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与自营本就是一个供应链体系上的不同节点,而相对的如果产品利润总量是一定的,那么自营店铺与经销商之间就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特别是如今苹果手机销量下滑,如果iphone7依然只是现象级销量,一旦渡过销量顶点,那么无论是利润还是品牌影响力势必要走下坡路,这对于苹果来说当然是不能容忍的。
而苹果选择线上与线下不同的预定策略很明显是要弱化线下实体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成本。不过,这样一来,体验店和经销商的位子还怎么摆?
在iphone7的销售流程的处理上苹果做出了改变,或许正是这个改变使得门店显得比以往要冷清不少,据苹果自己的说法新品依然供不应求,首批货已经告罄。之前新品销售人山人海的景象不再。
而经销商的套路就是通过加价来进行销售,一般在官网停售或者同步上市,其中有的是通过搭配其他产品做搭配销售,手段不一。而苹果由于行业地位不同,品牌影响力高,一般经销商也愿意为苹果买单,三大电信运营商会提供不同程度的补贴,此外,各个渠道平台也将同时上线。与以往不同的是苹果商店今年也会加盟双十一大促,显然苹果已经开始迎接改变了。
变与不变
从小米开始手机厂商们开始做饥饿营销,就是说厂商有一定的备货,但需要先抢购,之后会有下一轮的产品预约,再到销售,之前小米在火爆的时候还需要购机号码才能购机,这就有了区分,有了区分就会有优先级。
供应链问题一直是企业的痛点,特别是相对紧俏的商品,无法解决供应链问题就无法很好的根据市场来动态调整。这时候苹果采取线上与线下的分治代表苹果在未来的销售中将走线上销售为主线下体验为辅的政策,不同于以往苹果线上主预约付款,线下收货的模式。当然,用户可以选择运输模式,也可以到店取货,但这就存在了时间差。尤其是新品,用户要第一时间取货自然不会选择物流,线下店铺才是首选。这是一个改变。
从苹果发布前的海军蓝,到之后取消耳机口,后来库克多次访华,并在iphone7上市前夕套现苹果股票,这些举动无一不是告诉外界,我这是在作秀,你上或不上当我都在这里。然而,每一个消息爆出来都能引发市场的关注。这也是苹果的改变,不过是在营销策略上的改变。
在苹果发布之后,为了迎合线上销售,果断设置线下购买限制,这也是对于线上的一个保护。而我们都知道在使用苹果设备之前必须要进行注册Apple Id,然后才能登录。所以苹果产品的用户系统激活率和使用率都很高,系统更新的升级率也要远高于安卓设备。这样用户问题也不是苹果担心的。所以,苹果唯一担心的问题就是销量的问题。
变化的效果如何
在苹果决定要做出改变的时候,就要为改变承担后果。就目前来看,苹果营销策略的改变貌似是有成效的,起码首批iphone7在短时间内就被销售一空。虽然没有说明具体数字,但和前几年新机销量相比也不会差到哪里。
一个是产品营销做的好,一个是产品噱头做的足,同时在产品的配色和结构上也有改变,无论是对于果粉还是其他机型转投过来的用户,iphone7都是首选机型,从这方面来看iphone7战果不错,似乎可以拯救困境中的苹果。但是,这要与之前三星note7相比,此消彼长之下显出iphone7的好,如若三星note7没有发生爆炸事件,那么其绝对是iphone7最大的麻烦,届时苹果新机能否有如此表现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此外,国产厂商虎视眈眈,而苹果新机虽然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诸如屏幕、噪音等小问题不断,这并不是一件好事。毫无疑问苹果的品牌影响力依然,不过其中粉转黑的用户也不在少数,效果如何还要看持续下去的销售数字能否满足苹果。
还能怎么变?
从供应链的角度来看,尽量缩短供应链长度,从厂家到用户走直销的模式是最好的,可是厂家在产品的问题上还可以解决,但是在渠道和与用户直接对话就显得单薄,不够专业。所以,中间的经销商或者渠道商自有存在的道理,起码在短期间内还无法消失。那么,除了自营就是代理商销售的模式。
但这样就存在一个问题,京东就是采用自营和平台运营两个模式,这样一来对于自营的产品必然有平台倾向,而商家自营的产品则或多或少有失偏颇,无论是物流还是平台使用上,此外商家还要付给平台高昂的使用费。苹果参加双十一活动就是要借助平台的力量来拉升产品销量。
苹果自有的网上商店、线下体验店、经销商渠道、线上的大流量电商平台、运营商渠道等可利用渠道都有苹果,而这仅仅是最基本的。依照苹果目前的布局,转营线上平台,线下流量就会丧失,而这是没必要的。所以,苹果体验店并非是要卖货,而是要通过其树立起苹果的品牌形象,与用户接触以及一些售后的问题。
笔者认为苹果转营线上似乎有放弃经销商的意思,难道体验店与经销商不能共存?以国内的迪信通、国美、苏宁为例,其实销量更多的是在线上以及苹果体验店,此外就是运营商,经销商的优势并不太明显。所以,对于苹果来说无论是从缩减成本还是其他的方面考虑,经销商渠道的价值或许也就仅此而已了。
脱离线下转营线上的改变很难,但苹果需要做出改变。新品本来就是畅销货,走线上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这就是其商业化的本质。
作者:耿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