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少时,你有没有遇见过一个姑娘,她住在你家隔壁,上学的时候帮你占座、带饭,对你每天的迟到和不规律的生活方式喋喋不休,活脱脱像你第二个妈。
你嫌她烦,可是她不在的时候,又惦记的要命。
对宁桓而言,方慕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们一起长大,知晓对方所有的丑事,从有记忆开始,生命中就有这个人,一起上学、放学、哪怕是最敏感的青春期都不曾生过间隙,因为所有的人都觉得她漂亮,唯独他不觉得,在他眼里,她不是一起踢球打架的兄弟,也不是拥抱牵小手的女生,是第三种性别。
可是见不到她的时候,又比谁都惦记,张口闭口都是方慕哪去了,她生病请假在家,他在班上说个不停,“这个季节只有傻子才会发烧,她果然是傻子。”
放学之后,第一个冲出教室,只为回家看他烧傻了没有,然而真正看到她了,却又说不出一句关切的话,张口闭口都是“傻子”、“蠢蛋”。
她躺在床上,脸气得更红了,“宁桓,你不想看见我就算了,干嘛来骂人呢?”
“谁让你生病的?”他抱着足球冲她做鬼脸,“起来打我啊,病鬼。”
方慕躺在床上,气得直翻白眼。
后来,两人走进青春期,纷纷开始早恋,有了各自的男女朋友,但这并没有影响到他们多年的革命友情,甚至跟当着各自对象的面开一些暧昧的玩笑,宁桓说,诶,你家方慕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喜欢我呢?
全场顿时笑作一团,没有一个人讲这句话放在心上。
他们如果真的彼此喜欢,早就在一起了,哪需要拖到现在。
有时候,他也会诧异,“方慕,你说看着你跟别人在一起,我怎么就一点儿都不生气呢?”
“说明你不喜欢我呗。”这么显而易见的事,还需要问她?她又翻了一个白眼。
“原来你也有自知之明。”他若有所思道。
敢情在这等着她呢?她举着手又要打她,他笑着躲开,没有看见她有些失落的眼眸。
是啊,他们是全世界最不可能在一起的两个人。
他了解她,如了解自己,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就像左手和右手谈恋爱,了无生趣。
2、
同样,犹如左手和右手的关系,宁桓的女朋友如衣服般换了一拨又一拨,唯独方慕始终在他的身边。
有时候,她也那些姑娘鸣不平,“你能不能对女孩上点心?”
“那么上心干什么?反正最后又不会在一起。”
她瞪着眼睛,觉得他在说天方夜谭,“你怎么知道不会?谁知道,自己最后会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呢。”
他不知如何解释,但是就是知道,随即眉梢一挑,错开话题道:“我觉得我对你挺上心的,这么冷的天,都舍得把围巾和手套给你带,还要怎么上心?”
她没好气在他肩膀打了一下,“是谁忘了女朋友买生日礼物,非让我把我的围巾和手套取下来滥竽充数送人的?”
“是我,是我。”他自知理亏,举手投降,“以后买来还你就是了。”
“谁稀罕你还。”她小声嘟囔道:“而且你拿我的东西,哪次还了?”
小学时候的橡皮擦、初中时候的钢笔,哪一次不是拿一次丢一次,每次都说以后还,结果一转身就忘到九霄云外。
“这次肯定还!”他恼羞成怒,“我一定买一个比你那破围巾好十倍的还给你!”
“还有手套。”她补充道。
“还还还,全都还给你,老子给你买纯羊毛的。”
她顿时就笑了,“好,宁桓,我等你啊。”
那时候,他以为他们会一辈子这样,永远不必计较分离,可以无止境的拖延下去,反正她会一直在那里。
然而这一拖,整个冬天便过去了。万物开始复苏,他欠她的围巾和手套还是没有还给她,等到他真的想起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的冬天,那时候她的家中发生巨变,她也彻底消失在他的生命里。
这是他第一次度过没有她的冬天,冷得要命,也明白生命中有些东西是等不起的,稍稍迟疑,就会变成了还不起。
3、
他以为他会慢慢习惯没有她在的日子,可是他渐渐发现,时间过得越长,她在他身边时的感觉就会越清晰。
清晰到仿若丢失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而这一部分有什么呢?他不知道。
其实仔细想想,他的生活与之前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依旧是上学、放学,朋友还是那群朋友,该聚的会一个不少,身边依旧有着数不清的姑娘。
可是他却很难再跟那些姑娘在一起,朋友感觉诧异,“宁桓,你不会喜欢男生吧?”
他站在结了冰的窗户前,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他和方慕趴在窗台上数飞过雪花,她说:“宁桓,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
他忘了自己当时的回答,但是现在他能清楚并且肯定的回答她这个问题。
我喜欢,像你这样的人。
喋喋不休,担心我比担心自己还多的人。
在你以后,再也没有一个人,那样疼过我。
同时也明白,她离开之后,他生命中丢失的到底是什么?是心跳和对于生活所有的期待。
他和她不是熟悉到了无生趣,而是熟悉到已经成为生命中理所当然存在的一部分。
然而她家中发生的事,显然不是年少的他能掺和的,所以明知她无处可去,无人可依,也只能许下一个苍白的承诺,目送她离开。
他说,等你回来,我许你一个太平盛世。
幼稚又苍白的可怕。
接下来的日子,他总是生病,胃痛和感冒交替出现,有不少女生给他买早饭、叮嘱他换季注意添衣,可是他一个字也听不进去。
他固执而幼稚的以为,只要他继续无规律的生活下去,她就会再次出现在他的生命中,骂他为什么把自己搞得一团糟。
可是,他糟蹋了自己许多年,她都没有再出现。
直到他从大学毕业,步入社会,在现实的泥潭摸爬打滚,从无知少年到年少有为的十年也没有出现过,也不曾联系过他。
这些年,她到底去了哪里?没有人能够回答她。
她像人间蒸发一般,没有留下一点儿踪迹。
终于,在第十年的冬天,他在北方的小城遇见她,还是那张熟悉的面孔,却少了曾经的尖锐和傲气,她平和而木讷,身上全是生活留下来的苦。
他质问她,这些年,为什么不联系他?
她的声音有着让人心疼的平和,“那些年的我,连我自己都看不起,又有什么资格来见你?”
这些年,她显然过得不好极了,但是没关系,现在的他,再也不是那无能的少年,他已经有了将承诺兑现的能力。
可是,她却不再需要他的承诺,因为她的身边已经有了别人。
她说:“宁桓,对不起,这十年,我一直想着的人是他,不是你。”
那又如何呢?他和她才是最熟悉的人,刻在彼此生命里,最深刻的存在。
他不止一次想,时光就停留在高三的某一天,他在课堂上睡着了,醒来之后,她和阳光都在我面前。
他说:“方慕,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曾经,我以为我是喜欢你的。”她淡淡地看着他,目光中疏离而柔和,这是他第一次在她的眼睛里,如此清晰的看见他们之间的楚河汉界,她的坦然里,有着他再也无法参与她余生的决绝,“可是,后来我才知道,爱是自私和占有,无法容忍所爱的人多看别人一眼,可我们对彼此是温柔与宽容,不仅可以包容彼此的不完美,还能包容彼此身边的人。这是亲情,不是爱情。”
他张口想要辩解,她却已经打断他所有的念想。
“宁桓,你之所有会觉得你爱我,是因为你还没遇见让你真正心动的人。”
他瞳孔一怔,如鲠在喉,她在告诉他,她遇见了让她心动的人,而这个人不是他。
所有的争辩在刹那间变得空洞苍白。
她不爱他,说什么都是徒劳。
4、
她结婚那天,他没有去,穿着得体的西装,在家里喝得伶仃大醉,坐在冰凉的地板上,他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他和她之间,最重要的,不是她不爱他,而是她不相信,他会爱她。
他有些恨他们那么亲密的年少时光,也怨自己为什么在失去她之后,才知道自己原来那么爱她?为什么要现在才明白,他曾经并不是不介意她和别人在一起,只是盲目自信的以为无论她身边有过多少人,最后留在她身边的人,只会是自己。
他们胜在太过熟悉,同样,败也败在太过了解。
他感觉难过,却又莫名释然,没有谁在爱的人面前,想做最开始的人,都希望自己是最后留住她身边的人,然而青春和年华不能相认。
尽管如此,依旧感激你从我的青春里路过,让我把全盛的我都活过。
我最爱的女孩,祝你幸福。
《谁知后来,我会那么爱你》——宁桓·方慕篇
PS:这里的他人不是别人,正是白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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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软广,是一篇独家放送的番外。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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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出了书,感觉自己已经变微商了。一点儿都不萌了。)