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老公相约一起去大西郊一家早餐店吃一碗粥泡羊肉。
早晨起来,老公有些动摇:“不然去兰亭包子铺吃包子吧,粥泡羊肉那么远。”
我坚持要去,老公便也同意。路上老公说,干什么事情就得有个伴儿,有个正能量的人,如果是他自己肯定就放弃了,但有我跟他一起,有一方正能量会好很多,就能做成想做的事情。吃到想吃的东西。
第一次吃粥泡羊肉,还是十几年前。在曲阜一个早点摊,也不记得是什么味道什么场景了。只依稀记得曾经吃过,而且非常惊讶还有这种吃法!
我们骑了大概半小时的车,终于到达这家粥铺。我是不爱吃肉的,当吃到这碗饭的时候也没感到有多么刺激味蕾,但心里由衷的开心,并不是因为这碗饭,而是因为我们没有因为路途遥远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