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是不是比《逃》好听?
我想写几段简单的随笔。
这是我在图书馆学不下去英语时,问自己的第一个问题,而此时我耳朵里的音乐刚刚放完《丫头》这首歌,现在侯旭沙哑的嗓音在耳朵里叫嚣着:“记不清这是第几夜买醉…我好想逃,却逃不掉…”。
关于《逃》这首歌对于我来讲,其实没什么故事,只是前晚听在我们学院举办的“十佳歌手”音乐会的现场,一个参加比赛的小伙子唱的。我和室友坐在礼堂的左侧第一排,离音响最近的地方,“我好想逃,却逃不掉…放弃你,是最痛苦的煎熬…”心脏顿时被这声音牵住了,然后就知道了这首歌。
不光听《逃》会想到他,而是我喜欢听的每一首歌里都会想到他。龙少说:“你这是心里有伤,所以才不想谈恋爱。”可让我陈述事实的话,我会有头有尾还非常马克思主义的给你讲一大堆逻辑学,来证明自己其实早就重新开始生活很久了。而歌里能听到旧人,大概是因为不甘吧,可那份不甘不该有谁来为它买单,包括我。
我格外喜欢“自由”二字。
我来图书馆学习的时间越来越少,白天计划码字,晚上学习英文。结果,字没有按时码,书也没有按时读。可我一天天都忙了些什么?如果我说:“睡觉”。你会不会瞧不起我?像当初我瞧不起自己那样,给我一个眼神的鄙视,然后再狠狠的甩一个耳光?事实上,我对睡眠没有太多苛求,多睡会少睡会都可以,自然的多睡会,会挤掉我其他计划里的很多时间,甚至会全部霸占,可我往往如此的时候,都是忘记吃药了的。
“重症肌无力”,我不知道这个医学名词还会继续霸占我余生的多少年,其实也没有那么不堪,只是眼睛,也只是夺走了我的眼睛而已。自从十八岁确诊以后,我就知道了这家伙占据了我人生的前十八年,而往后的很多年也将居住在我的双眼里,并且丝毫不理会它是不是三百多度的大近视。我不欢迎它,甚至一直在跟它对抗,我越是对抗,它就越是让我疲惫,这点我认。
医生说,没有其他治疗方法,只能药物治疗。所以我吃了很多年药,一天三次,一次一颗。只吃溴吡斯的明,其他配药因为很难买,所以早就停止了,也因此我有很严重的胃病。胃痛最厉害的几次是,一次在高三错过了政治的期中考,一次在大学里痛到走不了路,差点被男同学背会寝室,还吓坏了班主任。所以,有胃痛的同学我们可以聊聊天吗,我想认识你。
不吃药的时候,眼睛就会很疲惫,是那种沾桌就能睡着的疲惫,所以溴吡斯的明完美的控制了我的神经系统。那么我不想吃药或者忘记吃药的时候,多睡了好久可不可以被原谅?毕竟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疾病是美丽的代名词。
不求被理解,因为我也觉得自己矫情,我虽讨厌别人问我,“你怎么那么没精神啊?”又或者说:“每次见到你都像是没睡醒…”类似这样的话,可我也知道我还要继续和它生活很多年,所以我不嫌弃它。我也知道你们只是好奇,而并非嫌弃于我,毕竟我的其他光芒一直再努力让我盛开,它会替我遮挡住你们的眼睛。
谈恋爱?为什么要谈恋爱?只因为我大二了,马上要大三了?还是说因为室友除我之外都双宿双归了?可我不想。不是因为过往,也不是因为其他类似的借口,比起另一个人的陪伴我更想盛开,让自己每分每秒的盛开。
其实我想随便说说的不是这些,也不知道怎么就扯上自己的重症肌无力了,它的确在那时吓坏了我前男友,可后来的时光里他已经给了我他所能给的照顾了。有没有人害怕你的死亡?我就有。我前男友特别害怕我会突然死掉,因为百度说的很吓人,我自己去百度的时候也吓了一跳,最后分开的时候也只是说要我好好活着。
为什么那么不想忘记过去?就算每次想起来时都难过的想要死掉,也不想忘记的原因是有人比我自己本身更希望这个世界上有我。
他说:“我可以不联系你,但我希望你在,希望这个世界上有你的存在。”
待到图书馆馆长撵人,路上还遇到了龙少,拿回了明天要用的新闻学笔记,没写完想说的话,也没写明白想要说些什么。
我的确喜欢“自由”这个词,每天去图书馆的路上,看着蓝蓝的天空,都会想到“自由”这个浪漫的词。我想着:我要好好学习,努力用功一点,以后想要多大的自由就有多大的自由。
“记不清这是第几夜不归…”歌被单曲循环到现在,歌里没有我,也没有与我相关的故事,因为我不会让自己喝醉,也不会让自己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