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一时半会儿也写不出什么来,就先粘一篇老文,挺杂的老文吧。
“青春千般好,也好不过金色阳光下,带着青草香气的无知,风吹雨打要扛过,江河湖海要闯过,既不害怕未知的将来,也不憎恨某一部分的自己。”
——张晓涵
我时常会去想那些小时候发生的事,就是那个模糊又忘不掉的时期。
那时候我们家还没有搬走,住在离孝妇河不远的一条街上。说是一条街,可路两头都处是半通不通的状况:街的一头是一间破屋挡起来的,留下刚刚能过一辆轿车的距离,另一头则是一个垃圾池,往北能走到大道上去,垃圾池右边算是一条小胡同,能走到河边。那时候穿过小胡同是一片菜地,其中就有我二姑家的地,我忘了当时她都种过些什么菜,大概也没记过,只记得她是经常叫着我过去逮蚂蚱的。长长的田垄从一头跑到另一头,草或者菜叶子底下的蚂蚱就跳出来,然后抓住。一垄一垄地跑,就能抓着不少,拿一条狗尾巴花茎穿过蚂蚱脖子后面串起来,便跑不得了,要是家里养了鸡就带回去喂了。
其实另记得田间有一种东西我那时不太喜欢,土话叫“剌剌秧”,学名葎草,夏天小时候从地头边走的时候,我的小腿就不知道被伤了多少次。而现在却不太常见了,不知道是不是除草剂的缘故。
那时菜地的周遭是两片树林,一片杨树林一片柳树林。我想杨树林更好玩儿些,因为杨树都长得还算高,可以说那是童年第一印象中的“参天大树”了,林子傍着河,一入夏便很凉快。男人们没事的时候便愿去林子底下,撑一把马扎,拿一把蒲扇,再提一壶茶水,谈天论地或者静静地坐着。
至于那片柳树,比起杨树,柳更适合远远的看,从河堰上来的风抚得柳树乍是好看。那杨树林就不一样,人来的多了,杨树底下便不长草了,也或是从来就没长过,轧得平平分分,正合人待,高处的风一吹,树叶就开始奏鸣,和着梢前的情歌,唱一整个夏天。蝉常在枝稍之前,想淄博人把蝉叫做梢前便再合适不过。
立夏之后,每到入夜,林子里便会兴起全中国人都热衷的一场运动,这场运动悄无声息却人员众多又旷日持久,我甚至觉得这有效控制了梢前在正午的演唱分贝。摸来的梢前猴若我舍不得吃掉,放到暗盒里,只消一夜的功夫便脱壳而出。盒子合上这一夜就千万别打开,如同太上老君的紫金葫芦,打开便功亏一篑。
关乎童年再就总会想起小时候见过的那些动物,父亲养的虎皮鹦鹉或兔子,街坊大爷养的百灵,隔壁南方人养的猫,对街小卖铺养的小黑狗。
说起父亲养的兔子,印象里不知道是我实在不感兴趣还是爸当初不让摸,也或是父亲养不太长久便不知去向的缘由,并没有多么深刻的记忆。而对于那些虎皮鹦鹉和其他样式的鸟,却是占据了我整个童年的。父亲好像是从来都不会去遛鸟,就干挂在屋檐子底下,给点小米和清水,或者时不时加几顿我缴获的荤菜蚂蚱?只是后来住了单元楼之后,爸爸再也没养过那些鸟。
要说我父亲养的时候最久的动物,肯定是鱼,单元楼里头一样能养。父亲养过那些丁点儿大小什么红绿灯孔雀尾之类的鱼,养过大的诸如金龙银龙那样的食肉鱼,也养过锦鲤,还有红鹦鹉和炸头的罗汉鱼。爸爸从三十大多岁便开始养鱼,一直到现在。不过我估计他养花的年头该更久了。
我家也养过鸡,不过不是为了吃,是因为当时我想养,毕竟院子不大也养不了多少。只记得那年禽流感,小公鸡已经养的会打鸣儿了,因为爸妈把它们送到养鸡场还哭了一场。大概确实是送到了养鸡场吧。
说起别人家的小动物,该提一提对街小卖铺老两口的那条小黑狗。它叫贝贝,大概只比我小一两岁。前年看到它嘴巴周围一圈都长出了白毛。想起来它是送走了多少自己的孩子,现在应该还在胡同口晒太阳吧。应该还在吧。
我爸养花养的最久,和鱼一样一直养到现在。至于种类估计我都是数不清了,大如一人多高的杏叶藤、幸福树、龙血、夜来香,也有各式吊兰、文竹、红白掌、串红、绿萝、富贵竹、芦荟、长春、君子兰、凌霄、石斛、蟹爪兰、长寿花、仙人球、地瓜花、万寿菊,还有那时一现耳的白昙花。老爹养过的确实太多,印象里净是浇花用的臭水。想不起来的花卉应该还有一些。可又也是因为后来搬进了单元楼,继舍弃了鸟儿之后,花儿也养的少了。只剩下在阳台的几盆吊兰和芦荟,以及客厅摆的几丛绿萝,都是些不再需要多么精心照看的栽培,折几枝就能生长。想来还是过去的岁月丰富一些,爸爸也操心一些。
我家养过花养过鱼养过鸟还养过两只小乌龟,不过倒是没养过狗或者猫,这反而成了让我一直想养的小动物。我想,有朝一日吧。
那时候和各家住得也近,而现在出门开车,而我却又跑到了大陆的另一头。
关于家乡,忘不了的有一条河,我的前二十年一直沿着她度过。
孝妇河,可以说是淄博的母亲河了,从南往北纵穿淄博市,汇入小清河然后流向大海。尽然一直往北,就是流不进北边的黄河,绝不同流合污。
我伟大生命的前十年生活在她的中游,傍着留仙湖的是我的淄川,不大的城,四个街道九个镇,不多的人,却总有人一世不得相见。
我家在留仙湖旁边。留仙湖历史悠久,多有典故。相传,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先生南游归来,路经此处,看到清风徐徐,长堤逶迤,垂柳婀娜,碧波微荡,涟漪多姿,恍如仙境,他顿觉神旷神怡,流连忘返,在此处垂钓咏诗,竟数日不思归路……不过话说蒲先生本来就是淄川人他能走多远的“归路”……百度百科写的这段也确实不咋样。不过也确实是因为有蒲先生才叫的“留仙”。而留仙湖其实不是什么湖,或者至少在过去没有现在那么大,且算她是个半天然半人工的城市内湖。但是现在也没觉得多大,蒲松龄怎么就能“数日不思归路”呢,难道天天钓鱼嘛。
留仙湖旁边是一个公园,当然是叫留仙湖公园,虽然淄川人都叫她“大草坪”。为啥呢,因为最开始确实只是个大草坪……淄川人就会在周末或者什么时候和家里边一块儿去草坪上散步野餐放风筝,后来种上树了,有人说环境更好了,可我看怎么野餐放风筝的人不如以前多了呢,因为环境好了不舍得糟蹋?还是因为树多蚊子多风筝挂线?
爸妈还是喜欢晚上吃完饭去遛上几圈锻炼身体,我反正是不喜欢去了,谁让我怕蚊子怕虫呢。当然现在是想去也去不成了,开玩笑,估计回去了我也还是不想去。
估计我也只是骑着电动车绕着小城瞎转,想象着蒲松龄当年怎么就能写出那么悬乎的恐怖小说。自在地在祖国960万平方公里疆土中的960平方公里地里晃来晃去。
伟大生命的第十年到第十七年,我在上游度过,有足足的七年,在博山,在另一座小城。
博山区,三街七镇,住着五十万人。走过再熟悉不过的英雄路,逛过人来人往的西冶街,生活过最最美丽的我的中学。博山拥有的我的整个中学时光,也是到如今人生中最幸福最快乐最好的时光了,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年月,最好的你我他。
那就会想到现在的我难道不如以前好吗?综合考量我觉得,还真是有待商榷哩。
毕竟时间是让人改变,但却不能论断是变好还是变坏。我觉得我当然没变坏,好没好就得好好考虑一下了,当然了我得腆着脸说我人本来就挺好的。
那你们说我好还是不好嘛……
然后,伟大人生就到了下游了。
十八岁到二十岁,微热,微迷。
也算是真正来到了淄博市的中央地带——张店。对于张店其实除了理工大也想不起别的什么,因为确实也没有什么山湖文景,只是一座当今快速城市化的典范。张店很大,大到骑自行车会感觉累,这是在淄川体会不到的;那儿又很繁华,繁华到夜里望不到星星,这是在博山体会不到的。至少在那时。
至于后来的,还不好说,那是发生在9000公里之外的事情了。我什么也不想记,我的意思是现在,现在我不想记,因为这段时间在脑子里实在是太清晰,等我离开了或许会再去记,可能很长,可能很久。
有时候会想,这二十年究竟有了多少机缘巧合或者命中注定才让我变成现在的样子。
我的伟大人生啊,去他的伟大人生。
先到这儿吧,有时候写的太多也会厌倦,不是厌倦写,是厌倦想得太多。毕竟想想容易,难的是往前走。
未来很长,一切难讲。
2017年4月10日 巴塞罗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