其实夫妻之间的问题外人的参与只能越帮越忙,外人不了解情况,长辈更是心疼各自的儿女,前几次还能象征性的说说自己的孩子不对,时间久了无一例外都得帮住自己的孩子说对方的不是,结果把二人矛盾扩展到两个家族的矛盾。小夫妻已经一笑而过了,两家长辈却就此结下疙瘩,为后来的升级矛盾铺路搭桥。
不必把夫妻之间的问题扩大到原生家庭,也不要企图通过更多的外援给伴侣施加精神压力,那等于联合别人收拾爱人,被收拾的爱人即使暂时妥协,也不是心甘情愿的。在决心离婚之前还是要紧密的团结这个人,把他和你的共同的利益尊严结合在一起。
原生家庭当然重要,但只能排第二。
如果为了原生家庭而解体夫妻关系,则是可笑的倒退。陆游离婚是受母亲的唆使,焦仲卿休妻然后听说妻子投水之后自己上吊则是彻底的失败。感谢原生家庭的养育之恩,给父母必要的情感关怀和经济帮助就够了,不必泛化成马首是瞻,更不必回归到小儿女乖乖听话的状态博取好孩子的名声。
两夫妻的问题最好尽量自己化解,如果自行划解不了,宁可一起请教些婚姻专家,自家隐私得到保护,专家也不会故意偏向任何一方,见多识广又有专业背景,提供的意见更中肯,更容易操作。
所有准备进入婚姻或者已经进入婚姻的男女都要了解,与伴侣之间的关系是核心关系,与原生家庭的关系已经退居第二,必要的赡养责任和孝心是当然的,但对自己实际生活的一切判断的出发点,则要回到新生家庭的核心利益来。正如一个人要能爱自己,才有能力爱别人。一个新婚家庭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