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颜夕遥
1.
我总觉得,真正的挚友不必时常联系,但偶尔交谈,却仿佛从未分离。
就像方小月,我的大学挚友,自从大学毕业去应征了空姐后,她天天日夜颠倒飞来飞去,来我家蹭饭倒是不少,但也不常联系。打电话基本都省去"喂,你好,再见"这样的敬语,也不瞎扯白话,说话不带飞星吐沫转弯抹角,连男朋友大半夜出门没买着套都是敞开说。
可今天晚上的方小月在电话里很奇怪,一会儿说小S和黄子佼世纪和解了,一会又说她楼上新养了一条狗很吵,隔壁还搬来了新邻居,七大姑八大姨断断续续扯了半小时。
我撕了脸上的面膜坐起来问:“方小月,你说吧,你要多少钱?什么银行?把卡号发给我。”
电话那头突然急了:“张美丽你个神经病,我要是找你借钱早说了!”
我连忙逼问:“那你说吧,到底什么事儿?”
方小月支支吾吾半天愣是没下文,我一边用纸巾擦手,一边用下巴夹着电话“小月你不说话我挂了啊,刚敷完的面膜,我去洗把手。”
“别挂,陶然要结婚了。” 方小月瞬间脱口而出。
“………………哦,结婚啊。”虽然愣了一下但也很快反应过来。
“我的新邻居就是陶然和那狐狸精,我说怎么就要结婚了呢,原来是搞大了肚子啊。还以为她有多大本事呢,你不知道她今天有多傲娇,仗着自己新搬来的,还让我顺手把垃圾倒一下,看她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和以前一样就让人生气,美丽你在听吗?丽丽……”方小月终于恢复了正常,也把我从回忆的序幕中拉回现实。
“就这事啊,还以为多大事儿呢,人家是孕妇走动倒垃圾也不方便,你至于生这气嘛。挂了啊!我去洗手!”放下电话后,脑海里浮现陶然的身影,他深沉的眼眸,他生起气时用牙咬嘴唇的留下的印痕,他下雨天为我挡雨淋湿的半个臂膀。要不是有电话打进来,我可能会忘了关水龙头,洗手洗了多久都不知道。
2.
小月说的陶然,是我的初恋男友。
后来我再想起这个少年,几乎已经不太容易记得他的脸,甚至忘了他额头上的疤,是在左边还是右边。
但我记得他曾给过我纯粹的喜悦和残忍,那些狂喜像夏夜清风朗月里的北极星,在所有物是人非的景色里,熠熠发光;然而那些残忍又是那么浑然天成又兀自不觉的事,穿透这么多年的记忆,刺得我发痛。
第一次遇见陶然的时候他穿着大白T恤,淡蓝色牛仔裤,白色球鞋,说起话来一副很欠扁的样子。起初,我参加社团,他竞选班长。我玩演讲,他搞辩论。那时候的我们,大概谁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会见证彼此最青涩的时光,牵扯彼此整个青春。
直到多年以后,回忆起来依然觉得好笑。他为了跟舍友赌20块钱来追我,不惜代价在班群里给我贴“陶然媳妇”的标签。真正开始熟识之后,却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另外一个自己,有相同的想法和喜好,互说衷肠,相见恨晚。
青春的懵懂和内心蕴藏的暗涌,让彼此的生活轨迹也悄然变化起来。
如今有点忘了我们是怎么在一起的,只记得那个时候,在大学里谈恋爱也算正经事儿。我们也不免落入俗套,一起上课,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去课室自习,一起去吃遍学校附近的大排档和小炒,一起站在班主任面前挨批,一起怄气,一起原谅,又一起鼓励。他提着水桶给我打水,我拿着饭盒给他打饭;他给我做我最讨厌的数学作业,我在英语考试的时候也给他丢小抄;坏起来的时候,也会在我经痛的时候买个冰淇淋,当我面故意发出刺耳的咀嚼声和感叹;我们就这样成为了小月他们眼里羡慕的彼此的“影子”。
年轻时的我们是那么的青涩和单纯,那样的笨拙和无知。毫无经验可言,有的只是毫无保留的真心交付,似乎都要耗尽全身的力气彼此纠缠在人生第一份正式的感情里。
3.
大学就是这样理直气壮的张扬着浅薄着,直到我们毕业。毕业后我们租了一个一房一厅的小房子,一个月500块钱房租倒是不贵,可只有一张一米二的床,没有其他家具,别的都要自己张罗。
那段日子虽然过得简单清贫但也幸福。我先找到的工作,陶然说想要想清楚了再决定工作还是创业。其实无论他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他,甚至很天真地想像着自己能多赚点钱,哪怕不能留给他创业,起码也可以满足温饱,已是足够。
刚工作的时候,陶然总来公交站牌接我下班,夏天的傍晚经常滂沱大雨,陶然举着伞一辆车一辆车的在站牌底下张望,一瞄到我的影子,立马凑上前来,然后把伞倾斜在我这一边。我执拗地移过去,他又霸气地移过来,推推拉拉还是露出半个湿透的肩膀。在昏黄的灯光下,彼此搀扶着往出租屋走去。
那个时候我们的眼睛是那么晶莹剔透,透明到的眼睛里闪烁的只有对方的倒影。
小房子里的冬天特别阴冷。窗外的妖风经常鬼哭狼嚎,我裹着被子还是抑制不住地哆嗦。有一天半夜里被惊醒,迷迷糊糊的感觉到被子在动。半睁着眼才发现是陶然在给我压住被角,把大衣盖在我身上,生怕我冻着。我闭着眼睛不敢发出任何声响,待他睡着后,偷偷在枕头上洒下了几滴眼泪,第二天依旧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地滚去上班。
其实晚上睡觉的时候,狭小的空间里翻个身都很困难,我总希望能给陶然多腾多点地方,经常挤到了床檐边儿差点掉下床。他也总往里面挤,想给我腾多点地方,1.2米的床中间愣是空出了好大一块地儿,然后伴着均匀的鼾声进入梦乡。第二天早上醒来都直喊浑身腰酸背疼,但我们两的眼里只有幸福。
小出租屋里不光冬天冷,夏天也很热。停电的时候,会有很多饥渴的蚊子俯冲而来,我们经常给对方身上拍蚊子,等来电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取笑对方身上数不尽的蚊子包。
和很多女生一样,看完恐怖片以后我也不敢独自起来上厕所,总是把陶然摇醒,然后等他睁开惺忪的睡眼,陪着我去上厕所,完了继续倒在床上昏睡到天明。
渐渐地我学会了做饭,小月有时候也会过来蹭饭,每次看着他们两都在我身边,感觉无比踏实。想着要是能衣食无忧,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能有小月这样的朋友,就算是老天爷对我的恩赐,已经很满足了。
人在满足温饱之后,就会觉得幸福这两个字和金钱没有多大关系,甚至一点关系都没有。
陶然可不这么想,一心想创业,想赚钱。至今还记得他斩钉截铁地对我说:“丽丽,别的钱先不说,等有了结婚的钱,我就娶你!”我深信不疑,无限憧憬。当时的陶然大概不知道,就算没有钱,我也一门心思想和他过余生。
接下来的日子陶然开始工作,不停地跳槽,换高薪工作,也难得有空在家吃饭。不管他加班到多晚,我都会等他回来。他经常出差,也总不忘给我带个小礼物,有的时候是一本书,有的时候是一个钥匙扣。只是我们的对话与日渐少,颠沛流离已是够累,连说话都变得无力。或许又是彼此都太熟悉,很多话说着说着就没有了说的必要了。
那段时间,方小月总埋怨我的世界太简单,太小了,小到几乎全部被爱情霸占。她们做空姐成天讨论的是新款衣服,而我的世界只有陶然。方小月还埋怨说陶然是个粗枝大叶的人,很自私地工作,也总是不注意细节。但是我心里知道其实他并不是。
以前吃花生,他总是把花生壳剥完,把花生仁上的红皮儿在掌心里都碾碎了,再把花生仁递到我掌心。每一次吃鱼,他都是把刺全挑了,再夹到我碗里。每一次不舒服的时候,他总会烧好热水,然后从这个杯倒向那个杯,直到水凉了一半,自己试过水温才递给我。你看如此细心,你怎么能说他是个大老粗。
这就是女人。明明自己也察觉一切都不对劲,却还是总为对方找借口。
就是我嘴里那样细心的一个人,后来还是分手了。
是啊,从前都好得跟一个人似的这样都能分手,说出去鬼信呀。可就连分手剧情都是那么俗套。
谁也不是预知未来的智者,时间总是趁我们还来不及发现就悄然改变了所有。
当发现有张雪这个女同事在和他暧昧的时候,我们大吵一架,陶然在保证没有做任何对不起我的事并换了工作作为收场。直到有个周末张雪找到我们住的地方,我几乎说不出话来,就连旁边的小月是怎么把她轰出去的,都没能听清楚。
陶然回来后直接质问我到底把张雪怎么了,她为什么一直在电话里头哭。一切都来得太快,我歇斯底里地要他在我和张雪之间做个选择,又一边哭着求他不要离开,反反复复把自己低到尘埃。陶然手机又响了,张雪也在哭哭啼啼。突如其来的喧嚣让这个出租房变得和眼前的陶然一样冷漠,我几乎不认识身前这个爱了多年的男人。没等他挂完电话,便夺门而出。
穿着拖鞋来到我们以前经常去的天吧,天吧是这座城市最高的天台,会有很多小情侣来这谈恋爱。站在窗前,高空的阳光在深深浅浅的云层里晕染开来,一群白鸟在低处的屋顶和树荫上空盘旋迂回,天吧里放起了自由乐队的《爱像是昨天》,伴着音乐想起以前陶然就站在同样的位置说要永远和我在一起,一瞬间恍如隔世。
擦干眼泪,如果从这跳下去,那么所有的美好应该也能停驻在此刻吧。
人类痛苦的根源,大概是希望一切经历过的美好都能够永恒。
是否藏了某人在某个时间
牵着手 挽向明天
谁也不改变
对着天空说一定要爱很远
现在是谁忘了当初的勇敢
那些爱过的人 伤过的人
哭过的人 恨过的人在哪里
一路上还有多少雨水泪水等我去回忆
有时世界反复只剩一半
有些骄傲随着时间流走被冲淡
有人站在旷野独自呼喊
有些忧伤不知何时会消散
有人站在心里静止不前
有人站在原地等着一切再出现
是我的爱情自我欺骗
像是昨天 像是那昨天
回到家已是深夜,陶然不在家,看了手机短信才知道,张雪割腕自杀,陶然送她去医院了。这个只见过一次面的女人,这个连自杀都比我豁得出去的女人, 最终还是成为了我和陶然多年真心交付的胜利者。
我发短信和陶然说结束,陶然回复说,好。
我把爱情当做我的整个世界,可是现在世界变了。
瘫在地板上,心像被洗了一遍,像是洗衣服时忘在裤兜里的纸片,拿出来的时候已经碎成很多很多片,再怎么拼凑都拼不回来,再怎么黏贴都有痕迹。
“在一无所有、闯荡社会、被欺负被骗、被生活琐碎缠绕的年纪,他们真的相爱过,相依为命过,为对方付出过许诺过。可是爱情最残酷的地方就在于,没有什么能绝对使之保鲜,真诚不能,善良不能,同甘共苦也不能。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溜走,也不知道原因。”此刻,用《我的朋友陈白露》里的这段话来形容我和陶然的相爱始末,再贴切不过。
4.
陶然当天晚上没有回来,第二天我辞去了工作,搬了家,切断与过去所有的关联。自此,他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好友名单里,只有每次点开QQ查找,他才会从好友推荐里贸然跳出来。
刚和他分开时,我的人生按下了暂停键,只留下没有了灵魂的躯体。那段时间,每天睡到自然醒,穿着睡衣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追电影、刷微博、看网页的闲赋,日子过得很枯燥但还算凑合。直到有一天一个叫做Anna的猎头给我打了几十通电话,她在那头用沙哑的声音要我去面试。最后我说:好的,那我过来。
明天是什么样子,其实我并不清楚。
但我很清楚地记得,在Anna那张铺满了文件和订书机的桌子上,我签了合同。此后,拼了命地让自己忙起来,加班、学习、培训,偶尔也会累到精疲力尽,可慢慢地,生活逐渐有了自己的轨道。
直到有一天,我的上司要我做一个大型会议。策划、调研、分析、码方案,整整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我记得当天来了几百号人,专家的飞机晚点衍生出了些变故。没有讲师授课,大家都在后台搓手捶胸心急如焚。如果会议失败了,这意味着整个团队的努力都前功尽弃,毁于一旦。天知道我哪儿吃的豹子胆,迅速把手上的课件看了一遍便上了台。下台的时候,大家都站起来鼓掌,拍拍我的肩膀夸我讲得好。
我想,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把自己给找回来了。
回去我就哭了一场。我觉得真好,那个勇敢独立的姑娘我还是一点一点找回来了。
接下来的这两年,对我来说是出生到现在成长速度最快的两年。
了解自己,接纳自己,完善自己,也学会爱自己,竭尽全力去热爱生活,努力工作;认识新的人忘记旧的人,去健身、去旅行、去接触这个广大的世界,感觉生活从来没这么充实和规律过。
开心的时候,经常会在微博微信上和朋友们谈笑扯淡;偶尔也会在微博上点开【会变的永远只是人心而已】这种鸡汤帖看看热闹。但是我很清楚,这一切终于在不动声色中平静地过去了,我觉得挺好的。所有那些令人难过的,那些痛不欲生的,全都过去了。
再往后,我认识现在的男朋友钟子期,这才明白陶然真的成为了过去,我对爱情又有了新的定义。他很好,独立且乐于承担,我们共同热爱生活。虽有着不同的喜好,但多了一份历练过后的成熟和担当,彼此对过去尊重,对未来期许,也开始有了新的故事。
所有的一切又是那么相见恨晚,却又恰逢其时。
分手后再次和陶然见面,是在方小月的家门口,大家相视一笑,人生的历练已经教会了彼此放下和宽容。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彼时都太年轻,毫无经验又爱得太用力,倘若再重新走一遍,就算没有支离破碎,轨迹恐怕也不会改变多少。一个把爱情紧紧握在手里当做整个世界的人,也无法腾出空间去容纳更多。
但愿所有正在爱着的人们勇敢去爱,永不迷失。
感谢这份陪伴了我多年的爱恨情仇,让我成就了现在这个更勇敢的自己。
也许不完美,但她总是我。
在悠远流长的时光里,愿我们努力进化成更好的人。
新婚快乐!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